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红河支线线路工程(三标段) 一般主体施工方案
2、物资准备
2.1编制自购材料计划并报批。
2.2加工件按工程需求提前预制、购买并储备到建水、个旧、蒙自等材料库。 3、现场营地、通讯保障
3.1 制作现场平面布置及标识、标志牌。
3.2利用线路施工时的营地作为主体施工作业人员的营地。
3.3尽量利用乡村土路或线路施工时修筑的施工便道进入现场,适当拓宽乡村路路面,并对乡村桥梁进行必要的加固。保证施工机具设备的安全行驶。
3.4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3.5对于材料摆放场地及设备的停放场地应选择在地势平坦的地段,划出安全警戒线,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六、主干线工程施工方案
1、施工程序
1.1开工前进行现场调查,核对设计文件、编制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配备施工装备。
1.2开工前做好前期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运输方案,包括伴行路及其与作业带之间的连接匝道。
(2)了解施工场地与相邻工程,以及埋地电(光)缆、管道等其他设施的关系。 (3)了解建筑物、道路、水利、电信和电力线等设施的拆迁情况和数量。 (4)调查水源、检测水质,拟定供水方案。
(5)调查可利用的电源、通信、消防、劳动力、生活供应及医疗卫生条件。 (6)调查施工对自然环境、生活环境的影响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7)关于特种设备申报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特种设备的申报,并接受监督检验。
1.3开工前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管道施工和环境保护影响较大的地形、地貌制定保护措施。 (2)掌握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3)会同设计单位现场交接桩和复核测量控制点、施工测量用的基准点。 (4)开工前,根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要求,向施工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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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做好记录并存档。 2、线路交接桩
2. 1线路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图纸会审,并进行设计图纸交底和现场交桩工作,由线路设计人向各施工项目部及监理等对本工程线路部分相关技术进行交底工作,对各施工项目部及监理等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对本工程的一些特殊要求进行必要的说明,同时由于本工程与在用管线并行,设计部在交桩的同时应对相关资料进行交底。
2.2交桩工作根据线路设计人员确定的中线坐标,测量人员进行现场放桩,业主、监理、设计、测量、施工项目部共同参加交桩工作,并做好交桩记录。
2.3组织接桩人员熟悉需接桩区段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准备接桩工作所必须的车辆、图纸、生活用品、现场标志物(如:木桩、油漆等)。
2.4交接内容应包括:线路控制桩、沿线路设置的平面控制基桩及永久性、临时性水准点。线路控制桩应与施工图纸对应交接,两者应准确对应,控制桩上应注明桩号。
2.5对丢失的控制桩和水准基桩应由设计部恢复后,予以交桩,交桩后发生的丢失,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在施工前依据接桩原始记录予以恢复。
2.6接桩后应采取护桩措施,对水准点、控制桩进行保护并设参照物。 2.7要求接桩人员应做好线路接桩的原始记录,达到指导放线和施工的目的。 2.8施工人员要对线路的定测资料,线路平面,断面图进行详细审核,并与现场进行一一校对,防止失误。
2.9每段管线交桩完毕,需填写交桩记录,由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施工人员共同会签。 3、测量放线
3.1测量、放线工作程序为:
准备工作→仪器检查校定→测量放线→定桩→划线→与沿线地方政府协调→移桩→填写施工记录→下道工序
3.2测量、放线人员应在测量技术人员主持下参加线路交桩工作,测量仪器应经法定计量部门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3.3依据线路平面图、断面图、线路控制桩、水准标桩进行测量放线,采用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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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全站仪或经纬仪测量。
3.4依据由设计提供的管道施工图、测量成果、复测设计桩的位置和高程,对丢失的控制桩根据交桩记录进行补桩。
3.5管线测量应测定出线路中心线,每100m设置一个百米桩。管道水平转角较大时应增设加密桩。除有特殊要求标注外,各桩应注明里程、地面高程、管底高程和挖深。对管道线路上管线规格、防腐结构变化的分界点、三穿工程的始末点的准确位置等均应做出明显的标记。
3.6在线路中心线上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变坡桩、曲线加密桩、标志桩,并注明角度、曲率半径、切线长度、外矢矩等相关数据。
3.7应按施工占地界线示意图所示进行放线,并撒出占地边界和管沟的边线。
施工占地界线示意图
下堆0m 临时占地边耕沟中心 管布临时占地平移后的标517边
3.8移桩:放线后在施工作业带清理前将中心桩平移至管沟弃土侧距临时占地边界0.3m处。
3.9扫线后,在管线中心线每隔20m打上一个加密桩,按照设计给出的转角参数,放出转角处(水平和纵向)的始点、中点、终点,打上相应的标志桩。
3.10对施工图上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及在勘察现场过程中发现的隐蔽工程必须用探测仪器探明与管道中心线相交的准确位置,并做出明显的标志,标明名称、深度等有关必要的数据,以便管沟开挖时采用相应的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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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施工测量放线允许误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1)长度测量误差为±1? (2)角度测量误差为±2° (3)标高测量误差为±50mm
3.12施工测量放线工作要严格遵守测量标准规定,及时填写记录,作好复核工作,确保测量放线的准确性。
3.13放线过程中,当管线经过村庄、农田、林区、经济作物区、地面及地下障碍物地段时应与地方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取得联系,共同看线,现场确认,对局部线路与当地发展有重大争议地段,应及时向监理或业主反映,由业主或监理和设计方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4、施工作业带清理
4.1施工作业带应与标志桩的路线完全一致,施工作业带清理之后要恢复管道中心线标志桩,并注明变壁厚管的位置、转角的角度、特殊地段的起止点等。
4.2全线采用沟上组装焊接,施工作业带的宽度一般为14m,在果园、耕地及地面有障碍地段,施工作业带应尽量减少,特殊地段(如穿越河渠处、管子堆放处)可扩大到20m。但事先需征得监理及业主同意。施工作业带断面布置图如下所示:
施工作业带断面布置图
施工带边界堆土侧管道沙袋或土袋控制桩施工带边界
其中,管沟开挖过程中产生的耕作土和非耕作土应分开放置;穿越公路、道路段应视具体情况增加警戒措施;B为管沟底的宽度,根据规范规定及管径、敷设管道根数和地质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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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标桩的设置要以管道线路上的标志和详细设计图为依据。
4.4施工单位测定埋地设施的位置,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如地下电缆、管道、下水道等,包括那些详细设计图中未标出来的与管道交叉和平行的设施。必要时用手工方式开挖此处管沟,以免损坏原有的地下设施。
4.5施工前,施工单位主动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作业带内地上、地下各种建(构)筑物和植(作)物、林木等进行清点造册,应在放线前办理好临时征(占)地手续,再进行施工。
4.6施工作业带清理、平整应遵循保护农田、果林、植被及配套设施、减少或防止产生水土流失的原则,尽量少占地,并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护措施。注意保护线路控制桩,如有损坏应立即补桩恢复。
4.7将施工作业带范围内的树林,农作物,建(构)筑物等地面障碍物清除干净,对沟、坎、坡等处进行适当的平整。
4.8当施工作业带通过小型引水渠及排水沟时,应铺设有足够流量的 过水管后再回填土或搭设便桥。
4.9在施工作业带的合适位置,宜每隔500m修筑一处15m×10m的管道堆放场地。
5、施工便道修筑
5.1施工便道包括施工作业带内的便道和连接施工作业带与现有运输道路之间的通道,施工便道应平坦,并且有足够的承压强度,应能保证施工机具设备的行驶安全。
5.2拟修筑施工作业带与现有道路的连接通道前,应得到业主、监理的认可。使用干线道路前,应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办理有关占用手续。
5.3从运输公路到施工作业带的进场道路,根据现场实际,1-3Km左右修筑一条施工便道,宽度不应大于6m,长度超过2Km时,应在适当的地段设置一个会车处,会车处的路面宽度不应大于8m,长度20m,弯道的转弯半径应大于18m,现场采用推土机修筑施工便道。
5.4对于施工便道所经过的桥涵等设施进行实地考察,如不能满足运输条件时,需组织人员及设备对其进行相应的修整加固,或用自制的钢过桥铺在桥涵上。
钢过桥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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