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资分配
1、采掘区队全部实行计件工资,提出结算工资总额的30%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与安全、质量、设备完好、职工培训等指标挂钩考核浮动。采掘区队任务完成90%以上但未完成月计划,按采掘区队平均工资下浮5%计算单价,任务完成90%以下按采掘区队平均工资下浮10%计算单价
2、生产辅助区队按不同岗位核定定员承包结算工资,提出结算工资总额的20%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与安全、全矿任务、设备完好、文明生产、职工培训等指标挂钩考核浮动。辅助区队按全矿生产任务考核,全矿完成生产任务,辅助区队按平均工资计算单价,任务完成90%以上,按辅助区队平均工资下浮5%计算单价,任务完成90%以下按辅助区队平均工资下浮10%计算单价。
3、机关科室及地面单位
(1)依据工作岗位、业务范围进行定员定编,按定员工数确定承包工资,按承包工资总额的20%、加当年考核后的调档工资及部分奖励作为绩效考核工资总额,绩效工资依据各单位所挂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分配。
(2)地面单位、机关科室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则上不支付加班工资,安排补休,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矿领导审批,方可支付。
五、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上级和《白水煤矿工伤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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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病假工资或非因工工资,严格按白矿发(2008)009号《白水煤矿煤矿病假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计件单位员工的病假实行总工数包干使用,节余归区队参加计件工资分配,按职工出勤总工数包干为采煤、掘进3%、农协工2%、辅助1%。
3、带薪年休假,按照白矿发(2009)055号《白水煤矿煤矿有限公司职工带薪休假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计件区队的年休假工资矿上不再支付,矿将年休假工资增加到计件区队吨煤单价中,实行年休假工资和生产任务挂钩。
4、职工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按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天数执行,假期工资照发。
5、丧假,每次3天,假期工资按个人岗位效益工资执行。 6、探亲假,按国家探亲假管理规定执行,因特殊情况放假在一个月以上,职工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以上假期遇星期天和节假日,不计算工资,同时也不另增加休假天数。当月假期工资不得超过21.75工,当月即有出勤又享受上述有资假者,出勤加假期工资按21.75个工日计算。
7、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1)法定节假日正常生产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法定节日正常生产,采掘区队按采掘区队工资管理办法执行;机电一队、运输队、机电二队、通防队、运转队等承包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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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本单位节日出勤人数控制在80%以内,节日工资按本单位日平均工资的300%支付,实行包干使用。因法定节日放假,严格按照矿定员定编人数控制出勤人数,出勤人数按个人工资的300%支付。
(3)科室人员(包括生活公司机关人员、供应科机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节假日人员。
六、各种津贴、补贴的支付 1、井下津贴执行标准:
采掘区队执行十一岗及以上人员为40元/工。采掘区队(十一岗及以上人员)按矿当月下达各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执行,完成矿下达本队计划任务的,按40元/工标准支付;未完成计划任务的,按25元/工执行。
采掘工作面的辅助工,井下辅助区队的所有职工,安全科盯面员,所有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科室工作的井下人员为25元/工。按矿当月下达各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执行,完成矿下达本队计划任务,按25元/工标准支付;未完成计划任务,按15元/工执行。
2、夜班津贴执行标准:
井下采掘岗位前夜班12元/工,后夜班14元/工。 井下辅助岗位前夜班10元/工,后夜班12元/工。 地面岗位前夜班8元/工,后夜班10元/工。
前夜班是指24:00以前上班,后夜班是指0:00以后上班。 当月个人出勤在18工以下按生产任务考核后井下津贴减半支付。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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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辅助岗位标准执行。设有休息床位的值班人员仅执行前夜班标准。
3、班组长津贴执行标准:
采煤生产班班组长每班为8元,采煤辅助班班组长每班为7元;掘进生产班班组长每班为7元,掘进辅助班班组长每班为6元;井下辅助班组长每班为5元。
4、职业资格技术津贴执行标准: 单位:元/月
级 别 初级工(国家五级) 中级工(国家四级) 高级工(国家三级) 技 师(国家二级) 高级持师(国家-级) 井下标准 60 90 120 200 300 地面标准 40 70 100 150 200 5、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津贴执行标准:
规模标准级别 50万吨—100万吨井 6、卫生费
凡当月出现有资工日的女职工,每月按15元支付。 7、山区补贴、书报费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以上任职资格,被聘任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山区补贴、书报费。支付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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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标准 200元/月 单位:元/月
级 别 高、中级工程师及以上 助理工程师及以下 山区补贴标准 10 10 书报费标准 10 6 9、原煤生产工程技术岗位津贴及考核办法
原煤生产工程技术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以上年度实际产量为准。(不在工程技术岗位的不享受津贴)
单位:元/月
助理工程高级工程规模标准级别 师 员 50万吨—100万吨矿井 10、新工学习补贴
新工入矿分配到区队后,按熟练期三个月给予补贴,第一月补贴30元/工,第二月补贴20元/工,第三个月10元/工,按新工出勤工数计算总额,结算到各区队,由各区队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11、中层管理人员值班费
全矿中层管理人员值班费按每工15元执行,同时不再享受夜班津贴。(每月每人不超过10个值班)
七、相关规定
1、新参加工作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新分配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的工资待遇按蒲白矿业文件规定执行,标准以蒲白矿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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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本科工程师 师及技术大学生 700 600 500 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