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S教材(修改版)(2)

2019-01-27 18:21

船舶机械计划保养系统(PMS)讲义

船底外部及有关项目的检验既可以在干船坞或在船排上进行,也可以在船舶漂浮状态下进行。在干船坞或在船排上进行检验称为坞内检验,在船舶漂浮状态下的检验称为水下检验。

在每五年进行的特别检验周期内,至少应进行两次船底外部及有关项目的检验。其中一次应结合特别检验进行。在所有情况下,任何两次检验的间隔不应超过36 个月。在例外情况下,可允许坞内检验到期后展期3 个月进行。

对船底外部及有关项目的检验通常应在干船坞内进行。但是,可以考虑船舶漂浮状态下,采用水下检验方法进行。对船龄在15 年以上的船舶是否允许水下检查应特别考虑。对于船龄在15 年以上ESP 船舶,检查应在干船坞内进行。 1.2.4 特别检验

船体和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应在5 年间隔期内进行特别检验,以便更新入级证书。第1 次特别检验应在初次入级检验之日起5 年内完成,其后特别检验应在上次特别检验之日起5 年内完成。

特别检验可在到期之日前1 个年度检验开始,于到期之日前完成。如特别检验开始的时间早于到期日前1 个年度检验,则全部特别检验应在特别检验开始后的15 个月内完成。在此情况下特别检验开始时进行的项目,方可作为特别检验的组成部分。

在特殊情况下,如在特别检验到期之日船东未能安排进行,根据船东到期之日前的书面申请,并经CCS 同意,特别检验可给予不超过3 个月的展期。在这种情况下,下次船级特别检验的日期应从展期前的特别检验到期之日算起。

如特别检验在到期日3 个月前完成,则下次特别检验的日期从特别检验完成日算起。如特别检验在到期日前3 个月以内完成,则下次特别检验的日期从原特别检验到期日算起。如特别检验在到期日以后完成,则下次特别检验的日期仍从原特别检验到期日算起。

1.2.5 螺旋桨轴与尾管轴检验

螺旋桨轴检验包括:常规检验、变通检验、部分检验、具有SCM附加标志的检验。

1.2.5.1 常规检验周期,如果尾轴由防腐蚀材料制造,或安装连续衬套或等效系统,或安装油润滑轴承和认可的油封装置,则检验间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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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轴布置:3年; (2) 多轴布置:4年;

1.2.5.2 常规检验周期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螺旋桨轴,则上述检验间隔期可延长到5年:

(1) 螺旋桨在螺旋桨轴锥体上采用有健连接安装,螺旋桨轴不易受海水浸蚀,其设计得到批准,且每次检验,采用认可的裂缝探测方法(如磁粉或着色)对螺旋桨轴的柱体部分后端,以及锥体的三分之一长度部分(自锥体大端量)作无损检测,或者;

(2) 螺旋桨在螺旋桨轴锥体上采用无健套合安装,螺旋桨轴不易受海水浸蚀其设计得到批准,且每次检验,采用认可的裂缝探测方法(如磁粉或着色)对螺旋桨轴锥体前部作无损检测;

(3) 螺旋桨在螺旋桨轴后端采用整体法兰连接方法安装,略,不介绍。 除上述情况所述外的所有其他情况下,螺旋桨轴常规检验间隔期均为2.5年,可在检验到期日前后6个月内进行。 1.2.5.3 常规检验项目:

(1) 抽出足够长度的螺旋桨轴,以能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螺旋桨轴及其后端锥体、健和健槽(如安装);

(2) 后端锥体前部分的三分之一范围和键槽采用认可的裂缝探测方法(如磁粉或着色探测)进行无损检测;

(3) 尾管轴承;

(4) 油封装置,包括润滑油系统; (5) 测量轴承间隙。

1.2.5.4 变通检验,螺旋桨在螺旋桨轴锥体上采用有健连接安装并采取防裂缝措施,或在螺旋桨轴锥体上采用无健安装,且其轴满足下述情况,可接受最大5年间隔期的变通检验以替代常规检验,但是,此种替代与常规检验只能交替进行:

(1) 具有油润滑轴承和认可的油封装置; (2) 轴及其附件不易受腐蚀;

(3) 新的油封装置能在螺旋桨不拆除的情况下予以更换(用健安装螺旋桨轴除外),其设计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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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 变通检验项目:将轴抽出至能显露轴与后轴承接触区域;尽可能检查前部轴承,以及轴的所有可接近部分,包括螺旋桨与轴接触部分;对于有健安装螺旋桨轴,应要求拆下螺旋桨,并采用认可的裂缝探测方法(如磁粉或着色探测)对锥体三分之一长度部分(从大端量起)进行无损检测;对于无健安装螺旋桨轴,进行目视检查以确认密封装置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果,每不超过6个月时间间隔,定期进行润滑油分析并记录油耗和轴承温度,且认为其在可接受范围内,则可不要求将轴抽出至能显露轴与后轴承接触区域。滑油分析资料应保存在船上。每次滑油化验至少应包括下列参数:水含量、氯化物含量、轴承金属粒子含量、润滑油老化情况(抗氧化能力)。

1.2.5.6 部分检验,对适用于变通检验的螺旋桨,经船东申请,则可以考虑延长常规检验间隔期。在任何情况下,常规检验间隔期不得超过上述(2)检验间隔期的1.5倍(最长7.5年)。

1.2.5.7 部分检验项目:油封装置和轴承间隙检查,评估其轴承的间隙在下一个检验周期内是否处于在允许范围内;对于有健螺旋桨轴,应拆下螺旋桨露出轴的锥体前部,并采用认可的裂缝探测方法(如磁粉或着色探测)进行无损检测。 1.2.5.8 具有SCM附加标志的检验,按照《螺旋桨轴状态监控系统指南》授予SCM附加标志的船舶,如按照下述(1.2.5.9)、(1.2.5.10)、(1.2.5.11)的要求进行检验,并且认为满意,则常规检验规定的抽轴检查项目的时间间隔期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15年。尽管船舶具有SCM附加标志,其常规检验的间隔期仍然应符合上述1.2.5.1或1.2.5.2所规定的间隔期。

1.2.5.9 每次船舶年度检验,应验证螺旋桨轴状况监控(SCM)的状况,包括:

(1) 船上状况监控记录,包括滑油消耗记录、滑油工作温度记录、螺旋桨轴状态监控记录等;

(2) 确认船舶至少每6个月进行1次,将螺旋桨轴滑油油样提交认可滑油分析机构,进行水分含量、氯化物含量、轴承金属粒子含量和滑油老化情况(抗氧化能力);

(3) 验证船上保存认可的滑油分析机构分析测试记录,并且具有滑油状况及其适合性的结论;

(4) 验船师应验证最近3个月内的滑油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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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机械计划保养系统(PMS)讲义

1.2.5.10所有轴在规定的常规检验时,除上述(1.2.5.9)项目外,尚应确认:

(1) 轴承下沉量; (2) 油封装置密性。

1.2.5.11有健安装的螺旋桨轴应在规定的常规检验时,尚应拆下螺旋桨,检查健、键槽和螺旋桨轴暴露部分,包括采用认可的裂缝探测方法(如磁粉或着色探测)进行无损检测。

1.2.5.12螺旋桨轴展期检验,在例外情况下,可允许螺旋桨轴检验到期后给予3个月的展期,展期前应进行一次展期检验。

1.2.5.13展期检验的项目:查阅船舶记录以确认船舶轴系的工作正常,对油润滑轴承还需查阅螺旋桨轴滑油损耗记录以确认滑油消耗正常;对螺旋桨轴的舷内部分及附件(包括轴封组件)进行外部检查;尽实际可能检查轴承磨损情况,并查阅轴检修记录和上一次轴测量记录,以确认螺旋桨轴轴承磨损情况在展期宽限内不会超过允许的范围;对油润滑轴承,还应对螺旋桨轴轴承的润滑油的状况进行确认。如对滑油状况有怀疑,可要求对润滑油取样化验,以确认滑油的实际状况。 1.2.6 锅炉检验

锅炉检验,适用于船舶主锅炉、重要用途辅助锅炉、废气锅炉、热油锅炉和工作压力超过0.35MPa和受热面积超过4.5m2的非重要锅炉及其蒸汽管。 定义:

(1) 主锅炉——指锅炉产生的蒸汽供给主推进机械的锅炉;

(2) 重要用途锅炉——指锅炉产生的蒸汽供给船舶在海上安全作业起重要作用的辅助机械,但是,不供给主推进机械。

(3) 废气锅炉——指能直接提供蒸汽的废气热交换器;

(4) 非重要锅炉——指锅炉产生的蒸汽不是供给船舶在海上安全作业所必需的锅炉;

(5) 热油加热器——指由燃油、废气或电加热有机液体(热油)的一种加热装置,其中被加热有机液体的温度不始终低于该液体在大气压力下的的沸点温度。 1.2.6.1锅炉检验周期,所有炉龄10年以下的主锅炉,应在每5年船舶特别检验期内至少进行2次内部检查。两次间隔期最大不超过36个月。炉龄大于10年的水管主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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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船舶安装了2台或以上的水管主锅炉,所有锅炉应在每5年船舶特别检验期内至少进行2次内部检查。两次间隔期最大不超过36个月;

(2) 当船舶仅安装1台水管主锅炉,则每年进行1次内部检查。 炉龄大于10年的火管锅炉,应每年进行1次内部检查。

重要用途辅助锅炉和工作压力超过0.35MPa和受热面积超过4.5m2的非重要锅炉,应在每5年船舶特别检验期内至少进行2次内部检查。两次间隔期最大不超过36个月。

每次船舶年度检验应对锅炉进行外部总体检查。

1.2.6.2蒸汽管检验周期:

(1) 直径超过76mm,工作温度不超过450℃的蒸汽管,以及直径超过76mm铜管和铜合金蒸汽管自其制造或安装之日10年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检验;

(2) 直径超过76mm,工作温度超过450℃的蒸汽管,自其制造或安装之日5年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检验。

1.2.6.3锅炉检验项目:蒸汽锅炉内部检验包括:

(1) 每次检验时,水汽侧和燃烧侧均应进行内部检查;包括鼓、板、管、牵条管(如有时)、绝缘等;

(2) 每次检验时,锅炉的附件和安全装置应予以检查,验船师认为有必要时,可予以打开检查;

(3) 每次锅炉内部检验期间,应验证在蒸汽压力下的安全阀的整定,并检查和试验锅炉安全阀,确认其满意运作;

(4) 对废气锅炉,如在港口不能产生蒸汽,其安全阀可以由轮机长在海上进行整定,并将结果记录在航行日志,以报告CCS审核;

(5) 检查和试验仪表和自动化设备,以及所属的燃油燃烧设备和系统; (6) 作为检验的一部分,审核上次检验以来的下列记录: I操作; II维修; ⅲ修理历史; ⅳ给水化验。

(1) 如验船师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对任何部件进行液压试验、测厚和/或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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