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杭区2015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余人大〔2016〕29号
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梅建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余杭区2015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依法理财治税,深入推进财税改革,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支出等方面做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着财税增收基础不够稳固,新的税源增长点还需着力培育;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重点工作、民生支出等财政保障资金不断增多,开源节流任务艰巨;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夯实税收增长基础。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
税费负担,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切实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加快出台我区产业扶持政策体系的相关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资金和产业引导基金的导向作用。加大对互联网、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扶持培育力度,同时高度重视对传统制造行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和引导,“双管齐下”培植壮大重点税源增长点。
二、提高收支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运行质量。进一步挖掘存量税源,强化征收管理,充分利用税收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和优势,加强对“营改增”行业监控管理,做到精准征管,尤其是要强化对外来建筑企业的税源监管,确保应收尽收。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做好债务置换和融资成本管理控制,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统筹掌握土地出让节奏,发挥土地资源效益最大化。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础设施、民生领域尤其是拆迁农民安置、教育、卫生事业的支出。
三、强化财政管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对国有企业经营情况的监管,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范围。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项目及重点支出的资金管理力度,规范资金使用办法,有效控制建设成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对镇街临时性专项工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浪费、不规范等问题。加大财经法规宣传,定期对部门、事业单位、镇街、国有企业等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财经纪律教育,增强依法依纪履职的自觉性,有效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26日
《关于201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和《关于2015年度区
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余人大〔2016〕30号
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沈世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和《关于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重视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积极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情况总体良好。区审计局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大局,突出审计重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对重点支出、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为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维护财经秩序、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会议提出,审计指出问题就事论事进行整改较多,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角度进行分析改进较少;审计成果运用由点及面的效应发挥不够,审计监督倒逼各项工作规范管理的力度不大。为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重视审计监督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为审计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切实加大审计力度,不断扩大审计范围,对财政资金做到全过程全覆盖监督。要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部门、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的审计评价,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同时,对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要逐一研究,并予以解决。对政府投资项目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类,查找问题症结所在,便于更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
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明确问题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要把审计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规范结合起来,
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机制健全、责任追究等方面加以落实。要加大整改进度的持续跟踪力度,确保整改举措落实到位。
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26日
关于2015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葛云莲
(2016年7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规定,按照《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级预算监督办法》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专题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区审计局关于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