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见附图)
1.召开培训会议。由扶贫移民局、合作银行负责对乡(镇)分管领导、驻村工作组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扶贫小额信贷背景、目的、评级授信等工作的业务培训。
2.组建村风控小组。由3名村干部和2名德高望重、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的群众代表组成村风控小组,风控小组成员为奇数。风控小组成员名单和县、乡(镇)投诉受理人及联系方式在村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其名单上报至县扶贫移民局、合作银行。
3.召开宣传动员会。由村风险控制小组组织召开全村贫困农户参加的宣传动员会,主要宣传金融扶贫政策和诚信意识,宣讲开展评级授信的目的和意义、评级授信指标解释和工作流程、贷款申请及偿还程序、贷款贴息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
4.开展评级授信工作。由村风控小组按《贫困农户评级授信表》逐项进行评议,合作银行授信。评定结果在村内至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社区信用评定得分多少,按2-5颗星划分授信等级,60分以下不授信。60-70(不含70)分,信用评定为★★,授信限额2万元; 70-80(不含80)分,信用评定为★★★,授信限额3万元;80-90(不含90)分,信用评定为★★★★,授信限额4万元;90分以上,信用评定为★★★★★,授信限额5万元。
5. 汇总上报。贫困农户评级授信表由乡(镇)负责分村审核汇总(见附表2)并附贫困农户评级授信表,通过县扶贫移民局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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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银行审定并授信,合作银行填写授信额度后的汇总表分别由合作银行、县扶贫移民局、乡(镇)、村保存。
四、 贷款流程(见附图) (一)贷款申请
1、申请对象。通过评级授信并获得授信的建卡贫困农户、因灾致贫困难户和返贫户及家庭成员。
2、贷款用途。用于家庭创收性生产经营项目和法律许可且对环境和社区没有负面影响的其他增收项目。
3、贷款额度及期限。根据生产经营项目的需要,合理确定发展规模、贷款额度和期限。不得超过评级授信额度和3年的贷款期限。
4、提交资料。《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业务申请表》(见附表3)和合作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在合作银行开户的银行卡、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二)贷款审查、审批
1、村级推荐。由村风控小组在《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业务申请表》签署意见,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
2、银行审批。合作银行对《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贷贷款业务申请表》进行审查、审批。
(三)贷款发放(见附图)
合作银行完成内部审批后,与贫困农户签订借款合同,将贷款资金划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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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贷款回收(见附图)
贷款农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 贷款贴息(见附图) (一)贴息资金来源
1、上级财政下达的定向财政转移支付统筹安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2、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的贴息资金。 (二)贴息的对象
使用扶贫小额信贷借款的贫困农户。 (三)贴息比例
原则上按5%的年利率给予贴息,贷款利率低于5%的按照贷款利率100%贴息。
(四)贴息方式
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后正常收取利息。贫困农户凭借款约据、身份证复印件、还本付息凭据向财政申请贴息。村风控小组汇总交由乡(镇)扶贫小额信贷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县扶贫移民局审核,经县财政局复核后,将贴息资金足一支付给贷款农户。对于贷款期限小于 1 年的,在借款人还本付息后发放 100%的贴息;对于贷款期限超过 1 年的,在借款人已按期付息的前提下,在满1年期后发放当年的贴息,剩余贴息在借款人还本付息后全额发放。对贷款农户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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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贴息。待本村贫困农户无违约行为时再予贴息。
六、 风险防控
为确保合作银行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贫困农户“能贷款、能发展、能致富”, 各扶贫小额信贷参与部门要履职尽责,严格管控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合作银行印发金融诚信宣传资料,乡(镇)、村社开展农村金融诚信教育,健全全县金融诚信体制。
(二)评级授信阶段
通过贫困农户申请、村风控小组评议、乡(镇)审核、合作银行审定,确保贫困农户信息的真实,评级授信客观、公正。
(三)贷款申请阶段
1、精准项目。村风控小组、驻村工作组和帮扶责任人要结合本村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借款人家庭实际,帮助其选准发展项目。
2、准确贷款额度与期限。村风控小组、驻村工作组和帮扶责任人要帮助借款人按照家庭生产经营需要和能力,合理确定发展规模、贷款额度和期限。
3、建立村级扶贫风险互助金。政府为每户贫困农户匹配1000元建立村级扶贫风险互助金,借款出现损失时,优先用此互助金偿还贷款,待全村所有贫困农户小额信贷本息还清后,再与农户结算退款,真正实现生产合作、信息共享、资金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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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共担的良好氛围。
4. 参与各类保险。提倡扶贫小额信贷贫困农户参加涉农政策性保险,村风控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引导借款户参加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化解贷款风险。
(四)贷款使用阶段
1、加强贷后跟踪管理。村风控小组、驻村干部要监督贫困农户贷款是否用于申请的生产经营项目,严禁转移用途。
2、提供针对性技术服务。在贷款使用过程中,对有需求的贫困农户由驻村干部衔接相关部开展针对性的技术服务。
3、协助产品营销。发挥帮扶单位,专合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为贫困农户提供产品营销服务。
4、探索资金使用机制。在有条件的乡镇,积极探索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贷入股农业产业化企业、专合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本分红或土地流转返租等增收模式,促进贫困农户获得稳定、持续收益。
(五)贷款偿还阶段
1、提前通知。在贷款本(息)到期前1个月,合作银行通过村风控小组通知贷款贫困农户按时还本付息。
2、逾期催收。村风控小组采取公示、广播、到户等方式,催促逾期贷款农户偿还本(息)。
3、启动补偿。当出现贷款本息逾期,宽限期内经催收无果时,合作银行先行扣收村级扶贫风险互助金,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催回的贷款本息直接存入村级扶贫风险互助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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