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证券交易
二级市场的证券交易业务是投资银行的一项核心业务。二级市场是一级市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同样,投资银行的证券交易业务也是投资银行争取承销业务的一大竞争优势。本章主要讨论投资银行在证券交易中的操作和作用以及证券交易对投资银行其他业务的影响。
§3.1 投行的证券经纪业务 一、概念
指投行依法接受客户的委托指令,按照客户的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以获取佣金收入的行为。我国证券经纪业务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A股、证券投资基金及债券代理买卖业务,所有依法设立的证券经纪公司、证券公司及其证券营业部都可以经营此项业务。第二类是B股代理买卖业务,由B股特许证券商经营。
投行的证券经纪业务最大的特点:投行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
二、投资银行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须具备的条件 1、经营机构必须依法设立。 2、获得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批同意
3、拥有一定资本额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4、独立法人,具有承担从事代理业务风险的能力。
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即证券经纪商,或称证券经纪人。
证券经纪商,英文名称为Broker或Brokerage,就是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并从中收取佣金的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作为经纪商,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仅担任证券交易双方的代理人,本身并不持有任何证券头寸,所以不承担任何价格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具有如下特点:
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2)经纪业务的中介性。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三、经纪商的分类
1.按照服务对象进行分类
——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从事批发业务的经纪商 ——主要面向中小投资者从事零售业务的经纪商 2.按照接受委托的对象和职能进行分类
(1)佣金经纪人——直接接受投资者的委托,进行证券交易的经纪商;
(2)二元经纪商——专门接受佣金经纪商的委托,代理买卖证券的经纪商,也称为经纪商的经纪商。
3.按照佣金收费标准和服务范围进行分类: ——全职服务经纪商(full service broker) ——折扣经纪商(discount house)
全职经纪商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证券交易服务,除了代理买卖之外,全职经纪商还提供: (1)投资研究。 (2)投资建议。
(3)代理交易与清算。 (4)资产管理。
四、证券经纪业务程序和行为规范 1、业务程序
投资银行开展上市证券的代理买卖业务,一般须经过以下三个阶段的程序:
(1)申请会员资格和席位。 (2)开通业务的准备阶段。 (3)受理投资者委托代理证券交易。 2、代理协议和帐户
投资银行开展经纪业务应该注意与客户签订证券买卖代理协议。 3 证券经纪业务程序
? 1)开户:包括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自然人及一般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开户代理机构受理,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由中国结算公司受理。
? 投资者开设的资金账户用于存放投资者买入股票所需的资金和卖出股票取得的价款。 ? 资金账户分为两种:
? ①现金账户,开设这一账户的客户最为普遍,一切用现金交易,只要能迅速付款和交付证券,客户就可以在这种账户下委托经纪商进行证券买卖。大部分个人和几乎所有大额投资者,如保险公司、企业或政府的退休基金、互助基金等,开设的都是这
种账户。
②保证金账户。在这种账户下,客户可以用少量的资金买进大量的证券,其余的资金由经纪商给投资者垫付,作为经纪商给投资者的贷款。所有的信用交易(如买空和卖空交易和大部分期权交易),由于交易的性质,只能在这种保证金账户下进行。 2)委托
2)委托: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买卖证券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办理。
3)竞价成交:根据订单的成交规则进行撮合配对。 4)结算
实证:竞价成交
?证券市场的市场属性集中体现在竞价成交环节上,特别是在高度组织化的证券交易所内,会员经纪商代表众多的买方和卖方,按照一定规则和程序公开竞价,达成交易。 ?(1)竞价原则
?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原则表现为: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实证:竞价成交案例
?有甲、乙、丙、丁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
出价10.70元,时间13:35;乙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为13:40;丙的卖出价10.75,时间13:25;丁的卖出价10.40,时间13:38.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答案丁乙甲丙。
?实证:竞价成交
?(2)竞价方式:证券交易一般采用两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①集合竞价。在集合竞价方式下,所有的交易订单不是在收到之后立刻予以竞价撮合,而
是由交易中心(如证券交易所的电脑撮合中心)将在不同时点收到的订单积累起来,到一定的时刻再进行集中竞价成交。
集合竞价
?首先,系统对所有买入有效委托者,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排列;对所有卖出有效委托者,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其次,系统根据竞价原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效;集合竞价的成交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最后,系统依序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委托与卖出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即所有买入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出委托的限价。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许多证券市场每日交易的开盘价都是由集合竞价决定的,此外,一些市场交易下不活跃的
股票(如巴黎证券交易所的FA、FB类股票)也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练习:见《证券交易》第71页
某股票某日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价格和数量
? 买入数量(手) 价格 卖出数量(手) — 10·50 100 — 10·40 200 150 10·30 300 150 10·20 500 200 10·10 200 300 10·00 100 500 9·90 — 600 9·80 — 300 9·70 —
各价位累计买卖数量及最大可成交量
累计买入数量 价格 累计卖出数量 最大可成交量 — 10·50 10·40 10·30 10·20 10·10 10·00 9·90 9·80 9·70
实证:竞价成交
? ②连续竞价。在该方式下,证券交易可在交易日的各个时点连续不断地进行。投资
者在作出买卖决定后,向其经纪商作出买卖委托,经纪商再将该买卖订单输入交易系统,交易系统即根据市场上已有的订单进行撮合,一旦按照有关竞价人规则有与之相匹配的订单,该订单即刻可以得以成交。
? 随着世界市场的发展,世界多数证券市场在大部分交易时间均采用连续竞价方式交
易。
? (3)竞价结果
? 竞价的结果有三种可能: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 ①全部成交。委托买卖全部成交,经纪商应及时通知委托人按规定的时间办理交割
手续。
? ②部分成交。委托人的委托如果未能全部成交,经纪商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
直到有效期结束。
? ③不成交。委托人的委托如果未能成交,经纪商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等待
机会成交,直到有效期结束。
?
? 3、行为规范
经纪商行为规范有一些针对自身特点的特别规定,但通常都包含以下的基本内容: (1)在指定地点设立营业场所从事证券交易;
(2)在接受委托办理经纪业务时,按规定的比例和方式收取经纪佣金; (3)未经客户委托,不得代客户买卖证券;
(4)代客户买卖证券要坚持公平交易的原则,禁止任何欺诈不法行为,不得作欺骗性的推销牟利,接受全权委托时不得为赚取佣金而利用客户的帐户进行不必要的频繁交易;
(5) 同时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的投资银行必须把不同业务的经营人员、资金和帐目分开,从而建立起严密的防火墙;
(6)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活动等。
券商佣金
? 按照政策规定,证券交易佣金从2002年5月1日起实行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