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 集?2009?485号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颁发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矿:
为加强小绞车运输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在总结我集团公司多年来运输管理经验与吸取现代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矿井小绞车运输管理薄弱环节,将原《小绞车运输规范》修改制定为《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本文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峰煤(1991)第227号“关于颁发《小绞车运输规范》的通知”同时废止。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小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 小绞车 第一节 小绞车选型
第1条 进行采掘工作面及各类小巷轨道运输时,可采用40kW及以下规格的各类矿用绞车(简称小绞车)牵引运输。
第2条 斜坡坡度大于10°时,不许使用JD-11.4型及以下规格的调度绞车。
第3条 进行小绞车运输时,要根据运输斜巷倾角及运输物料、矿车等物件的质量,计算所需小绞车牵引力,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所选绞车和钢丝绳规格型号;然后确定运输物料和矿车或车盘数量,并严格按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节 小绞车完好
第4条 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第5条 制动装置动作灵活、可靠。
JD-25、JD-40调度绞车,制动手把的自动锁紧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制动后,自动锁紧装置应有足够余量。
JD-11.4型调度绞车,施闸后闸把位置不低于水平位置、与水平夹角不超过45°。拉杆螺栓有背帽紧固,无显著弯曲,拉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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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
第6条 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铆接可靠不松动,闸座螺丝紧固有效。
第7条 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第8条 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护身板完整、无变形。 第9条 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
第10条 自制小绞车底座必须是钢材制成,其强度满足使用要求,小绞车底座与自制底座的联结螺栓采用不小于M20双螺母或加厚螺母连接,严禁采用焊接螺栓连接。
第三节 车 房
第11条 车房应设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通风良好的地点。 第12条 车房规格。高度:支架巷道不低于1.8m,山野青裸体巷外侧高度不低于1.8m。深度:小绞车的外侧最突出部位(包括点柱)距临近轨道700mm以上,内侧距帮200mm以上。长度:保证车前绳不磨帮,车后固定地锚或压点柱距帮不小于1000mm。
第13条 上山正拉车(附图一)。绞车滚筒轴中心线距轨道端部距离不少于1倍的列车长度,防止过卷,轨道终端应加可靠的阻车装置。其它要求执行第12条。
附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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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绞车;2-上山轨道;3-阻车装置。 L≥0.8m司机通道,H≥1.0m司机活动间
第14条 上山开口,临时安在坡底的倒拉车,必须安在弯道的外侧,小绞车最突出部位(包括点柱)距上山临近直道延长线800mm以上(附图二),其它要求执行第12条。
该车应随上山掘进及时上移到直道一侧。 附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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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开口临时安车示意图
1-上山轨道延长线;2-小绞车最突出部位;3-上山轨道;4-上山导向滑轮。
L≥0.8m
第15条 上山倒拉车,车房内必须设司机躲避洞。安在坡一侧接力运输的正拉车,车后上方5m必须设坚固的遮挡(垒墙垛或打防护点柱,其宽度巷道距临近轨道700mm)。
躲避峒内严禁堆放设备及物料,保持顶板完整和支架完好。裱好迎头、背好顶帮。
躲避峒规格:宽1000mm、深800mm、高1800mm。车房与司机躲避峒的位置关系见附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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