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二级市场的价格波动。
3.做市商在某类市场结构中充当拍卖师,维护市场运行的秩序和公正。
做市商制度的特点
? 第一,做市商对某只特定证券做市,就该证券给出买进和卖出报价,且随时准备在该价位上买进或卖出。
? 第二,投资者的买进订单和卖出订单不直接匹配,相反,所有投资者均与做市商进行交易,做市商充当类似于银行的中介角色。
? 第三,做市商从其买进价格和卖出价格之间的差额中赚取差价。 ? 第四,如果市场波动过于剧烈,做市商觉得风险过大,也可以退出做市,不进行交易。在理论上,由于存在大量的做市商,且做市商之间会相互竞争,个别做市商的退出不会影响市场的正常运作。
? 第五,在大多数市商市场,做市商的报价和投资者的买卖订单是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传送的。 做市商制度的利弊 ? ①做市商制度的优点
? 第一,成交及时。投资者可按做市商报价立即进行交易,而不用等待交易对手的买卖指令。尤其做市商制度在处理大额买卖指令方面的及时性,是竞价制所不可比的。
? 第二,价格稳定性。做市商具有缓和价格波动的作用,因为:做市商报价受交易所规则约束;能及时处理大额指令,减缓它
对价格变化的影响;在买卖不均衡时,做市商插手其间,可平抑价格波动。
? 第三,矫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出现买卖不均衡的时候,做市商可以插手其间,承接买单或卖单,缓和买卖指令的不均衡,并抑制相应的价格波动。
? 第四,抑制股价操纵。做市商对某种股票持仓做市,使得操纵者有所顾及。操纵者不愿意“抬轿”,也担心做市商抛压,抑制股价。这对中国市场尤其有意义。 ? ②做市商制度的缺点
? 第一,缺乏透明度。在报价驱动制度下,买卖盘信息集中在做市商手中,交易信息发布到整个市场的时间相对滞后。为抵消大额交易对价格的可能影响,做市商可要求推迟发布或豁免发布大额交易信息。
? 第二,增加投资者负担。做市商聘用专门人员,冒险投入资金,承担做市义务,是有风险的。做市商会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所承担的风险要求补偿,如交易费用及税收宽减等。这将会增大运行成本,也会增加投资者负担。
? 第三,可能增加监管成本。采取做市商制度,要制定详细的监管制度与做市商运作规则,并动用资源监管做市商活动。这些成本最终也会由投资者承担。
? 第四,可能滥用特权。做市商经纪角色与做市功能可能存在冲突,做市商之间也可能合谋串通。这都需要强有力的监管。
第三节 证券自营业务
一、自营商的特点
自营商主要是依靠证券买价与卖价之差即买卖价差获取收入,自营商必须用自己的资金买卖证券,并持有一定数量的证券存货(头寸),需要承担价格风险。 二、自营业务的原则 1.分账管理原则 2.客户委托优先原则 3.公开交易原则 4.风险控制原则 5.守法经营原则
从事自营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 (1)证券公司有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 (2)有2/3以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业务人员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 (3)在近一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在近两年内未受到取消自营业务资格的处罚。
? (4)证券经营机构成立且已正式开业已超过半年;兼营机构证券业与其他业务分开经营并分帐管理。
? (5)设有专用的电脑申报终端设施和其他必要的设施。 ?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禁则:
? (1)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分开办理,业务人员、财务帐户,均应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 (2)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部存入指定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 (3)《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必须是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 (4)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三、自营业务的类型 (一)套利业务
1.无风险套利(riskless arbitrage)
投资银行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市场中,以不同的价格进行同一种或者同一组证券的交易,利用市场价格的差异获利。 2.风险套利(risk arbitrage)
一般多以证券市场上兼并收购或其他股权重组活动为契机,通过买卖并购公司的证券来获利。
案例:风险套利
? 在并购市场上,同时买入目标公司的股票和卖出并购公司的股票即为一例,但前提是必须采取股权交换的并购方式才能够达
成。
? 案例:若A公司有意收购B公司,条件为1股换1股,宣告之前A公司的股价为¥30,B公司的股价为¥25。此时,套利者可以买进B公司的股票并同时放空A公司的股票,等到并购交易完成,套利者手中的B公司股票可换成等额股数的A公司股票,以之回补放空部位,完成套利价差:
表6—1 A公司股价波动的情况下套利者锁定的价差
? A公司涨至¥34 A公司跌至¥27 卖出A公司股票的收益 卖价(30) 卖价(30) — 买价(市)(34) — 买(市)价(27) 损益(—4) 损益(3) 买进B公司股票的收益 卖(市)价(34) 卖(市)价(27) —买价(25) —买价(25) 损益(9) 损益(2) 总损益 5 5
案例:风险套利
? 上例中套利者似乎可以锁定¥5的价差,但套利者仍须承担两大风险。第一个是合并案能否顺利完成的不确定性,一旦宣告并购失败,则套利者可能会蒙受巨额损失;另一风险来源是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