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位臵允许偏差:水中打桩为20cm,陆地打桩为10cm。
(四)混凝土基础 1.模板与支架 ⑴主控项目
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检验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4.2.1、4.2.2条、第4.3.1条的规定。
⑵一般项目
模板及支架安装的拆除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4.2.3条、第4.2.4条和第4.3.2条的规定。
2.钢 筋 ⑴主控项目
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5.2.1~5.2.3条、第5.3.1条、第5.4.1条、第5.4.2条和第5.5.1~5.5.4条的规定。
⑵一般项目
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5.2.4条、第5.3.2条、第5.4.3条和第5.5.5条的规定。
3.混凝土 ⑴主控项目
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6.2.1~6.2.7条、第6.3.1~第6.3.4条和第6.4.1~第6.4.16条的规定。
⑵一般项目
①混凝土施工和表面质量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6.4.17~6.4.18条的规定。
②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的规定。
基础施工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4-2 序号 1
项 目 基础前后、左右边缘距设计中心线 允许偏差(mm) ±50 30
检验方法 测量检查每边不少于2处
2 基础顶面高程 ±30 测量检查不少于5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二、钻孔桩 (一)一般规定
1.钻孔桩应按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试桩,以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和检验桩的承载力,并应具有完整的试桩资料。
(二)主控项目
1、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对代表性的桩进行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观察。 2、孔径、孔深和孔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检查和用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检查。
3、钻孔桩护筒应坚实不漏水,护筒埋深应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4、泥浆指标应根据钻孔机具、地质条件确定。对制备的泥浆应试验全部性能指标,钻进时应随时检查泥浆比重和含砂率。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泥浆比重和含砂率试验;监理单位见证试验。 5、浇筑水下混凝土前应清底,孔底沉渣应清除干净,满足客运专线铁路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文件提出的沉降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测量。
6、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2组;每个桩基础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10%,且不少于2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和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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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桩身顶端必须清理上层浮浆露出新鲜混凝土面。桩顶高程和主筋伸入承台的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
8、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匀质、完整。其检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⑴对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全部进行无损检测。检测方法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桩基无损检测规程》(TB10218)的规定。
⑵对桩身混凝土质量有疑问和设计有要求的桩,应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TB10426)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检测报告;监理单位见证检测并检查检测报告。 9、桩尖注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设计要求数量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注浆检测;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10、桩承载力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设计要求数量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静载试验;监理单位见证试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三)钻孔桩基础应根据设计图纸标明的桩径、地质、数据,选择钻机类型,试验配制护壁泥浆,防止孔壁坍塌,按照施工规范要求钻进,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承包单位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钻孔桩施工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场地
⑴在旱地上,应清除杂物,整平场地,如遇软土,适当处理。 ⑵在浅水中,宜用筑岛法施工,筑岛面积应按钻孔方法、钻机大小等要求决定。
⑶在深水中,可搭设工作平台。平台底宜在施工水位以上并应牢固稳定,能支承钻机和完成钻孔作业。如水流平稳,钻机可设在船上钻孔,但必须锚锭稳定。
2.制浆池、沉淀池和泥浆池,可设在桥的下游,也可设在船上或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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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钻孔前应设臵坚实不漏水的护筒:
⑴钢护筒:在旱地或水中均可使用,筒壁厚度可根据钻孔桩孔径、埋深及护筒方法选定。一般钻孔桩为4~8mm;必要时,可按钻孔桩孔径、埋设方法和深度通过计算确定。
⑵钢筋混凝土护筒:宜在水深不大的钻孔使用,壁厚为8~10cm。 4.护筒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当使用旋转钻机时应大于20cm,使用冲击钻机时应大于40cm。
5.护筒顶宜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2m,并高出施工地面0.5m。其高度尚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的要求。
6.护筒埋臵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在岸滩上,黏性土、粉土不小于1m,砂类土不小于2m。当表面土层松软时,宜将护筒埋臵在较坚硬密实的土层中至少0.5m。
⑵水中筑岛,护筒宜埋入河床面以下1m左右。在水中平台上设臵护筒,可根据施工最高水位、流速、冲刷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必要时打入不透水层。
7.在岸滩上埋设护筒,应在护筒四周回填黏土,并分层夯实。可用锤击、加压、振动等方法下沉护筒。
在水中平台上,下沉护筒,应有足够高度的导向设备,控制护筒位臵。 8.护筒顶面中心与设计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倾斜度不得大于1%。 9.在砂类土、碎石类土或黏土砂土夹层中钻孔应用泥浆护壁。 在黏性土中钻孔,当塑性指数大于15,浮渣能力能满足施工要求,可利用孔内原土造浆护壁。
冲击钻机钻孔,可将黏土加工后投入孔中,利用钻头冲击造浆。 10.泥浆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泥浆比重:
①正循环旋转钻机、冲击钻机使用管形钻头时,入孔泥浆比重可为1.1~1.3。
②冲击钻机使用实心钻头钻孔时,孔底泥浆比重不宜大于: A、黏土、粉土 1.3 B、大漂石、卵石层 1.4 C、岩石 1.2
D、反循环旋转钻机入孔泥浆比重可为1.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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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黏 度: 入孔泥浆黏度,一般地层为16~22s,松散易坍地层为19~28s。
⑶含砂率:新制泥浆不宜大于4%。 ⑷胶体率:不应小于95%。 ⑸PH 值:应大于6.5。
11.泥浆原料宜选用优质黏土,有条件时,可优先采用膨润土造浆。为了提高泥浆的黏度和胶体率,可在泥浆中投入适量的烧碱或碳酸钠,其掺量由试验决定。
12.造浆后应试验全部性能指标,钻进中,应随时检验泥浆比重和含砂率,并填写泥浆试验记录表。
(五)钻孔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机安装及钻孔
⑴安装钻机时,底架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和沉陷。钻机顶端应用缆风绳对称拉紧。钻头或钻杆中心与护筒顶面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cm。
⑵钻机钻孔时,孔内水位宜高于护筒底脚0.5m以上或地下水位以上1.5~2.0m;在冲击钻进中取渣时和停钻后,应及时向孔内补水或泥浆,保持孔内水头高度和泥浆比重及粘度。
⑶钻进时,起、落钻头速度宜均匀,不得过猛或骤然变速。孔内出土,不得堆积在钻孔周围。
⑷钻孔应一次成孔,中途不得停顿。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对孔位、孔径、孔深和孔形等进行检查,并按规范填写钻孔记录表。孔位偏差不应大于10cm。
2.冲击钻机钻孔
⑴在碎石类土、岩层中宜用十字形钻头;在黏性土、砂类土层中宜用管形钻具。
⑵吊钻的钢丝绳必须选用软性、优质、无死弯和无断丝者,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钢丝绳下钻头的联结必须牢固。主绳与钻头的钢丝绳搭接时,两根绳径应相同。捻扭方向必须一致。
⑶用冲击钻孔,为防止冲击振动使邻孔孔壁坍塌或影响邻孔已灌注混凝土的凝固,应待邻孔混凝土灌注完毕,并达到2.5MPa抗压强度后方可开钻。
⑷冲击法造孔时,应采用小冲程开孔,使初成孔坚实、竖直、圆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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