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燃料结构,气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中心城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林带,防护林带采用由疏到密或疏密结合的绿地结构布置,有效防止有害气体的污染。
(7)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及时清运和处理生活垃圾。 (8)将水土保持方案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加强中心城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土、沙堆放和运输采取遮盖和防冲措施,防止泥沙淤积排水管网和施工扬尘。
第53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创造整洁、卫生、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
(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执行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城市容貌标准(CJ/T12-1999)》。按每0.7至1平方公里一座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00m2,沿次干道布置,与周围建筑的间距不小于5米;废物箱按商业街每25-50米一座、交通干道50-80米一座、一般道路80-100一座设置;城市公共厕所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一座、流动人口较为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按300-500米一座、一般街道按不大于800米一座、旧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按1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设置。
(2)规划在城市外围建设一座垃圾发电厂、四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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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54条 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中心城区洪水威胁主要来自永定河。规划近期中心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远期应与永定河流域防洪相协调,提高到100年一遇。龙河、天堂河、凤河为非行洪河道,堤防主要满足排涝要求,排涝标准近期为20年一遇,远期不低于50年一遇。
(2)规划方案:近期,在永定河流域防洪体系的指导下,建立健全防洪工程的良性运行机制,稳定发挥防洪设施效益。随着永定河泛区防洪标准的提高,城区防洪的外围防御体系以及城区内河流的防洪标准也将随之提高,满足城市防洪标准要求。远期,建成以永定河泛区左右堤加高、加固为基础的流域防御体系,以加固中心城区西部防洪堤(龙河左堤)为主,以堤防绿化和水土保持为辅助的城市防洪系统和生态系统。
第55条 消防规划
完善消防救护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消防救治能力。按消防站责任区面积4-7平方公里合理布置站点。规划共设消防站22处,其中主城区10处,开发区7处,万庄区5处。
第56条 人民防空规划
建立完整的人防体系,以城市环路和主干路为主要疏散通道,地上地下结合,连网成片,增强城市总体防空抗毁能力。
到2020年,人防掩蔽工程建设总面积达到66万平方米,掩蔽人员4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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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条 抗震防灾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廊坊市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于0.20g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Ⅷ度地区),城市抗震体系按Ⅷ度设防建设,重点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建设完善的疏散、避震系统,提高综合抗震能力。中心城区以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等作为主要避震疏散场地。人均固定避震疏散场所按2平方米计算,共需236公顷。
第58条 地质灾害防护规划
从城市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发展战略等三方面研究制定地面沉降防灾减灾综合防治对策,建设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城市规划防治地面沉降对策建议: (1)适当限制中心沉降区土地开发活动。 (2)扩大城市东南部土地利用率。
(3)开展采油对廊坊市环境影响的外部性问题研究。 (4)加强研究城市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确保城市规划顺利实施。
(5)中心城区应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的产业。 (6)加强城市工程地质环境研究。
(7)建立水位沉降监测体系和灾害预报系统,开展灾害评估。 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地面沉降防治:
(1)加强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通过跨流域引水,减少本地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地面沉降。
(2)加强地下水开采和管理,减少城区地下水开采量;合理布局供水机井;调整开采层位,减缓地面沉降。
(3)通过雨水储存、劣质水利用和地下水回灌等开源节流等措施综合防治地面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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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战略与地面沉降防治对策: (1)调整产业结构;
(2)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和谐可持续发展城市; (3)建设节水型社会;
(4)推行清洁生产,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十三章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第59条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是城市重要的空间资源。按照“远近结合、上下结合、点线结合、平战结合、分层开发”的原则,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形成以大型公共建筑密集区、商业设施密集区、重要人防工程、地下基础设施为主要节点的地下空间网络系统。
(1)地下交通设施:建设地下道路和地下停车场。远景预留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地下停车场结合人防工程、各类建筑和广场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
(2)地下街:结合主要商业密集区内的地下过街通道建设地下商业街。
(3)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统筹安排地下城市基础设施管网及设施,结合道路改建,在地下管网密集路段建设共同沟。
(4)地下多功能公共活动综合体:结合大型商务、商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地下多功能公共活动综合体。
(5)地下工业仓储设施:结合人防工程,建设地下工业仓储设施。
第十四章 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第60条 为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城市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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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的规划建设,逐步提高供水、排水、供电、电信、邮政、环卫、供热、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到规划期末,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
第61条 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廊坊引水线路、调蓄水库和地表水厂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关停自备水源井,严格控制耗水量大的项目建设,积极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2020年中心城区综合用水量指标控制在150立方米/(人·年)之内。
(1)2010年平均日综合用水量指标333升/人。2020年,平均日综合用水量指标409升/人,给水普及率100%。规划建设南水北调地表水厂,2010年设计规模34万立方米/日,2020年设计规模达到53万立方米/日。现一水厂、二水厂、新源水厂、开发区水厂和南区水厂充分利用。地下水水源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
(2)为确保城市供水的安全可靠,中心城区中心管网成环,四周辅以枝状管道,各区之间互相联通。
第62条 规划排水体制旧城区近期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远期实现雨污分流,新建区域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按照雨水就近排放,污水集中处理的原则,逐步完善城市排水系统。
(1)2010年以前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100%。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3座,2010年平均日污水处理总量23万立方米,2020年平均日污水处理总量39万立方米。
(2)加快再生水回用工程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水资源综合循环高效利用,充分考虑再生水回用于市政浇洒道路、绿地、景观用水、工业冷却用水以及农田灌溉用水。对大型的建筑群、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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