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窗工程检查包括密封性、玻璃、小五金等;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包括场地安全、资料堆放、标识标牌、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人员防护用具、专项操作证件、施工用电及施工机具等分项。
内业资料检查包括现场签证联系单、资料设备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5.5实施办法
每次检查严格参照国家、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公司相关检查验收规定执行。每次检查结果需汇总整理,并将检查结果以检查情况通报的形式抄报项目部领导,抄送参与施工等相关单位。 5.6其它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项目部相关部门应尽快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公司质量安全部,质量安全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复查。
6.施工质量控制流程及控制要点
6.1精装饰工程 6.1.1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轻钢龙骨隔墙吊顶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DBJ08-210-9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等。
4 / 56
6.1.2工作流程 (一)质量控制总流程
装饰材料选型报审
评审并确认材料
材料封样
材料进场报审
调整 否 是 合格
☆ 核查质保资料 ☆ 与样品核对 ☆ 必要时进行见证复验 样板段(间)施工 样板段(间)验收与确认 施工工序过程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 饰面工程报验 进行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评估
5 / 56
(二)装饰材质核定流程
抽样测试 按样品核对材料 换货 材料进场报验,并附质保资料 不符合 整改 确定样品,并封样保存 审查、评定 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单位提出样品和技术资料 合格 投入使用
6 / 56
(三)装饰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申报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
不同意修改后重报 审批施工方案
同意 不合格清退另进 进场原材料检验
合格 整改 按装饰工程的内容及工艺要求,分工序施工
按工序自检 不合格 承包单位
合格 不合格 现场检验 下一道工序施工
6.1.3 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深化设计的控制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
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
3.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
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
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
7 / 56
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二)装饰材料的控制
1. 装饰材料进场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确认、封样,作为材料进场
验收的依据。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
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
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
限量标准的规定。
5.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报验与验收材料应完好,
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6.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
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7.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
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
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2.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
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8 /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