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农业生产合作社(3)

2019-02-15 16:46

辽宁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集体经营;采取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实行自愿互利的原则,引导农民建立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建设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组织形式,是由互助组发展起来的,主要分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国初期我国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存在于1953年至1956年间,农业生产合作社提高了农村的生产能力,使农村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一)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释析

释析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首先,我们先要明确什么是概念的内涵,什么是概念的外延,它们的区别是什么。内涵即含义,事物特有的属性,外延是事物特有属性的具体化。例如: 等腰三角形的内涵是有且只有两条边长度相同的三角形它的外延是等腰锐角三角形、等腰钝角三角形、正三角形。

目前,学术界对于我国建国初期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的具体内涵和外延并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概括。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固然离不开发展,它本身是以一种动态的形式在不断的发展演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思考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利益的角度和我国建国初期合作社发展的角度。

从利益的角度来讲,我们可以把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利益分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共同利益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个人利益。共同利益是处于同一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中的社员们的各自利益的相同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共同利益的基础是社员个人利益,或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各子群体利益。建国初期,农业生产合作社是社员群众组成的,包括富农、中农、贫雇农等等。为此,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的内涵就可以理解为:组成合作社的富农、中农和贫雇农最终要达到的利益诉求,这种利益诉求主要是在土改后,土地、牲畜、农具相对分散的情况下,发展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业农民收入的诉求。同时,这也是建国初期我国为了快速恢复国民经济,最终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从外延的角度,当时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即富农利益、中农利益、贫雇农利益、农合生产合作社利益、国家利益。

建国初期,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随着战争结束和农业生产恢复到战前水平,农民生活及生产条件的改善,组织起来的运动,开始产生了消沉、涣散的状态。这一新的情况说明:互助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与满足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要求。”①这是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原因。1952年底,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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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到830余万个,参加的农户达到全国总农户的40%,其中,各地还个别试办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3600余个。”①这个阶段是引导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转变的初始阶段,所以这个阶段合作社的利益直接影响到了小农经济的改造。在这个阶段,没参加到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民个体数量将影响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以及要达到的发展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工业化生产奠定物质基础这一需求。这一阶段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自身利益、参加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社员的个人利益、参加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社员的共同利益、国家利益,前三项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内部利益,后一项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外部利益。

第二个阶段是从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这个阶段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及其巩固阶段。“ 1954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9.5万个,参加农户达170万户。到同年秋全国新建农业生产合作社13万多个,加上原有的共22.5万个,到1955年7月巩固下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有65万个。”②这一阶段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发生变化,一部分人通过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及其发展,从贫农发展到中农,同时也出现了新富农,可以说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的子群体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在这一阶段,虽然合作社共同利益变化不大,但子群体的各自利益诉求、利益差异是存在着的。这一阶段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外延与第一阶段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的外延大致是一致的,只是利益子群体包含的个体数量发生了变化。

第三阶段是从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也是农业生产合作化发展的迅猛时期,这一阶段,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将近90%的农户参加进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完成了土地等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的转变,并为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国家工业化创造了重要条件。在这一阶段,合作社利益问题发生新的变化,这一阶段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的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个人利益、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共同利益、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国家利益。

(二)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关系的实质

要分析农业生产合作利益关系的实质,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利益关系。从一般意义上讲,利益关系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归属于特定主体的利益是利益的社会存在单位,从这个角度来划分,我们可以把利益划分为“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那么他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78-79. ②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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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关系就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之间的社会联系”。①从利益关系的产生根源来看,就是利益的自我性和社会性的矛盾。从利益主体来看,作为个人自身利益,个人必须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或者说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在社会中寻求实际途径,从而促进利益关系的形成。此外,利益主体的互动性促进利益关系的形成,而利益关系的另一个侧面是利益矛盾,它指的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之间以及包括它们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差异和对立的一面。同时,利益关系包含利益主体之间纵横两个方向上的利益联系。

从此可以得出:建国初期,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关系是以建国初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促进国家工业化进展,从农业生产资料的私有到公有这种特定利益单位载体的背景下,随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而衍生出来的社会关系和问题,简单的可以概括为,与农业生产合作社相联的利益主体之间,为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而形成的特定社会存在关系以及利益主体的差异性所带来的矛盾和问题。

“工人阶级领导农民推翻封建地主的土地制度之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这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反应农民(主要是中农)本身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的两重性质。”②为此,建国初期,采取积极而又谨慎的具体、多种过渡措施和形式,把农民引导到互助合作的道路上来,逐步确立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同时,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利益关系密切相联, “第一是以工人阶级为首的人民政府和社会主义工业的领导;第二是农民在工人阶级领导下获得了解放和土地,因而能够信任工人阶级领导的正确性;第三是工人阶级和农民群众有共同的利益以及贫农和中农有共同的利益,而这一切的共同利益就是大家都力求或希望摆脱资本主义的剥削,因为资本主义的剥削只是使少数人靠剥削和投机而发财,至于极大多数人则将因此而陷于贫困和破产。”③所以,农村的农民利益和与工业相联系的市民利益是构成国家利益的原构利益主体,贫农利益和中农利益是构成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的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

(三)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关系的表现

利益是人们需要的社会转化,在任何利益背后,都隐藏着特定的社会关系。反

陈占安,李效东.论利益以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J].教学与研究,2004(04):76. ②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216. ③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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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说,“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① 因而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是利益关系,而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也必然要体现为各种不同的利益,如恩格斯所言,“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 ②所以,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关系是由与农业生产合作社相联系的不同利益体现出来的。但是,从利益关系形成上来讲,它是利益的自我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因而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关系则是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利益矛盾表现出来。

利益矛盾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利益矛盾分为横向利益矛盾、纵向利益矛盾。横向利益矛盾发生的条件有二个:一是,利益主体存在差别;二是,两个利益主体对于同一利益客体都有要求。利益剥夺、利益竞争是横向利益矛盾的形式。对抗性、非对抗性是横向利益矛盾存在的状态。

纵向利益矛盾实际上是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纵向利益矛盾发生的条件:利益各自不同性。

从横向的角度看,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关系表现形式为以下两点:

第一,贫农和中农的利益关系。“互助组合作社的内部问题,基本是贫雇农和中农的关系问题,对中农要照顾,要克服贫农向中农揩油的思想,不能像土改时候那样,土改时是搞地主以满足贫雇农,那是对的;今天揩中农的油以满足贫雇农,那就错了。今天的贫雇农将来也要成为中农的,就来就会让别人来揩他的油,这就使贫雇农对上升增加顾虑”。③贫农和中农的利益关系主要体现在利益的分配上,贫农要在互助合作运动中收益,中农却要牲口、农具多分红。表现为土地、耕畜和劳力报酬的分配关系。如果对耕畜等生产资料固定报酬过大,就会影响贫雇农的利益;对耕畜等生产资料固定报酬过低将损害中农的利益,打击中农的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积极性。“‘依靠贫农和中农的巩固联盟,逐步发展互助合作,限制富农剥削’是农村工作的路线和政策。”

如果不解决中农和贫农的矛盾,不搞好互助合作,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

第二,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发展自给关系及与此相联的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利益关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要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党的这个总路线,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不但要求工业经济的高涨,而且还要求农业经济要有一定的相适应的高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439.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8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307. ③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135. ④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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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①但是,由于小农经济分散、落后,个体小农经济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工业化之间的矛盾凸显。为了克服小农经济局限性及满足广大劳动人民改善生活的需要,建国初期,就要把农民组织起来,逐步推进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满足整个国民经济不断高涨的需要,克服工业和农业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适应的矛盾。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我国农业、农民将逐渐跟不上发展的脚步,造成农村和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这种差距,实际上是农民与城镇居民利益关系的体现。

从纵向的角度看,农业生产合作社利益关系表现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社员个人的利益关系。“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长远利益、同局部利益、个人利益、目前利益,根本上将来当然是一致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又有矛盾。一般社员个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入社以后,能够增加自己的个人收入,他首先因为这样才赞乘社会主义。而合作社的干部总想把合作社办的神奇些,多积累些公共财产,但是公共积累搞多了,社员的社会收益就会减少,这就有了矛盾。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但是如果过分强调集体利益,不能使当地照顾个人利益,结果必然损害集体利益。”②所以,当时,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和社员个人利益均衡问题很重要。例如,要长远发展农业,就要提高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单靠人力是无法抵抗自然因素在农业上所造成的损害,所以就要积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集体资金,从而兴修水利、添加农机具等,但如果这部分自己积累过多,就会影响到社员个人收益,打击社员的入社积极性。

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1949-1957)上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215. ②

廖鲁言.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J].江西政报,195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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