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样板间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批准的统一材料、做法、标准及要求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立即责令返工,并按500元/处处罚。
4、施工单位的样板间工程必须通过甲方项目部、监理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进行施工。
六、脚手架搭设制度
1、脚手架内、外立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搭设并每次罚款3000元。
2、脚手架水平杆及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范及施工方案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及施工方案搭设并每次罚款2000元。
3、脚手架施工时未能按规范要求设置拉接和顶撑的,罚款1000元/处。 4、脚手架搭设一定高度时未能及时卸荷的,罚款500元/天。 5、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楼层施工面1.2米的,罚款1000元/次·天。 6、依外脚手架作为模板支撑的,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罚款500元/次·天。 7、外墙脚手架搭设后安全网未能及时悬挂或悬挂不严密的,施工单位应及时悬挂并罚款200元/天。
8、楼层标志牌、安全标语、警示标志未能及时悬挂,监理工程师将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悬挂,否则扣除当月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核查:
1.1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和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对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不完善,出现缺岗、兼岗现象的,项目部有权要求其限期完善,否则,每人次处罚500元/天。
1.2施工单位各个岗位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对不符合工程要求的监理部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换或辞退。
1.3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质量奖罚管理规定、质量管理责任制,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进行抽查,对制度不完善的按每项处以1000元罚款。
2、工程质量的检查评比制度:
2.1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中的人、机、料、法、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对工程质量的各项正确指令。
2.2工程质量实行检查评比制度,工程总包项目部每周组织各单位对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检查结果综合评比,奖优罚劣。 二、工程进度管理:
1、以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期为管理目标。施工方应按规定时间编制出项目总进度计划,阶段性(节点)进度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经建设单位、监理方认可后实施,未及时上报处罚1000—5000元。
2、在工程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所定计划严格执行,认真组织施工。业主有提前工期要求的,按双方制定的补充协议实行奖罚。
3、各种计划检查时发现滞后,应采取措施。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关键节点滞后的,施工单位应按违约承担责任并应采取措施。严重滞后时,建设单位项目部有权代表公司终止合同,清除出施工现场。
4、施工单位要及时将周计划、月计划、年度计划及相对应的上个计划段的完成情况和对比以报表形式(采用横道图方法)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进度计划报表必须实事求是,不能搞形式,且各报表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监理认可签字后上报建设单位 。
5、每周一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将周计划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监理认可后方可予以实施。
周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5.1上周计划完成情况:与月、周计划对比,提前还是滞后,注明工期滞后的原因和赶工措施计划;
5.2上周出现的质量、安全、文明问题,采取了什么措施。
5.3本周每天的工作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详尽的工程量、劳动力安排、计划完成情况、设备及材料供应情况;
5.4其它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6、周计划要求按每天的工作内容排列,并有人力分配分析。月进度计划(人力分配示意图)应于每月25日前报于建设单位、监理,经建设单位、监理认可后实施。月计划、月统计报表要求送交监理、建设单位。年计划加盖施工单位章,月、周计划加盖项目部章。
7、对于安排的周计划,施工方应认真组织、精密安排、科学管理以保证实施。周计划因人为因素(如人员组织、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不及时等)不能完成者,在下周必须加班赶
上。建设单位、监理对施工方编制的计划应认真负责的审查。要认真核实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对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8、各种报表项目负责人要签字,并盖公章。无此两项者,一次罚款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各类计划报表。一次罚款200元。
9、不能按周计划完成施工进度的,视情况给予1000——2000元的罚款;不能按月计划完成施工进度的,视情况给予10000——200000元的罚款;影响进度目标的按合同条款处理。
10、施工单位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组织滞后影响正常施工2天以上,将处罚1000—5000元/天。
11、施工方对于图纸外工程签证,应提前至少两天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应附说明(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签认(详见第九章)。否则,因此影响工作的由施工方负责。 三、工程成本管理:
为了加强本工程的成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以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工作。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具体如下:
1、 遵照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合同等相关规定。
2、 各参建方必须认真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降低成本造价的建议,拿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节约成本降低造价。
3、 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严防错用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对工程上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仔细检查、核对、认证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有无错误,是否适合工程特点和满足设计要求,是不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
建立材料、设备跟踪档案记录,对每一分项或分部工程的各个工序和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永久性设备等实施严密细致和有效的监督控制。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现场负责人沟通并向上反映(详见材料验收单)。
4、 对工程所有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定的材料价格,参建方应提前与现场负责人沟通并向上反映(详见材料价格确认单)。
5、 凡是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认材料价格的材料,为不影响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提前15天有计划的上报建设单位,进行材料价格调查认定。
6、 凡未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定的材料价格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时,将不予承认和计
算。
7、 严格签证变更手续:
7.1凡是工程现场需要实测实量的工程量,须由项目部和预算室相关人员共同测量,签字后生效。
7.2凡是图纸修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须经项目部和成本控制中心签字后生效。 7.3工程上所使用的有关材料品牌和价格,由施工单位签证认可, 采供部、项目部和成本控制中心共同签字后生效。
7.4对所有签证(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变更和工程量增减手续,应注明日期和编号,同时报预算室备案存档,作为拨付工程款和工程造价的依据。
8、 严格拨付工程款手续:
8.1施工单位写出拨付工程款书面申请,并注明完成施工情况,工期(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经监理部核实后签字,报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项目部经理签字认可。
8.2成本中心人员要提高效率。通过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使工程造价客观、准确、及时,提交项目部。
8.3项目部核实后,打印拨付工程款申请单,经成本控制中心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9、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内容文字和具体条款要认真细致,谨防差错。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成文后,经公司律师审阅、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生效。 三、工程奖励措施
为了更好的调动合作单位的积极性,保证合同的执行,特制定如下措施:
1、工程质量进度的奖励措施除按合同约定执行外,甲方将视情况给予1-10万元的奖励。
2、被市级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表扬一次,奖励5000元,省级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表扬一次,奖励10000元,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表扬一次,奖励20000元。
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对现有方案工艺提出优化措施,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前提条件下,并经甲方核算降低工程综合造价的,根据工程造价的节省额,给予节省额50%的奖励。
4、在材料质量检测抽查过程中,连续五次抽查合格的施工单位,将给予2000元奖励。 5、在甲方的巡检综合评比中,连续三次获得第一的施工单位,将给予5000元奖励。 6、对在麦收、秋收、雨季、冬季时期,克服困难,合理组织人员确保正常施工的施工单位,视情况给予2000-20000元的奖励。
8、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并维护甲方合法利益的,视情节给予5000-20000元的奖励。
9、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临时重大活动(如奠基、开盘等),并圆满完成任务,视情节给予1000-10000元的奖励。
10、在房屋竣工交付后,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做好后期维修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好评3次以上,视情节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此管理细则由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各参建单位均有约束力。
四、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参建各方必须以文件形式传递信息和要求。对于施工单位拒绝接收项目部文件行为,一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
2、所有工程报验文件纸张均采用A4纸或套用质量监督站的相关表格、公司规定的表格,对擅自修改的文件形式必须经项目部批准后才能采用,否则,有权拒收。
3、文件内容必须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得有私涂乱改现象,严格按照归档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和分类并归档整齐。
4、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签字程序执行,严禁出现代签现象,在正确部位加盖公章。 5、工程检验批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验,书面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对未按要求进行报验的,监理部有权拒绝验收。
6、对所报验工程内容必须附工程报验单,工程报验内容填写真实、齐全,必要时附带真实有效的工程证明文件,资料交接后及时分类归档登记。
7、施工交工资料必须按照相关归档备案资料要求进行整理,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严禁事后补签手续。
8、工程施工来往资料必须完整,对工程施工中提出的问题和书面通知,必须有书面交圈资料。
9、工程施工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分类和归档和登记,备案可查。
10、以上第2~9条内容如不按要求执行,在监理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每次罚款200—1000元。
五、进场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