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楼屋顶钢结构安装方案(7)

2019-02-15 11:31

房、操作平 台、已安装楼层及地面临时设施处,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电焊、气割时,先观察周围环境有无易燃物品后再进行工作,严防火灾发生发生。

(10)钢结构安装时,当风速为15m/s时,所有工作均停止。 3.监测监控 1.监测内容、目标

本工程监控监测钢结构安装工程各杆件的应力及其变化、截面处的挠度(沉降)及其变化、截面的温度及其变化, 2.监测目标

通过监测方案的实施,对本工程钢结构安装在施工、使用阶段的安全性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价。 3.监测的实施

为达到上述监测目标,采用测试技术手段,通过在钢结构桁架各截面杆件上布设应力及其变化监测点、挠度(沉降)及其变化监测点、温度及其变化监测点,并严格按照监测周期进行监测,及时将相关监测成果反馈给设计单位进行分析。 4.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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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7、《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8、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相关标准及规定等。

二)、工程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李飞虎 联系电话:0769-88766699 副组长:吕向东 联系电话:0769-88766699 组 员:张志强 联系电话:0769-88766699 各分包班组长以及现场保卫组

(二)现场意外事件紧急处置程序

1、工地如突发因工重伤、死亡事故,各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以最快方式向公司领导和公司工程管理科报告简要情况。

2、如认定重伤或死亡事故,由项目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立体图,并提供有关资料。 3、由项目部指定安全员填写事故快报。

4、各级人员认真配合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人员勘察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5、调查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组织事故调查组,并在10天内提出事故报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6、轻伤事故由安全部调查分析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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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机械事故报工程管理部。

8、项目部发生重伤事故,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经理要采取组织会议等多种方法通报事故经过、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吸取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或其它事故的再发生。

如事件发生在夜间,须由项目部夜间值班人员紧急上报经理部有关人员。

9、未尽事宜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执行。

(三)因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理

1、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需采取的相应事项:

2、如现场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如当事人没有自觉症状,不要轻易放走当事人,医务人员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观察24小时,确实没有损伤时才能视为正常。

3、当发现伤员心跳、呼吸停止时要应地抢救,进行心脏复苏,直至急救医务人员到场进一步抢救。

4、现场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不要慌乱,派专人守在伤员前进行临时救护,另派人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说明伤员所处地点,行车路线及达到所在地点的明显标志。

5、对于骨折伤员,特别是怀疑颈、胸腰椎骨折伤员要做好固定,用硬板搬运,不得随意拉扯、扭曲身体搬运。

现场发现法定传染病人应立即报告公司医院,并进行隔离,环境消毒及检疫,由公司医院与有关单位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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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电话:

东莞市虎门镇公安分局:110转虎门镇公安分局;

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由工地出发沿长德路左转进入麒麟西路,沿麒麟西路行驶920米,在太平立交在第2个出口朝虎门方向,直行进入百达大道,沿百达大道行驶1.1公里,左转进入虎门大道,沿虎门大道行驶1.7公里,在柏景桥右转行驶30米,再右转行驶350米,到达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 电话0769-85010120。

7、项目负责人在得到因工伤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急救或送专门医院抢救,并组织人员救险,防止险情扩大;

8、必须根据具体受伤部位需送相应医院,其指导原则为尽最大努力减少拖延时间,保证抢救及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9、根据表中所列医院顺序选出最佳急救方案; 10、表中所列联系电话均为该医院总机电话; 11、如现场无应急车辆,须打“120”请求急救车; 12、若医院路线不清,可要求“120”急救车送往指定医院。 伤员送往医院过程中,必须项目部管理人员相陪(夜间施工由值班人员相陪)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报项目部有关领导及安全人员。

(四)意外伤害不同部位相应应急处理措施

1、外伤的急救、处理、搬运

1)外伤出血后,根据伤口的部位、轻重程度,可分别或同时采取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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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法或止血带止血法,如有骨折,则采用木板等物予以固定。

2)包扎动作轻、快、准、牢,对暴露的伤口,尽可能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再行包扎。包扎不可过紧、过松,以防滑脱或压迫血管、神经,影响远端血运。

3)骨折固定时,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先进行呼吸心跳的急救,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再包扎,最后固定骨折部位。

4)运送伤患者前,应检查伤者头、胸、腹、背及四肢的伤势,并给予适应的处理,如所处环境危险,应尽快脱离,否则就地抢救,搬运时注意伤员体位,避免再损伤。 现场处理后,尽快转送到附近医院 2、现场心、肺、脑复苏

施工现场出现电击、严重创伤、中暑、中毒等易引起心跳骤停的情况,及早抢救,对伤者复苏有重大意义。 (1)判断心跳骤停症状 1)颈动脉搏动消失 2)意识丧失,呼之不应 (2)现场心肺复苏

1)呼救:一旦判断病人昏迷,就要呼救,他人协组打急救电话或叫救护车,本人就地抢救。

2)病人体位仰卧在硬地板或硬板床上。 (3)心肺复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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