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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施工计划审批制度
营业线施工计划实行铁道部、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一、铁道部审批范围
以下施工计划在施工前一个月的13日前由路局(运输处)上报铁道部(运输局),由铁道部负责审批:
1.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
2.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 3.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
4.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
5.变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
6.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
7.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80分钟及以上,影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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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全场)信联闭240分钟及以上的施工。
8.因特殊原因,京沪线和京九线慢行处所超过下列规定的施工:
⑴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超过2处; ⑵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
二、铁路局审批范围
除铁道部负责审批的计划外,其它营业线施工计划均由路局运输处负责审批,包括实行路企直通运输作业的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相关线路、桥涵、站场及信联闭、通信施工。各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维修天窗作业计划的审查、编制、上报和三级施工的组织实施。
第三节 年度、月度及日施工计划管理 施工计划分为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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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施工计划管理
1.各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于上年11月底前将次年影响分界口运输的行车设备大中修、既有线大型技术改造和大型基建施工的施工计划报路局业务处审查;上年12月中旬,机务、工务、电务、建管、房管等业务处向运输处提报站场、桥隧、信联闭、接触网、站台(雨棚)等行车设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的年度施工计划,提报形式为书面和电子文本。
2. 上年12月,组织编制铁路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并组织召开有关业务处参加的审查会研究确定。
3.运输处(施工办)负责铁路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的上报,并参加部繁忙干线集中修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协调会。
二、月度施工计划管理
除图定天窗内维修作业项目和天窗点外维修作业项目外,其它各类施工均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管理。
临近营业线A类、B类施工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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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设臵防护设施的B类施工除外)。临近营业线设臵防护设施的B类施工、C类施工由主管业务处编制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一)施工方案提报
1、每月5日前,施工单位将次月施工方案,按项目作业内容不同,分别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各专业审查项目如下:
工务处审查项目内容包括: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跨越穿越铁路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信号电(光)缆、5T设备电缆、TPDS轨道平台、油气管线等设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吊装作业,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需要对临近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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