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在进场前要具备的条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过监理公司审核并被批准,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组成和来源已按照合同约定得到监理部认可。
2、施工单位在进场前要到监理部资料管理员处领取办理资料的交接和管理制度的领取。 3、施工单位在机械进场时要提前书面通知监理部,拟订进场的时间表和组织计划报监理部审核,监理部对机械进场的秩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
4、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做好施工管理制度传达、教育,监理部有权监督其执行情况。对未进行教育的罚款3000元/次。
六、施工现场出入证制度
1、所有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接受管理,服从门卫的统一调度。
2、进场施工人员在三天内办理出入证,对逾期不办理者有权拒绝其进出入施工现场。并按50元/人罚款处理。
3、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必须接受核查,并主动亮明身份,接受检查。对拒绝接受检查的按100元/人罚款处理,对带出工程材料、机具的必须有施工单位项目部出具证明,否则不与放行。
4、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违反项目管理制度,不服从管理,与门卫发生争执的发现一起处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现场会和专题会议制度
1、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施工存在普遍性问题或比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将产生恶劣影响、后果时,有权监督或组织召开现场会,提出问题,制定对策,做出处置意见。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施工的状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有针对性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技术、施工措施等进行研讨,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总结等。
施工原材料、机械、设备质量控制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均应上报监理部进行验收,并附带资料(说明书、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从其他施工项目下来的机械要做到表面干净、维护正常、防
护措施到位(防护罩、防护帽)、运转正常。施工机械安装就位,由项目企业安全质检部门检查验收签署意见后上报监理部。
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均应上报监理部,审核施工作业队伍的资质、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施工指导书,设备基础隐蔽报验资料及相应保证资料(混凝土试块、配合比、钢筋合格证等)。违者罚款500元。
2、工程上所用的材料应按建设单位合同条款指定品牌、规格采购(详见第九章),违者罚款1000元,并予以封存,两天内退场,否则责令停工。
对建设单位项目部指定使用的材料,要在材料进场前上报材料样品、资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到监理部,经监理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后,方可批量进场,且进场后和样品对比无误复试后合格,方允许使用。违者罚款500元。
3、浇筑混凝土应使用中砂,必须使用河砂或机制砂,要求严格控制含泥量,含泥量不得超过3%,杜绝使用风化砂、粉砂。违者要求立即清理出场且罚款1000元。
4、所有原材料进场后均应报验,待复试合格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且所有材料进场应见证取样,并由监理陪同送至有资质的试验室,办理相关手续。违者罚款1000元。
5、对于在材料上弄虚作假,合格材料先进场,不合格材料后进场现象,以次充好,应严格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并限期退场。
6、工程上所用的材料原则上一次进齐(砂、石、钢筋、水泥、除外),不能一次进齐的材料要分批次逐项报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违者罚款1000元。
7、对大型预制构、配件选定,项目部要提前上报生产企业资质、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经监理审定后、监理部要组织建设单位项目部、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部相关人员对生产企业规模,生产工艺、计量器具、管理体系做深入了解,防止以次充好或生产能力不能保证进度要求。杜绝使用未审核或审核未予通过的构件厂生产的产品。违者罚款10000元,并限期退场。
8、欧式装饰构件预制时预埋铁件,应采用镀锌制品,以提高使用年限,防止脱落。违者罚款500--3000元。
9、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开始至交工,建立材料进场台账、材料见证取样台账、施工试验台账、隐蔽验收统计台账、坍落度测试台账、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统计台账、现场签证统计台账,监理部对各施工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违反规定每次罚款100--500元。
10、原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后进行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如发现原材料不合格的,或没进行复检的,复检后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到工程中去。
11、如设搅拌站后台计量必须严格,有过磅记录,做到每罐过磅,发现一次不过磅的,罚款500--1000元。对多次提醒而不改的,加倍罚款。
在工程施工中,无论哪项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都应立即口头上报监理,并在6小时内上报书面资料,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必须经过监理现场检查鉴定,施工单位编制处理方案,经有关方认可后,在监理现场监督下进行处理。违犯规定,罚款1000-20000元,严重者将追求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