57、职工宿舍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用电规范,无积水、垃圾。每周检查一次,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58、对施工现场的粉尘、噪音、振动要有合理的控制手段,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9、承包方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文明教育,严禁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偷盗等非法活动,发生一起,按照情节轻重,罚款2000-10000元,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0、总包单位要配有医药箱及常见外伤药品。 其他安全单项处罚标准:
1、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光背,赤脚,穿拖鞋,高跟鞋的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临边围护不全或未挂安全网的,每一米罚款100元。 3、电梯口未围护的,一处罚款5000元。
4、阳台、落地窗、预留洞口未防护的,一处罚款200元。 5、安全网未按要求张挂或破损的,每10㎡罚款100元。
6、外架必须经过验收,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时间整改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0元。 7、安全用电违规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酒后作业的,一次罚款200元。
9、对施工机械的安全性能定期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300元。 10、对于野蛮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1、施工现场出现打架斗殴着,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12、对于不服管理着、顶撞上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13、施工现场禁止有小孩,童工、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禁止进住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生活区文明管理:
1、临时宿舍要规范、统一型号,具有门窗、通风良好,室内地坪硬化且高出室外自然地坪≥20cm。
2、宿舍内要配置高低床或单人床,不能打地铺和打通铺。被子干净叠放整齐,室内不能有建筑工具和其他杂物,地坪干净,有卫生制度和值班名单,日常用品摆放整齐。
3、生活区室外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四周无积水、垃圾清理干净,生活垃圾要有池,垃圾及时清理,倒在指定地点。
4、职工伙房通气良好,地坪硬化,四周炉灶贴瓷片并建有煤池和垃圾池,垃圾池加盖,保持室内清洁干净。伙房门窗有纱门、纱窗。生熟食案板分开,食品有纱罩。伙房内不能住人。
5、伙房有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有伙房卫生制度。 6、厕所为水冲式,大小便道贴瓷片,有卫生制度和值班名单,要经常清扫冲洗,下水道要加盖封闭。
7、以上各条在检查中发现一次或一处不合格给予50—100元罚款。 防止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制度。 2、食堂配备必要的冷藏和排风设施。 3、炊事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防止食物中毒常识。 4、操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5、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储存、使用的管理。
6、食堂、餐厅的装修及设施、设备必须符合郑州市有关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承包方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未建立制度罚款5000元。 2、对工程施工中的火灾预防和消防设施的配备作出专项报告报监理部审批并按照批准后的报告严格执行,未报审或未按要求执行,罚款1000元。
3、要有火灾发生的处理预案并要定期进行演练,无预案罚款1000元。
4、承包方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物料堆放、道路、临时及附属建筑物、临时水电设施等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且不得妨碍消防通道,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0元。
5、高层建筑内必须设置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且要有保证该系统安全运转的措施,如未设置,经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仍未设置的,由整改通知单的限定日期起,每日罚款500元。
6、每单元安全通道必须按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处于合格状态),灭火器要悬挂于疏散通道口,如不设置处罚1000元。
7、易燃易爆物料场地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如不设置,每处罚款1000元。 8、职工宿舍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如不设置,每处罚款1000元。
9、电、气焊作业严格按规范操作,并要携带灭火器材,发现一次不携带,罚款200元。 10、使用气割必须要有动火审批证才能作业,发现一次无动火证的,罚款200元。
11、电渣压力焊前制定防火措施,并报项目部审批,按照审批后的方案严格执行,如无方案罚款2000元,不执行方案的一次处罚500元。
12、禁止施工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或点火,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4、现场严禁吸烟,设置临时吸烟处。不设置吸烟处,一层(一处)罚款500元,发现一人随地吸烟罚款50元。
15、各加工区必须灭火器,如不设置,每处罚款1000元。
工程验收规程
为了规范工程验收工作,作为工程控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特制定本规程,适用于隐蔽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工程,综合验收除外。 一、验收程序:
1. 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及安全文明达标的验收; 2. 进场施工人员上岗证的检查、技术力量的考核、技工与力工比例的批准; 3. 进场原材料的验收; 4. 工程工序样板的验收; 5. 工程过程中的验收;
6. 承包方的自检、互检、交接检;
7. 承包方填写报验申请单,根据工程性质附相应的检验、试验、隐蔽记录,报项目部监理
工程师;
8. 监理工程师接到报验申请后,立即组织验收;
9. 验收不合格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承包方整改完毕,填写整改回复单,监理工程师
组织二次验收;
10. 验收合格要填写《单项工程验收会签表》,要反映各个验收节点的验收意见和责任人签
字,最后要有资料员核查资料并签署意见,备案存档。 二、验收内容:
1. 施工工程是否与图纸以及技术核定或变更单相吻合; 2. 施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验收规范; 3. 验收日期是否和约定工期一致; 4. 资料是否齐全,签名是否正确; 5. 成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
6. 现场是否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安全文明
达标后才准进行工程质量验。 三、验收制度:
1. 承包方的单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在施工开始前必须报项目
监理部专业负责人审查,通过审查才能在施工中执行;
2. 承包方将单项工程进场施工的人员名单、工种、特殊工种上岗证、技术能力以及技术力
量配比整理成资料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存档,在得到项目监理部专业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到作业面工作;
3. 在承包方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方报的施工人员资料在施工中进行考核,一旦
发现现场情况不属实,将根据《工程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责令承包方停工进行施工力量的调整;
4. 承包方进场原材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认可,需要见证取样的必须见证取样,验
收合格的材料才能使用到工程中,否则,不论合格与否均视为不合格,立即清出工地或返工;
5. 在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先做样板工程,由甲方项目部经理、专业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由承包方向各施工班组进行现场交底,单项工程验收以此为标准;
6.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一次正式的中间阶段的验收,验收
的内容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办理中间验收手续做为单项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7. 承包方的自检、自查、自验、互检、交接检验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在全部合格后才能
填写报验单报验收,报验单中要有明确的验收意见,并要有规定人员的签字,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停止该单项工程的结算;
8. 如果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比较多或出现的问题在以往的验收中发现并提出过,项目部将
根据相关制度双倍处罚;
9. 在验收中发现承包方私自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的,项目部将责令其返工,并按《处罚条
例》进行处罚
10. 工程完工并经承包方自检合格后,承包方填写报验申请单,注明验收日期,发包方组织
验收。如果验收合格日期超过约定工期,项目部将根据《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金额进行处罚;
11. 承包方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验收;
12. 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必须有监理旁站或有有效的检验、试验报告;
13. 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隐蔽后,项目部将不予结算且检测的费用承包方自理,并保留要求
承包方返工的权利,且要将承包方主要责任人清除出项目;未经验收的其他工程,项目部将不予结算并根据情况可要求承包方返工,且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14. 对于重要的隐蔽工程或验线等验收,要求专业负责人和至少两名监理工程师同时参与验
收或相互复核。
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
各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以合同总工期和合同节点工期为依据编制各阶段的施工进
度计划。
1、总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单位进场后,应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总工期,制定出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并在开工前7日内上报项目部。
2、节点进度计划:该计划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并在上一节点完成前一周内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审批后按照执行,如节点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3、月施工进度计划:当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监理部审批后按照执行,如月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200元罚款。
4、周施工进度计划:各施工单位应在工程例会召开前,把下周的周进度计划报于主管监理工程师,对于无本周计划的处以100元罚款。
5、进度计划的内容: 5.1. 5.2. 5.3. 5.4.
进度计划的目标; 合理的工序安排; 劳动力组织情况; 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6、总进度计划、节点进度计划以及月进度计划需经项目部经理审核批准后生效。 二、计划落实制度
1、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力、机械、材料,施工单位应提前调配、合理组织,项目部随时督促检查:
1.1对于劳动力达不到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的,处以50元/人﹒天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