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一、学历、资历、进修、外语及计算机条件
1.获博士学位或1981年底前本科毕业的教师,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1981年后毕业的教师,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其中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且在聘期内入选学校教师梯队的骨干教师任副教授职务年限可减至五年)。取得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上述条款晋升教授职务。1970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及“文革”前入学的大专毕业生,后取得学士学位并任副教授七年以上(含七年)、取得硕士学位并任副教授五年以上(含五年)者,可按正常条件晋升教授职务;
2.参加过国内高级访问学者或相应水平的研讨班、高级讲习班的进修。
3.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业务条件
1.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在170教分以上,基础课、公共课及艺术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应略高于其他教师,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副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独立、系统地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本科生主干课程,有研究生课程的学科应担任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好。 2.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形成独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特色。主持课程建设工作和实验室建设工作。专业课教师主持或参与学科建设工作(新专业或硕士点、博士点建设)。
3.具有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具有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的能力。
4.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主持和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在学校建设、学校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或有重大的发明创造,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 5.以下四项至少具备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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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课、基础课教师,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篇以上(其中核心刊物二篇);或公开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著、教材一部(本人担任主编或副主编且撰写部分不少于十万字)。专业课教师,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公开发表过论文五篇以上(其中核心刊物二篇),或公开出版上述水平专著一部。艺术类专业教师,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公开发表过论文(作品)五篇以上(其中核心刊物二篇),或公开出版上述水平专著一部。
(2)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完成者,承担及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教育研究课题。
(3)作为主要贡献者,获得过省(部)二等、国家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教学改革成绩卓著,获省(部)二等、国家三等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4)在技术开发、艺术设计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十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经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五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百万元以上。(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材料) 三、破格条件
1.1966年前大专毕业生及高等学校普通班毕业生未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者或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工作成绩突出、贡献显著、任副教授职务已满三年的骨干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教授职务。
2.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及获奖著作只算一条):
(1)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材料);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作品)五篇以上(其中三篇以上被SCI、EI、SSCI全文收录);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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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版由本人独著或主编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著、译著、国家规划教材两部以上。 附:
破格晋升教授职务所需获奖项目 李四光奖 金锤奖 银锤奖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奖 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省以上优秀教师称号 全国理论讨论会奖 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全国党校系统科研奖 中国新闻奖1、2等奖 韬奋新闻奖 全国百家新闻记者 辽宁十佳新闻记者 国家图书奖(正式奖) 中国图书奖(编著者) 韬奋奖(出版) 全国美术作品展 群星奖金奖 文华大奖
文华奖(两次以上) 金狮奖 中国京剧奖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经济日报》(学术版论文)学术成果一等奖 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两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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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一、学历、资历、进修、外语及计算机条件
1.获博士学位应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的教师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1981年底前本科毕业的教师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1981年后本科毕业的教师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取得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上述条款晋升副教授职务。
2.参加骨干教师进修班学习,或参加过二门以上反映本学科前沿水平的博士生课程学习。
3.参加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二、业务条件
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80教分以上,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副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独立、系统地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本科生主干课程)。
2.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和基础知识,教学效果好,授课质量高,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
3.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积极承担班导师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4.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里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或在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及实验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5.以下三项至少具备二项:
(1)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有价值的论文(其中核心期刊一篇);或公开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译著、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
(2)积极从事教法研究,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公开发表过有独到见解的教法研究论文,并在教学改革的实践中做出了突出成绩,获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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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3)作为主要贡献者,在科研、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材料)
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在200教分以上,以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生产经营工作为主或兼任副处级以上党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在授课时数、授课门数上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能低于规定工作量的1/3。 独立、系统地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本科生主干课程)。
2.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随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的状况。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效果好,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
3.重视教书育人工作,能够结合教学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积极承担班导师工作。积极参加教科组的活动,热心指导学生搞好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新技术引进、开发、推广、社会服务方面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主持课程建设工作,参与学科建设(新专业或硕士点、博士点建设)、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5.以下三项至少具备二项:
(1)作为主要作者(前三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有价值论文(其中核心刊物一篇);或公开出版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译著、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五万字)。 (2)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及完成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3)作为主要贡献者,在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开发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有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及认可) 三、破格条件
1.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业绩突出,贡献显著,任讲师职务已满三年的骨干教师,可按破格条件申报副教授职务。
2.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及获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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