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0.8 防水层环境气温条件
防水层材料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有机防水涂料 无机防水涂料 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 施工环境气温 冷粘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冷粘法不低于5℃,热焊接法不低于-10℃ 溶剂型-5—35℃,水溶性5—35℃ 5—35℃ 5—35℃ 说明:3.0.8 在地下工程的防水层施工时,气候条件对其影响是很大的。雨天施工会使基层含水率增大,导致防水层粘结不牢;气温过低时铺贴卷材,易出现开卷时卷材发硬、脆裂,严重影响防水层质量;低温涂刷涂料,涂层易受冻且不成膜;五级以上进行防水层施工操作,难以确保防水层质量和人身安全。故本条文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能及施工工艺,分别规定了适于施工的环境气温。
3.0.9 地下防水工程是一个子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表3.0.9的要求。 表3.0.9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 项 工 程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细部构造 地下防水特殊施工法防水工程:锚喷支护,地下连续墙,复合式衬砌,盾构法隧道 工程 排水工程:渗排水、盲沟排水隧道、坑道排水 注浆工程: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 说明:3.0.9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确定地下防水工程为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一个子分部工程。由于地下防水工程包括了地下建筑防水工程、特殊施工法防水工程、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等主要内容,表3.0.9分别对分项工程给予具体划分,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也符合施工实际。
3.0.10 地下防水工程应按工程设计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地下防水工程渗漏水调查与量测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C执行。
说明:3.0.10 我国对地下工程防水等级标准划分为四级,主要是根据国内工程调查资料和参考国外有关规定,结合地下工程不同的使用要求和我国实际情况,按允许渗漏水量来确定的,本条方规定地下防水工程应按工程设计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地下防水工程的渗漏水调查与量测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C执行。
11
4 地下建筑防水工程 4.1 防水混凝土
4.1.1 本节适用于防水等级为1—4级的地下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不适用环境温度高于80℃或处于耐侵蚀系数小于0.8的侵蚀性介质中使用的地下工程。
注:耐侵蚀系数是指在侵蚀性水中养护6个月的混凝土试块的抗折强度与在饮用水中养护6个月的混凝土试块的抗折强度之比。
说明:4.1.1 在明挖法地下整体式混凝土主体结构设防中,防水混凝土是一道重要防线,也是做好地下防水工程的基础因此在1—3级地下防水工程中,防水混凝土是应选的防水措施,在4级地下防水工程中则作为宜选的防水措施。
在常温下具有较高抗渗性的防水混凝土,其抗渗性随着环境提高而降低。当温度为100℃时,混凝土抗渗性约降低40%,200℃时约降低60%以上;当温度超过250℃时,混凝土几乎完全失去抗渗能力,而抗拉强度也随之下降为原来强度的66%。为确保防水混凝土的防水功能,防水混凝土的最高使用得超过80℃,一般应控制在50——60℃。
4.1.2 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 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3 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4 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 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
6 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说明:4.1.2 1 为确保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及抗压强度,规定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防水混凝土不应使用过期水泥或由于受潮而成团结块的水泥,否则将由于水化不完全而大大影响混凝土的抗渗性和强度。对过期水泥或受潮结块水泥必须重新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 粗、细骨料的含泥量多少,直接影响防水混凝土的质量,尤其对混凝土抗渗性影响较大。特别是粘土块,其体积不稳定,干燥时收缩、潮湿时膨胀,对混凝土有较大的破坏作用,必须加以限制。
12
3.由于化学工业的发展,水的资源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因此对防水混凝土的用水必须进行检测并加以控制,不应含有害物质。
4.外加剂对提高防水混凝土的质量极有好处,根据目前工程中应用外加剂种类和质量的情况,提出了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以上的质量要求。如UEA膨胀剂的质量标准分为二档,一等品的限制膨胀率为0.4%,而合格品仅为0.2%,若在地下工程中使用合格品的膨胀剂,加量按10%——12%掺加,则肯定达不到预期的膨胀值要求。
5.粉煤灰、硅粉等粉细料属活性掺合料对提高防水混凝土的抗渗性起一定作用,它们的加入可以改善砂子级配(补充天然砂中部分小于0.15mm颗粒),填充混凝土部分空隙,提高混凝土的密实性和抗渗性。掺入粉煤灰、硅粉还可以减少水泥用量,降低水化热,防止和减少混凝土裂产生。但是随着上述粉细料掺量的增加,混凝土强度随之下降。因此,根据试验及实际施工经验,本条提出了粉煤灰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的规定。
4.1.3.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 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300kg/m3; 3 砂率宜为35%—45%,灰砂比宜为1:2—1:2.5; 4 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5 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人泵坍落度宜为100—140mm。 说明:4.1.3 1.考虑到施工现场与试验室条件的差别,试验室配制的防水混凝土其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以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和混凝土的防水性。
2.适宜的水泥用量和砂率,能使混凝土中水泥砂浆的数量和质量达到最好的水平,从而获得良好的抗渗性。反之,如水泥用量过小,拌合物粘滞性差,容易出现分层离析及其他施工质量问题;如果水泥用量过大,则水化热高、增加混凝土收缩而且不经济。据现场调查及试验研究结果表明,当最小水泥用量为300kg/m3时,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可过到大于S8的要求。
3.砂率和灰砂比对抗渗性有明显影响。如灰砂比偏大(1:1——1:1.5)即砂率偏低时,由于砂子数量不足而水泥和水的含量高,混凝土往往出现不均匀及收缩大的现象,混凝土抗渗性较差;如灰砂比偏小(1:3)即砂率偏高时,由于砂子过多,拌合物干涩而缺乏粘结能力,混凝土密实性差,抗渗能力下降。因此,只有当水泥与砂的用量即灰砂比为1:2—1:2.5时最为适宜。
13
4.拌合物的水灰比对硬化混凝土孔隙率大小、数量起决定性作用,直接影响混凝土的结构密实性。水灰比越大,混凝土中多余水分蒸发后,形成孔径为50—150μm的毛管等开放的孔隙也就越多,这些孔隙是造成混凝土渗漏水的主要原因。
从理论上讲,在满足水泥完全水化及润湿砂石所需水量的前提下,水灰比越小,混凝土密实性越好,抗渗性和强度也就越高。但水灰比过小,混凝土极难振捣和也合均匀,其密实性和抗渗性反而得不到保证。随着外加剂的开发应用,减水剂已成为混凝土不可缺少的组分之一,掺入减水剂后可以适量减少混凝土水灰比,而防水功能并不降低,故本条规定防水混凝土水灰比以不大于0.55为宜。
4.1.4 混凝土拌制和浇筑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工作检查不应少于两次。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偏差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1 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
混凝土组成材料 水泥、掺合料 粗、细骨料 水、外加剂 每盘计量 +2 +3 +2 累计计量 +1 +2 +1 注:累计计量公适用于微机控制计量的搅拌站
2.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件班到少检查两次。混凝土的坍落度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 80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实测的坍落度与要求坍落度之间的偏差应符合表4.1.4-2的规定。 表4.1.4-2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
要求坍落度(mm) ≤40 50—90 ≥100 允许偏差(mm) +10 +15 +20 说明:4.1.4 1.规定了各种原材料的计量标准,避免由于计量不准确或偏差过大而影响混凝土配合比的准确性,确保混凝土的匀质性、抗渗性和强度等技术性能。
2.拌合物坍落度的大小,对拌合物施工性及硬化后混凝土的抗渗性和强度有直接影响,因此加强坍落度的检测和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14
由于混凝土输送条件和运距的不同,掺入外加剂后引起混凝土的坍落度损失也会不同。规定了坍落度允许偏差,减少和消除上述各种不利因素影响,保证混凝土具有良好的施工性。
4.1.5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 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才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82的有关规定。
说明:4.1.5 防水混凝土不宜采用蒸汽养护。采用蒸汽养护会使毛细管因经受蒸汽压力而扩张,从而使混凝土的抗渗性急剧下降,故防水混凝土的抗渗性能必须以标准条件下养护的抗渗试块作为依据。,
随着地下工程规模的日益扩大,混凝土浇筑量大大增加。近十年来地下室3—4层的工程并不罕见有的工程仅底板面积即达1万多平方米。如果抗渗试件留设组数过多,必然造成工作量太大、试验设备条件不够、所需试验时间过长;即使试验结果全部得出,也会因不及时而失去了意义,给工程质量造成遗憾。为了比较真实地反映防水工程质量情况,规定每500m3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4.1.6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 m2抽查1处,每处10 m2,且不得少于3处;细部构造应按全数检查。
说明:4.1.6 防水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 m2,且不得少于3处。抽查面积是以地下混凝土工程总面积的1/10来考虑的,具有足够的代表性,经多年工程实践证明这一数值是可行的。
细部构造是地下防水工程渗漏水的薄弱环节。细部构造一般是独立的部位,一旦出现渗漏难以修补,不能以抽检的百分率来确定地下防水工程的整体质量,因此施工质量检验时应按全数检查。
主 控 项 目
4.1.7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说明:4.1.7 防水混凝土包括普通防水混凝土、外加剂或掺合料防水混凝土和膨胀水泥防水混凝土三大类。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