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房的风机抽至液化石油气直燃式热能回用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完全焚烧,既去除有机废气,又可将燃烧产生热能回用于烘房干燥,产生的废气主要为CO2、H2O、SO2、烟尘,废气经高15m排气筒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采用碱液中和吸收的处理方法对酸洗工序所产生的酸雾进行治理。 4.5.2.2 废气环境保护规划
(1) 园区及其周围4平方公里的区域划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SO2 :505.19t/a,烟尘:60.44t/a,特殊污染因子在本报告中暂不确定,需要在园区单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明确。
4.5.3 噪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与规划 4.5.3.1 噪声治理策措施
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措施,保证厂界达标。
工业园首期内的各级道路中,在一般的次干道和支路两旁规划有5米以上宽度的防护绿化带,主干道防护绿化带的宽度达10米,能有效地减低交通噪声。
保证交通便捷顺畅,修建低噪声路面即多孔隙沥青路面,降低轮胎与路面接触噪声,限制过境货车进入工业园区,限制汽车最高时速,制定交通噪声违章收费制度,使交通管理系统化。 4.5.3.2 噪声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园区公共绿地范围、园区外边界为2类区;园区交通干线两侧为4类区;除“2类区”和“交通干线两侧范围”以外的“工业集中区”范围为3类区,各功能区对应分别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所规定的同类标准。 4.5.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规划
生活垃圾594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关垌垃圾填埋场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125t/a,全部实现综合利用。
危险固废产生量35t/a 全部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妥善、安全处置, 上述固体废弃物均不向环境中排放,因此,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零。
4.5.4 其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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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业园区首期工程准入产业为电饭煲生产及生产相关的配套行业,其它产业一律禁止。
(2) 工业园首期卫生防护距离为从工业园首期边界向外延伸100m。区内的生产企业必须合理布置,生产车间边界与该四处居民区的最近距离必须满足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如达不到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则须搬迁该四处居民,否则入驻企业不能生产。
(3) 设置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民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4) 企业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如涂料)尽量采用环保、无毒无害材料,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应采用清洁安全原料,禁止使用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料,避免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
其它对策措施详细内容见报告书环境保护对策专章。
4.5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若园区污水处理厂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竹山河或九洲江,会污染受纳水体水质,影响下游沿河村镇的农业灌溉用水,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避免污水的事故排放,避免园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纳污水体。
分析表明,园区可能存在的柴油等危险物料具有火灾爆炸特性,属火灾危险性物品,由于物品的危险性特征,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火灾、爆炸。园区可能存在酸、废酸、循环酸及碱等具腐蚀性物质的储罐,它们均具泄漏事故环境风险。
入园企业化学品因环境风险事故泄漏或排入竹山河或九洲江,将污染受纳水体,危害水环境安全和水生态的安全,影响下游沿江村、镇居民、工业、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泄漏的化学品如酸、挥发性有机物等还可能进入环境空气中,对园区企业员工及周围村庄人群造成空气污染,损害附近人群健康。
鉴于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园区管委会和各入园企业应严格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尽可能制止和防止事故的发生,做到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有可进行实际操作的应急程序,使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6 公众参与
公众调查结果表明,受访公众全部支持本工业园的建设,认为工业园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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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地的经济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可增加就业机会,对园区的建设,受访者都表示理解和支持。同时公众也关心工业园的废气污染、水污染等环保问题,提出污水和废气要处理好,达标排放,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希望入园企业应优先解决当地村民的就业问题; 对征地补偿要进行落实,保障村民利益不受侵犯,不引进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严重的项目。评价组认为受访者的意见都是切实的和合理,建设单位应引起重视和予以落实。
对于公众的意见,建设方表示接受,表示将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进行妥善治理并加强环境管理,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最小。同时承诺尽快落实建设资金,一是争取尽快施工建设,二是落实征地补偿,保护弱势群体,保障被征地对象的切身利益,减少社会冲突。
4.7 经济损益分析
工业园首期建设的环境影响经济损失为1459.27万元/年,环保总费用356万元/年,总体经济效益可估算部分约为21000万元/年。效益-费用比K值约11.55,大于1,表明该项目的建设会有较好的环境经济效益。
因此,从环境经济的角度出发,工业园的建设是可行的。
4.8 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
工业园首期的选址符合廉江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九洲江经济开发试验区的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土地利用属性合法,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与周边发展规划协调,园区内部空间布局科学,而且工业园首期的建设具有多方面的必要性。因此从城市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土地利用属性、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内部空间布局而言,工业园首期的选址建设是合理合法、可行且必要。
4.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提出了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同时提出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并提出了加强营运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要求,提出了园区环境管理指标体系,制定了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操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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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综合结论
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符合国家各有关政策,符合廉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其选址位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第8号《第三批通过审核公告的省级开发区名单》中的廉江九洲江经济开发试验区,选址合适,园区建设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工业园首期开发建设不可避免地对评价范围环境和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经采取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后得到缓解或消除,其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廉江市九洲江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应在引进项目时严格遵守项目入园准则,防治对环境产生明显污染的项目进入,并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各项指标、污染对策及措施。工业园首期在开发的同时应进行污水管网的规划与建设,相关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设施应与区内企业同时投入使用。在严格执行环境规划、实施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的基础上,严格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以保证环境不致于出现明显恶化,经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建设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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