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采用钢纤维复合材料井盖。承载能力不得低于《检查井盖》(GB/T 23858-2009)中C250型。
绿化带内井盖标高高出绿化土5cm-10cm。井圈采用C20钢筋混凝土预制。井盖上应注明缆线种类。 6.4.2.4 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各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进行通信管道及手孔位置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钉设桩点。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水准点,并应标定管道及手孔井施工直测的水准桩点。挖土方工作完成后,凡在沟(坑)中的其他管线等(指不需移改的)地下设施及已移改完毕的地下设施,必须测量其顶部(底部)的高程、宽度等及与临近人手孔和通信管道的相对位置、垂直间距、水平间距,并做好记录,必须注明其类别、规格等等,为绘制竣工图准备资料。
2、开挖土方采用放坡法施工,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置支撑护土板。回填土前,应先清除沟(坑)内的遗留木材、草帘、纸袋等杂物。沟(坑)内如有积水和淤泥,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回填。
3、凡铺设PVC管的管道采用碎石地基,地基厚度为10cm,宽度比管道基础每边各增加30cm。手孔坑采用碎石地基,手孔坑碎石地基厚度为15cm。钢管管道采用天然地基,天然地基的管道沟挖成后必须夯实抄平。
4、凡铺设PVC管的管道采用素混凝土基础,基础标号为C15砼,厚度为10cm,宽度比管道组群宽度每侧各加5cm,通信管道基础进入手孔窗口的部分,应按《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加配钢筋,钢筋应搭在窗口墙体上不少于10cm。手孔基础采用C15砼,厚度为10cm,基础比墙体每边各宽出10cm。
5、塑料管的组群管间缝隙宜为10~15mm,接续管头必须错开,每隔2~3米可设衬垫物(但不得使用钢筋)的支撑,并保证管群的整体形状统一,直至进入窗口部分其形状仍应一致。塑料管的接续采用承插法,并加涂PVC胶水,多孔PVC管的接续采用专用的连接管,并加涂PVC胶水钢管的接续采用钢管束节,并用电焊焊接牢固,每隔6米用φ10钢筋捆扎焊接牢固。
6、塑料管采用混凝土包封标号为C20砼。包封尺寸详见管道断面图。 7、绿化带内回填采用素土回填,压实度不小于87%。 8、施工期间注意加强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9、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36
6.5 給水管道工程
6.5.1 设计依据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3.《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 4.《城市排水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本工程道路其它专业的施工图设计。 6.5.2 设计范围 1.给水管道; 2.消火栓系统; 6.5.3 给水工程 1、管道基础
管道开槽后须对槽底进行验收,槽底地基承载力应达到100Kpa以上。管底铺设砂基,砂基采用粗、中砂、砂垫层宽度为管径加0.6米,厚度为200mm(敷管前厚度),砂垫层压实系数为0.85-0.90.管沟槽底至管顶上500mm回填中粗砂或碎石,其余素土回填,分层夯实,压实度要求不低于95%。砂带石子不得大于10mm,且含量不得大于10%。如因降水不佳造成地基松软,应将软土清除,并换土至设计管底高,局部超挖部分需填砂至设计标高后再铺砂垫层。砂垫层及砂基础质量无法保证时应做钢筋混泥土满包。
如果管底下淤泥层小于1米,进行换土至设计管底高,如果淤泥层厚度大于1米,采取抛石碾压使基础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遇有地下水时沟槽降水应连续进行,不得间断,严防泡槽,沟槽降水深度需在管底下600毫米。 2、管材及接口
本工程给水管道均采用PE管(管材压力等级要求控制在1.25MPa以上)(具体管材由业主确定),热熔连接。PE管与金属管、阀门、伸缩器、量表的连接采用喷塑钢法兰片、注塑法兰头或钢塑转换连接件进行连接。 3、阀门
管道交汇处阀门数如图进行布置,直管段按不宜大于5个消火栓间距的要求设置阀门。
37
本次设计均采用闸阀。 4、管道转弯和阀门井
管道转弯处,可采用自然弯曲,各种管材允许最大弯曲度要满足规范要求。给水管道相应管件尽量采用相同的材质。路面内检查井采用重型复合型防盗井及盖座,在人行道及绿地内的检查井采用普型复合型防盗井盖及盖座,井盖与井座间设1米的防盗链,具体做法参照07MS101,所有检查井井盖井座必须满足国际07MS101《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荷载要求,符合质量检验标规定,经国家批准生产的品牌产品。在路面或人行道上阀门井其井顶标高以实际路面为准,并做到与路面平接;在绿化带上预留支管阀门井,其井顶标高应高出地面0.05.排泥排气阀门井做法与上述相同。地面操作立式阀门井,排泥排气阀门井,室外地上式消火栓,钢制零件等施工参见国标07MS101.给水管道在水平。竖向弯头及三通、四通处应设置管道支墩,转弯角度<10度可不设支墩。检查井如遇砖材部分采用不含粘土的烧结普通砖(MU10砖,M10水泥砂浆砌筑)。本设计中各种附件井均采用国标07MS101《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执行。砂浆为M7.5水泥砂浆,砖为MU10烧结普通砖(粘土砖除外);踏步:考虑采用塑钢材料。 5、试压及消毒
管道设计工作压力:0.6MPa. 管道设计压力;1.0 MPa
试压:压力试验时,应将管道固定在原位,兰法连接应暴露以便于检查是否泄漏。水压试验方法及检测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消毒:生活饮用水管道在使用前应用含20-30mg/L游离氯的水灌满管道进行消毒,含氯消毒水在管中应停留24小时以上,消毒后,再用饮用水冲洗,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B5749-2006)方可使用。验收时应有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报告。 6、其它
1.说明中如与图纸不符之处,以图纸为准。所有给水设备应选用国家的技术先进的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未尽事宜,请与设计人员协商决定或按国家标准规范施工验收。
6.6 水稳碎石基层施工
在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前,首先按规定检查路基顶面标高,宽度,路拱横坡,路基压
38
实度和平整度等各项指标,符合要求,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6.6.1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厚32cm,共分2层摊铺碾压,采用拌和厂(场)集中拌合运
至施工点,分层摊铺(第一层厚度为为16cm、第二层厚度为为16cm、),分别养护。
6.6.2 原材料的技术要求 6.5.2.1 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都可以用于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基层施工,禁止使用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其他受外界影响而变质的水泥。
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4小时,终凝时间在6小时以上,标号采用42.5级。 如采用散装水泥,在水泥进场入罐时,要了解其出炉天数。刚出炉的水泥,要停放七天,且安定性合格后才能使用,夏季高温作业时,散装水泥入罐温度不能高于50℃,高于这个温度,若必须使用时,应采用降温措施。
6.5.2.2 碎石
碎石的最大粒径为31.5mm,轧石场轧制的材料应按不同粒径分类堆放,以利施工时掺配方便,采用的套筛应与规定要求一致。
基层用级配碎石备料建议按粒径9.5-31.5mm,粒径4.75-9.5mm,粒径2.36-4.75mm和粒径2.36mm以下四种规格筛分加工出料。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碎石压碎值应不大于30%,针片状含量宜不大于15%,集料中小于0.6mm的颗粒必须做液限和塑性指数试验,要求液限小于28%,塑性指数<9。集料的颗粒组成应符合表5-3的规定。
抗裂嵌挤型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集料的组成 表5-3
通过下列方孔筛(mm)的质量百分率(%) 31.5 100
6.5.2.3 水
凡饮用水皆可使用,遇到可疑水源,应委托有关部门化验鉴定。
设计要求水泥稳定碎石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为3.0 MPa~4.0MPa,不应超过
39
19.0 68~86 9.5 38~58 4.75 22~32 2.36 16~28 0.6 8~15 0.075 0~5
4.0MPa,设计中以3.50MPa控制,180天劈裂强度应≥0.55MPa。为减少基层裂缝,必须做到三个限制:在满足设计强度的基础上限制水泥用量;在减少水泥用量的同时,限制细集料、粉料用量;根据施工时气候条件限制含水量。推荐基层混合料的配合比∶水泥∶碎石=4.5∶100,底基层混合料的配合比∶水泥∶碎石=3∶100,压实度(重型击实试验法)不小于98%。集料级配中0.075mm以下颗粒含量不大于5%,含水量不宜超过最佳含水量的1%。 6.6.3 混合料组成设计
1、泥稳定土基层试验段开工前,进行原材料试验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2、料试验包括:颗粒分析、相对密度、重型击实试验和压碎试验; 6.6.4 对路基顶作全面的检查和验收
施工前要对路基顶面的高程、中线偏位、宽度、横坡度和平整度一一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路段,应分别采用补充碾压,换填好的材料等;低洼和坑洞,应仔细填补压实,表面的“贴皮”和松散要彻底清除。 6.6.5 铺筑试铺段
正式开工前,要铺筑基层试铺段,长度不少于单幅100m。试铺路段的拌和、摊铺、碾压各道工序按现行路基施工规范进行,试铺段要决定的内容如下: 1、施工配合比;
2、料适应的混合料的均匀性和拌和产量等; 3、料的松铺系数; 4、标准施工方法:
(1)料的拌和方式及拌和设备和生产工艺; (2)料的摊铺方法和所用机具;
(3)机具的选择和组合,确定碾压顺序、速度和遍数; (4)输车辆的合理数量及运输方式; (5)接缝的处理工艺
5、确定每天作业段的合理长度; 6、制定质量保证的具体措施; 6.6.6 施工 6.5.6.1准备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