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水资源使用权分配方案
六、合理的预留水量确定
按照《办法》,预留水量为保证水权有效期内基本生活和生态环境需水的增长而预留的水量。本次预留仅考虑城镇生活需水预留,农村生活预留量暂以深层地下水调配,不再预留。
另外,引江水在水权证有效期内现有配套工程条件下,足额配臵给受水区生活、工业及城镇生活预留后的剩余水量,也作为预留水量。
(一)城镇生活需水增量
按照定额法进行预测,考虑人口增长和用水水平提高,预测隆尧县2017年城镇生活用水量。
根据隆尧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全县有效期内城镇人口增长速率为4.8%,据此计算,到2017年全县城镇人口达到6.5万人。
依据《隆尧县水资源评价》,到2017年,全县城镇人均用水量将从现状的72.1L/人 ·d增加到85L/人·d。
根据分析计算,到2017年全县城镇生活需水量达到202.4万m3,较现状近3年平均用水量新增58.9万m3。详见表15。 表15 隆尧县有效期内城镇生活需水增量计算结果
年份 2013年 2017年 2013~2017年增长率 城镇人口(人) 54084 65240 4.8% 年份 近3年平均用水量 预测2017年需水量 2013~2017年需水增量 需水总量(万m3) 143.5 202.4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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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需水增量
根据《隆尧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隆尧县城市总体规划》, 到2017年全县绿地面积将从现状年的44.4万m2增加到59.8m2,道路广场面积将从现状年的197.0万m2增加到216.0m2,河湖的面积维持现状。据此预测,到2017年全县生态环境需水量将达到68.5万m3,较现状14.9万m3增加需水53.6万m3。
现状隆尧县的两个污水处理厂,如果工程配套及水价机制完善,现状污水回用能力可达350万m3,可满足环境用水增量。当地政府应加快污水处理及利用工程配套建设与制度完善,以后的环境用水增量应以处理达标的再生水满足。故生态环境用水增量不再预留。
(三)引江水剩余
引江中线工程分配给隆尧县的引江水量为2458万m3(干渠分水口门水量),扣除损失水量5%后水厂出口供水量为2335.1万m3,根据工程配套条件,县城范围内的生活及非农生产企业可全部利用引江水,依据各行业合理用水量确定及合理的城镇生活预留水量确定结果,县域范围内可利用的引江水量为669.4万m3,剩余的1665.7万m3引江水作为剩余水量。
(四)预留水量确定
据以上计算,全县有效期内城镇生活用水量新增58.9万m3,引江水剩余水量1665.7万m3,故预留水量为1724.6万m3,占确权的可分配水总量的14.1%。详见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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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 隆尧县预留水量预测
预留水量(万m3) 有效期内需水增量 城镇生活 58.9 生态环境 0(有效期内增量 用处理达标的再生水满足) 引江水 剩余 1665.7 小计 确权的 可分配 水总量 (万m3) 12195.5 预留水量 占可供水 总量比例 14.1% 1724.6 七、农业可分配水量确定
由于农村生活除958.5万m3开采部分深层水外,还有27.6万m3
在城镇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可确权引江水,故农业可分配水量为全县确权的可分配水量扣除合理的生活、非农生产、生态环境等用水量和预留水量后的剩余水量。农业可分配水量9552.7万m3,详见表17。
表17 隆尧县农业可分配水量确定
确权的 可分配 水总量 (万m3) 12195.5 生活合理用水量 (万m3) 城 镇 143.5 农村 27.6 小计 工 业 非农生产合理用水量 (万m3) 建筑 业 25.0 采掘业 33.0 小计 农业可分配水量 生态 (万m3、m3/亩) 环境 预留 合理 水量 亩均耕 用水量 (万m3) 水量 地分配 (万m3) 水量 14.9 1724.6 9552.7 120.2 171.1 674.2 732.2 八、用水户水权确权
城镇生活用水量按人口确权到供水厂(站),农村生活用水配臵到集中供水厂(站),非农生产中工业和建筑业用水量确权到企业,生态环境用水量确权到相应管理单位,农业用水量确权到农业用水户。其中,生活、非农生产、生态环境用水按照有关规定核发取水许可证,农业用水核发水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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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户水权确权过程及结果详见图2。 (一)生活用水户水权确权
各供水厂(站)水权为现状人均合理用水量与现状用水人口的乘积。
经上分析确定,隆尧县现状合理的生活水量为1129.6万m3,其中城镇生活水权为143.5万m3,按人均合理用水量72.7L/人·d确权,确权到隆尧县自来水公司,水源为引江水;农村生活用水量为986.1万m3,人均合理用水量58.7L/人·d,其中27.6万m3由隆尧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确权到隆尧县自来水公司,水源为引江水,根据实际调查和隆尧县相关水利规划,到2015年中旬,隆尧县将建成魏庄、山口两个联村供水站,届时隆尧县276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集中供水,将958.5万m3深层地下水配臵到15个联村集中供水站,水源为深层地下水。详见表18、表19、表20、附件3和附件4。
表18 隆尧县生活用水户水权确权及配臵汇总
农村生活 深层 地下水 (万m3) 958.5 引江水 (万m3) 27.6 人均合理用水量 (L/人·d) 58.7 引江水 (万m3) 143.5 城镇生活 人均合理用水量(L/人·d) 72.7 生活用水户水权及水量配臵结果 引江水 (万m3) 171.1 深层地下水(万m3) 958.5 小计 (万m3) 1129.6 表19 隆尧县自来水公司水权确权
类型 城镇生活 农村生活 隆尧县自来水公司水权合计 水权(万m3) 143.5 27.6 171.1 用水人口(人) 54084 12852 66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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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0 隆尧县农村生活水权确权及水量配臵表
供水方式 编号 1 联村集中供水站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小计 自来水公司供水 全县合计 供水方式 南位水站 张庄水站 牛桥水站 白家寨站 东良水站 尹村水站 千户营站 双碑水站 固城水站 杜家庄水站 旧城站 北楼站 隆尧站 魏庄站 山口站 供水村数 (个) 12 27 9 23 14 23 11 17 18 10 6 20 32 25 21 269 8 276
用水人口 (人) 13024 31118 11156 45971 34228 47200 16956 29800 55123 15228 11113 28396 49612 29144 29316 447385 12852 460237 水权及配臵结果(万m3) 27.9 66.7 23.9 98.5 73.3 101.1 36.3 63.8 118.1 32.6 23.8 60.8 106.3 62.4 62.8 958.5 27.6 986.1 (二)非农生产用水户水权确权
按照《办法》要求,非农生产用水户水权确权到企业,水权为按近3年实际平均用水量、水平衡测试等方式核定后的合理的企业用水量。
据上分析核定,现状全县工业企业共计221家,合理的工业水权为674.2万m3。按照现状企业合理的用水量,分别确权到221家企业;建筑业合理用水量为25.0万m3,确权到相应企业;现状全县采掘业企业共计5家,合理的工业水权为33.0万m3,按照现状企业合理的用水量,分别确权到5家企业。以上取水许可过期及无取水许可的企业,待换发或取得取水许可证后再进行确权。详见表21及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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