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采取的主要措施 四、事故责任分析与处理意见或建议: 26
五、厂提出的防范事故、完善监管、严格执法的相关要求: 被约谈部门 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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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促进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特制订水泥厂安全奖罚制度。
安全奖励:
一、资金来源:
1、集团公司所拨安全奖; 2、工资总额提取1%的安全基金; 3、各种罚款所得。 二、奖励条件: 1、无重伤以上事故;
2、没有发生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3、有完整的安全活动及对照检查记录; 4、无三违现象
5、积极参加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6、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职工。
安全处罚
下列行为从安全账户基金中扣除:
若安全指标未完成,生产区发生重伤事故,扣区(车间)负责人抵押金的100%;发生二级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扣区(车间)负责人抵押金的50%;若发生轻伤事故,扣车间负责人抵押金的30%;汽车队、行政科、纸袋车间若发生轻伤事故或三级及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扣负责人抵押金的50%;其它部门若发生轻伤事故扣抵押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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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一般职工应做到我在岗位无违章,在我身边无事故。若本人发生轻伤或因本人不负责任造成三级及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扣本人抵押金的100%。
下列行为从安全奖励基金中扣除:
1、未签订承诺书、责任书的部门和个人不予奖励; 2、未严格履行承诺发生“三违”或导致事故的取消承诺人 当月安全奖励;
3、厂安监科组织的手指口述检查中,得分在85分以下的, 扣本人当月安全奖励基金100元,被查班组半数以上得分在85分以下的,除处罚本人外,并处负责人当月安全奖励基金100元。 4、厂安监科组织的班组建设检查中,得分达不到85分的,扣除班组长100元,在集团公司考核中被严重扣分,影响到全厂安全奖励时,扣除该班组全组人员当月全部安全奖励。
5、当月出勤(含因公出差)不满20天者,不予奖励。 下列行为从安全账户中扣除:
1、发生重伤事故,部门、车间负责人、事故责任者个人安全帐户清零;扣除部门车间所有人员截止当月安全帐户50﹪。
2、发生二级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扣除部门、车间负责人、责任人当月全部安全结构工资。
3、领导干部未完成下现场规定次数或弄虚作假,在本人安全帐户中扣除50元。(每月反馈卡交回截止日期为当月最后一天,过期视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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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4、对本部门隐患隐瞒不报或厂安监科下发四定表没有及时整改的部门,有一项在负责人安全帐户中扣除50元。
5、查处一人次“三违”,视情节轻重,扣除“三违”人员及车间负责人安全帐户50—200元。
6、对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中控室对事故记录不详细,扣除生产区领导班子、发生事故车间主任、中控室主任、中控室当班组长安全帐户中各100元。
7、发生打架斗殴一次或受到治安处罚,扣除本人安全帐户中100元。 8、职工无故不参加培训,扣除本人安全帐户中岗位技能培训50—100元。
9、职工经培训考试成绩不及格,扣除本人安全帐户中岗位技能培训100元。
水泥厂事故分析追究处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故分析调查处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水泥厂事故分析追究处理制度》。
一、 事故报告:
(一)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值班厂领导和调度室,并报厂安监科。
(二) 发生二级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事故,重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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