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的最高温度。水泥、矿物掺加料等可在使用前运入暖棚进行自然预热,但不得直接加热。
2、混凝土宜选用较小的水胶比和较小的坍落度。
当需要对水进行加热处理时,水的加热温度不宜高于80℃。当骨料不加热时,水可以热至80℃以上,但搅拌时应先投入骨料和已加热的水,拌匀后再投入水泥。
当加热水尚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将骨料均匀加热,其加热温度不应高于60℃。
当拌制的混凝土出现坍落度减小或发生速凝现象时,应重新调整拌合料的加热温度。
混凝土搅拌的时间宜较常温施工延长50%左右。 3、骨料中不得混有冰雪、冻块及易被冻裂的矿物质。 4、搅拌设备宜安装在气温不低于10℃的厂房或暖棚内。
5、混凝土的运输容器应有保温措施。运输时间应缩短,并尽量减少中间倒运环节。
三、混凝土的浇筑
1、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及钢筋上的冰雪和圬垢。当环境气温低于-10℃时,应将直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钢筋和金属预埋件加热至正温。
2、新、旧混凝土施工缝的清理工作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第7.7.4条的有关规定。
(1)当旧混凝土面和外露钢筋(预埋件)暴露在冷空气中时,应对距离新、旧混凝土施工缝1.5m范围内的旧混凝土和长度在1.0m范围内外露钢筋(预埋件)进行防寒保温。
(2)当混凝土需加热养护时,对于用冻结法开挖的地基,或在冻结线以上且气温低于-5℃的地基,应做隔热层。
3、混凝土应采用分层连续的方法浇筑,分层厚度不得小于20cm。 4、采用加热养护的整体结构,当混凝土的养护温度高于40℃时,应预先安排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施工缝的位臵。
5、喷射混凝土作业区的环境气温和进入喷射机的材料温度不应低于5℃。已喷射混凝土的强度未过到5Mpa前不得受冻。
6、预应力混凝土的孔道灌浆应在正常温下进行,其强度过到25Mpa前不得受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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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混凝土的养护与拆模
1、混凝土开始养护时温度应按施工方案通过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得低于5℃。细薄截面结构不宜低于10℃。
2、当室外最低气温高于-15℃时,地下工程或表面系数(冷却面和体积的比值)不大于15m-1的工程应优先蓄热法养护。
位于基坑中的混凝土,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可待顶面混凝土初凝后,采取旗水淹没的方法养护。但当基坑地下水位超出混凝土顶面的高度小于冰层厚度时,不得放水养护。
3、当用蓄热法养护不能达到要求时,可采用外部热源加热法养护,养护制度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整体浇筑表面系数等于或大于6m-1的结构,升温速度不得大于15℃/h;浇筑表面系数小于是6m-1的结构,升温速度不得大于10℃。
(2)用蒸汽加热法养护的混凝土,当采用快硬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养护温度不得高于60℃。
(3)采用电热法养护的混凝土,当结构的表面系数小于15m-1时,养护温度不宜高于40℃;当结构的表面系数大于15m-1时,养护温度不宜高于35℃。
(4)恒温养护结束后,表面系数等于或大于6m-1的结构,降温速度不得大于15℃/h;表面系数小于6m-1的结构,降温速度不得大于5℃。
4、当采用暖棚法养护混凝土时,棚内底部温度不得低于5℃,混凝土表面应保持湿润;采用燃煤加热时,应将烟气排出棚外。
5、拆除模板和保温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混凝土已达到《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7.10.1的强度要求,并符合10.1.3条抗冻强度规定后,方可拆除模板。
(2)混凝土与环境的温差不得大于15℃。当温差在10℃以上但低于15℃时,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表面宜采取临时覆盖措施。
五、混凝土的质量检查
冬季混凝土施工,监理工程师特别要加强质量监控。
1.冬季施工时,混凝土质量检查应遵守混凝土工程质量检查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检查外加剂的掺量;
⑵测量水(包括外加剂溶液)和骨料的加热温度和加入搅拌时温度; ⑶测量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的温度和灌注的温度,每一工作班中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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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测量四次。
2.混凝土养护温度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用蓄热法养护时——在养护期间每昼夜四次;
⑵用蒸汽或电加热时——在升、降温期间每小时一次,在恒温期间每两小时一次;
⑶室外气温及周围环境为每昼夜内至少应定时定点测量四次。 3.混凝土养护温度的测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测温孔的编号及绘制测温孔布臵图;
⑵测量混凝土温度时,测量计不应受外界气温影响,并应在测温孔内至少留臵3分钟;
⑶设臵测温孔,采用蓄热法时应在易于冷却部位设臵;采用加热养护时,应在离热源不同位臵分别设臵;厚大结构应在表面及内部设臵。
第五章 桥梁工程
[监理控制要求]
测 量——桥梁中心线位臵;
桥梁基础中心、支座中心平面位臵及高程; 桥梁截面中心、位臵及平面尺寸。
桥梁质量——原材料及半成品、混凝土配合比及坍落度;
桩基(桩径、钢筋、底标高、倾斜度、入岩深度、桩身灌
注质量)
墩、台、梁(钢筋、预应力钢筋位臵、预应力的施加、模板尺寸、预埋件位臵及混凝土灌注质量)
第一节 基础工程
一、明挖基础(一般规定)
1.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和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臵和防、排水等措施。
2.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3.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基础底面不得臵于软硬不均的地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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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基础浇筑前的基坑不得泡水。如发生基坑泡水现象,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满足设计要求。
⑶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应将倾斜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
⑷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层基底承重面应修理平整,黏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
(二)基 坑 1.主控项目
⑴基坑平面位臵、坑底尺寸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①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②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⑵基坑开挖方式和支护形式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①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②检验方法:观察。
⑶基底地质条件及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①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②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或进行标准贯入、触探仪检测;监理单位观察和见证检测;勘察设计单位对桥梁地基全部进行现场确认。
⑷基坑回填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夯实应符合规定。 ①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②检验方法:观察。 2.一般项目
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每个基坑检查不少于5处。
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1 序号 1 2 地质类别 土 石 允许偏差(mm) ±50 +50 -200 检验方法 测量检查 (三)基坑围堰
1、围堰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顶面宜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0.5m; (2)对河流断面被围堰压缩而引起的冲刷,应有防护措施; (3)围堰应尽量做到防水严密,减少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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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堰内面积应满足基础施工的需要; (5)围堰应满足强度、稳定性的要求。 2、钢板桩围堰
(1)新钢板桩验收时,应备有出厂合格证,机械性能和尺寸符合要求。经整修或焊接后钢板桩,应用同类型的钢板桩作锁口通过试验检查。验收或整修后的钢板桩应分类、编号、登记存放。锁口不得积水。
(2)钢板桩堆存、搬运、起吊时,不得损坏锁口。 (3)钢板桩接长应以等强度焊接。 (4)插打钢板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插打前,在锁口内应涂抹防水混合料,组拼桩时应朦胧和油灰和棉絮捻塞拼接缝。
2)插打顺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可由上游分两侧插向下游合拢。 3)插打时必须有可靠的导向设备。宜先将全部钢板桩逐根或逐组插打稳定,然后依次打到设计高程。
4)当吊桩的起重设备高度不够时,可改变吊点位臵,但不低于桩顶以下1/3桩长。
5)钢板桩可用锤击、振动或辅以射水等方法下沉。但在粘土中,不宜使用射水。锤击时应使用桩帽。
6)钢板桩因倾斜无法合拢时,应使用特别楔形钢板桩,楔形的上下宽度之差不得超过桩长2%。
7)钢板桩相邻接头应上下错开不小于2m。
8)围堰将近合拢时,应经常观测四周的冲淤状况,并采取预防上游冲空涌水或下游积淤的措施。
9)同一围堰内使用不同类型的钢板桩时,应将两种不同类型钢板桩的各一半拼接成异型钢板桩。
(5)锁口漏水,可用板条、旧棉絮条等在内侧嵌塞,同时在漏缝外侧水面撒细煤渣与木屑等,使其随水充自行堵塞,必要时可外部堵漏。较深处的渗漏,可将煤渣等沉送到漏水处堵漏。
(6)潮汐地区或河流水位涨落较大地区的围堰,应采取措施防止围堰内水位高于外侧。
(7)拔桩前应向围堰内灌水,保持内外水位相等。拔桩应从下游开始。 (8)打钢板桩过程中,当导向设备失效,钢板桩顶过到设计高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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