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实施细则(穗关监发〔2009〕136号)(6)

2019-01-27 15:50

装光缆连接;

(二)每组A类卡口除与卡口监控室之间的光缆连接外,还需配备一条互联的备份12芯室外单模铠装光缆至其他A类卡口,如此类推直至每个A类卡口及卡口监控机房之间形成光缆环路。如仅有1个A类卡口则需另增加1条不同路由的12芯室外单模铠装光缆作为备份;

(三)各组卡口设备间与监控室之间铺设1条室外电话电缆(电缆对数是岗亭数的两倍);

(四)光纤的跳线接口统一为ST接口,每个岗亭要求有8个信息点,并汇聚至指定的卡口配线间内。所有的线缆均采用六类UTP线缆;

(五)卡口监控机房配备网络专用42标准机柜。

第三节 卡口集成控制

第二十四条 卡口系统必须配置卡口工控机以及连接卡口设备的转换器和串口卡,工控机配置符合总署卡口系统应用和科学技术发展要求;卡口工控机数量与通道数量相等。

第二十五条 卡口系统集成需符合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经广州海关技术处审核认可后实施。

第四节 卡口电源要求

26

第二十六条 卡口设备用电应与照明用电分开,卡口电源总功率应当大于全部设备的电源总功率。计算机设备用电必须良好接地,包括安全保护地R≤1Ω,防雷保护地要求R≤1Ω。

第二十七条 各岗亭的计算机设备用电配稳压电源(单个岗亭的直接配备,多个岗亭的单独选择一间较大岗亭配备稳压电源);空调等非计算机设备用电需另外配置动力电线。

第五节 电子卡口防雷

第二十八条 电子卡口必须建设防雷泄流地网,且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利用防雷泄流地网作为防雷接地体,并将不锈钢岗亭、起落控制杆、电子地磅、监控设备、电脑等设备与此进行等电位连接。

第二十九条 卡口岗亭的顶棚必须配置防御直击雷的装置,可以在各组卡口岗亭顶棚安装避雷针加以保护。顶棚不锈钢柱子都要做好接地,和防雷泄流地网相连接。

第三十条 在每个岗亭内必须设置一块铜汇流排,并与防雷接地体连接,以供岗亭内的弱电设备、避雷器接地使用。

第三十一条 对岗亭内电子设备的供电系统采取三级防雷措施:

27

(一)在总配电房内安装一台通流量为≥100KA的三相电源避雷器,作为第一级保护;

(二)分别在进、出口岗亭的小供电房处根据电源功率和电源输出方式选择安装40KA或者20KA的三相电源避雷器,作为第二级保护;

(三)在进、出口岗亭内分别安装一个3KW单相串式抗干扰电源避雷器,作为第三级保护;

(四)在进、出口的每个起落杆控制电源开关处安装一个小型单相电源防雷器;

(五)将敷设网线和电话线的金属套管的两端作接地处理。

第六节 卡口其他要求

第三十二条 语音对讲及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一)建立集中式的监控室对所有通道及场地进行监控,并可与卡口进行对讲;

(二)卡口视频监控系统要求提供视频监控服务器,以确保能够实现远程(总关)监控;

(三)对于视频监控图像要进行录像,录像保存时间为三个月或以上,录像清晰度不低于CIF/25帧;

(四)视频监控数据传输要求要光纤方式,监控室配置

28

光纤配线架;

(五)视频图像采用视频压缩卡进行数据压缩,视频压缩方式建议采用H.264协议,经压缩后嵌入海关信息化系统。

第四章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第三十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需满足海关的使用要求,录像保存时间为三个月或以上,录像清晰度不低于CIF/25帧。

第三十四条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方案需经海关认可,前端设备、信号传输线材采用市场上的主流产品,摄像机480线以上,硬盘录像机等后端设备能通过海关内部计算机网络接入广州海关在线监管系统。

第三十五条 应建立海关专用视频监控中心,安装电视监控屏幕和操作台,满足海关对监管场所24小时监控要求。

第三十六条 视频监控系统前端、后端设备和传输线路必须有良好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确保系统能长期稳定运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技术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关技术要求和指标参数由技术处负责解释。

29

附件4

广州海关监管场所验收评审表

监管场所名称: 监管场所类别: 批准设立时间: 验收评审日期:

海关监管场所有关设置标准 具有独立的封闭区域。 设立隔离围网(墙),高度不低于2.5米。 具有专门储存、堆放、装卸海关监管货物的仓库、场地及设施,并设置明显区分标志。 提供满足海关查验货物要求的场地,并配备便于海关实施查验的相关设备。 根据海关需要,提前预留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等所需的场地和设施。 提供存放海关扣留货物的仓库。 为海关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具备网络、通讯、取暖、降温、休息和卫生等条件。 其它。 第一页

监管场所企业自我评估意见 建设现状 特殊情况说明 合格 评 审 结 论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备注 评审标准:

1.合格: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的相关监管场所设置标准。

2.基本合格: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的相关监管场所设置标准,但采取了相关的措施,能实现有效监

30


广州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实施细则(穗关监发〔2009〕136号)(6).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关于积极开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代会精神”活动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