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君》、《云中君》、《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小司命》、《河伯》、《山鬼》、《国殇》、《礼魂》。《九歌》是一部多神崇拜的大型祭祀乐舞。它植根于楚国民间音乐的土壤,是楚民族文化的精华。它的词法参差错落,托体兮猗,其显著特点是“兮”字用于句子中间。“兮”字作为音乐术语乃是旋律衬腔,在音乐中有着千变万化的效果。“楚辞”音乐具有生动活泼、旋律性强、富于激情的色彩。 16、五声阶名的由来。
冯文慈认为:“宫、商、角、徵、羽阶名五字,实出于我国古代天文学中‘天官’(星座)之名。”“宫”是二十八宿环绕中心——“中宫”,即北斗七星。“商”是东方青龙七宿中心的心宿三颗星中的主星,名即曰商。“角”是东方青龙七宿中的角宿。“徵”是东方青龙七宿中的氐宿。“羽”为南方朱雀七宿中的翼宿。阶名五字可能来自宿名,这也许是古代思想领域中的神秘主义在音乐文化领域中的反映。
17、十二律名与“律”、“吕”、“同”。
把一个八度分成十二个半音,就叫做“十二律”。十二律名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冼、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十二律分为阳阴两类,奇数六律为阳律叫做六律;偶数六律为阴律,叫做六吕,合称为律吕。“同”与“吕”为同义词。 18、三分损益法
三分损益法是我国古代最早记载的、采用数学运算求律的方法。最初见于距今两千六百余年的春秋时期。这便是《管子·地员篇》中所记载的“三分损益法”。它的方法是:先以一条空弦为基础,将其长度三等分,“三分益一”,即增长其长度的三分之一,求得其下方的纯四度音。再“三分损一”,即减去次弦长度的三分之一,可生得次一律上方的纯五度音。再“三分益一”??如此生律四次,得出五音。从《管子·地员篇》记载三分损益法产生的徵羽宫商角音列,可以看出:古人注重宫音的特点;它包含了雅乐音阶、清乐音阶的内涵。三分损益法的优点在于适合表现旋律的美感,它的不足之处在于八度不协和,黄钟不能还原。 19、曾侯乙墓出土的古乐器。
1978年在湖北随县发掘的曾侯乙墓,墓葬中最有学术价值的乃是出土的125件乐器(编钟、十弦琴、二十五弦瑟、石、笙、编罄、五弦琴、鼓、排萧),这是
20世纪中国音乐考古的重大发现。全套钟、磬架安排了三面,占据了突出的位置。恰如典籍所载“诸侯轩悬”的规格。全套编钟65件(甬钟45件,钮钟19件,镈钟1件),分列八组,分三层悬挂在高大的钟架上。每个甬钟都能敲击出两个乐音,在随、鼓部镌刻着该乐音的音阶名称。钮钟有可能用于定调。这套曾侯钟的总音域跨五个八度,基调和现代的C大调相同,中心音域十二律齐备,可以再三个八度内构成完整的半音阶,也可以再旋宫转调的情况下演奏七声音阶的乐曲。曾侯乙钟上一共有2828字的措金铭文,记载了当时楚、齐、晋、周、申等国与曾国的各种律名、阶名、变化音名的对照情况,是古代音乐史研究的重要资料。 20、 乱
在我国古代音乐中,“乱”是一个音乐术语。这个音乐专用名词,相当于乐曲的高潮所在。除了结构的长短、节奏的变化之外,在旋律等方面,都有突出变化,或则华丽热情,或则悲伤愤懑,构成全曲最为动人心弦之处。古代音乐术语“乱”,首见于《诗经》中,又是《诗经》歌曲中常用的音乐处理方法。战国时期屈原写的《楚辞》作品中,标有“乱曰”地方共有六篇,在《离骚》、《招魂》、《九章》等篇章当中。可见在西周、春秋、战国时期,“乱”这种突出高潮的音乐处理手法用的相当普遍。
21、俞伯牙与琴曲《高山流水》
《吕氏春秋·本味篇》载:“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太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为鼓琴者。”伯牙创作和演奏的琴曲寄情山水,赞颂富有生命力的大自然。这正是伯牙琴曲中所体现的时代精神。在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上千首琴曲中,就有《高山》、《流水》两首名曲。《高山》、《流水》二曲,本只一曲。至唐,分为两曲。至宋,分《高山》为四段,《流水》为八段。目前传播甚广的《流水》一曲,也有三十多种传谱和不同的风格流派,但都有着相似的主题或旋律因素。它以抒情性的曲调为主,模拟性的描写为辅,用情景交融的艺术手法描绘了涓涓的山泉和小溪,也刻画了奔腾的江河与大海,把富有生命力的自然现象人格化,实际上是人类感情的升华,表现了一种胸襟开阔、百折不回的精神境界。19世纪时四川道士张孔山还在《流水》中加进了描写湍急水势的滚拂手法,称作“七十
二滚拂流水”。
22、概略评述先秦儒、墨、道家的音乐思想。 儒家是提倡音乐、肯定音乐的。
孔子强调以“仁”为核心的音乐思想。孔子对音乐美的评价标准概括为“尽善尽美”。如果将“美”理解为形式,“善”理解为内容,则可见,孔子对音乐美的评价注意到了内容和形式的结合,但是,他更强调内容的重要。孔子所说:“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移风易俗,莫善于乐。”都在强调音乐所具有的社会功能。 孟子音乐上提上“王与民同乐”,认为这样才能达到“王天下”的目的。孟子还高度评价音乐的作用,认为“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
荀子的音乐思想集中于《乐论篇》中,其中论述了音乐与政治的密切关系,指出音乐可以感化人心。 墨家:
墨子:名翟,对音乐持否定态度,他反对音乐的理论主要在《墨子·非乐篇》中有系统的阐述,非乐就是取消音乐的意思。他认为音乐解决不了百姓的“三患”,即:“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反而极大地加重人民的痛苦和灾难,如果提倡音乐,就会“废大人之听治、贱人之从事”。墨子代表当时小生产者和劳动者的利益,认为音乐是统治阶级奢侈生活的表现,所以对儒家的倡乐提出种种批评,指责儒家“弦歌鼓瑟,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认为音乐不仅劳民伤财,搞多了还要亡国,这是其非乐思想积极的一面;但是从小生产者狭隘的功利观点来看待音乐,将精神和物质对立起来,完全否定音乐的作用,他的结论是错误的,这是他消极的一面。 道家:
老子:春秋时期哲学家,著有5000字的《道德经》,他提出了“道法自然”、“无为”的主张,在音乐思想上与儒家相对立,否定人为的音乐,走向虚无主义的极端,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他的音乐观乃是“大音希声”,即:最美的音乐是无声之乐,它也是音乐的最高境界,这种强调精神修养的音乐思想,虽然包含了一定的朴素的辩证法因素,却有着较浓厚的神秘主义色彩。
庄子:他反对人为造作的音乐,他第一次将音响世界分为天籁、地籁和人籁,认为只有“天籁”才无所依持,完全是自发的,追求一种自然、神话的音乐。 23、《乐记》及其中的重要音乐文献。
《乐记》原本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百科全书式的音乐理论著作,内容包括音乐思想、音乐创作、乐律研究、音乐言论等领域极其广泛的问题。旧传有二十三篇,现存其前十一篇,其中八篇总结了先秦时期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因此,目前将《乐记》界定为“我国最早一部音乐美学的专门性著作。”《乐记》所论述的音乐美学思想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音乐的本质和特征,音乐与政治的关系,音乐与现实的关系,音乐的审美作用,音乐的教育作用,音乐的社会功能,甚至对音乐的创作过程,也作了简短而生动的描述。
《乐记》对音乐本质的解释,具有相当的深度。认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在音乐与政治的关系上,《乐记》强调音乐反映了国家的政治状况与社会风气,因而人们通过音乐又能认识国家的政治好坏,“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乐记》认为音乐是智力国家不可缺少的手段,所谓“先王立乐之方”,利用音乐的美感作用,端正社会风气,使整个社会达到和谐一致,这就是先王制定音乐的目的。《乐记》还非常强带音乐的伦理教育作用,指出音乐必须接受政治、伦理道德的制约。《乐记》对音乐美感的认识也有一定的深度。“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认为音乐应该使人产生愉悦的感受,是人类生活所不可缺少的。
《乐记》成书于西汉,但其思想资料来源于先秦诸子言乐事者。 24、 乐府
乐府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音乐机构。创建于秦朝,大概汉武帝时进行了扩建或改建。汉代正式设立主管俗乐的乐府机构,据记载则在汉武帝元鼎五年,这正是西汉王朝国力最为强盛的时期。乐府的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歌谣,范围“有赵、代、秦、楚之讴”,大体上包括了山西、河北、陕西、湖北一带的民歌。所采集民歌的代表作品有《战城南》、《上邪》、《有所思》、《江南》、《陌上桑》等。汉乐府的创立促进了民间音乐的发展。在汉哀帝在绥和二年撤消了乐府机构,下诏曰:“郑声淫而乱乐,圣王所放,其罢乐府”。乐府全部829个工作人员中,担任民间音
乐工作的441人全被罢免;在未被罢免的388人中,除夜诵员5人外,几乎全为从事于郊祀燕飨诸贵族典礼之人员。
李延年是汉武帝时代的乐府领导人。他唱歌非常出色,史称“延年善歌”,他是我国两千年前的阉人歌唱家。李延年还擅长作曲,“李延年因胡曲更造新声二十八解,乘舆以为武乐”,用一支胡曲为素材,改编出二十八首新颖的乐曲。李延年是我国历史上最早明确记载善于运用外来音乐进行加工创作的人。 25、鼓吹与横吹
鼓出是一种以打击乐器和吹乐器演奏为主的音乐形式,以鼓、排箫和笳为主奏乐器,中间则有歌唱。鼓吹乐起源于我国北方边境地区。鼓吹形式用于军乐,以“短箫铙歌”为特征,还带有黄门鼓吹。
狭义的横吹指横吹曲。其后分为二部,有箫笳者为鼓吹,用之朝会、道路,亦以给赐。汉武帝时,南越七郡,皆给鼓吹是也。有鼓角者为横吹,用于军中,马上所奏者是也。横吹曲的特点是以鼓和角为主奏乐器,于军中马上奏之。 26、相和歌
相和歌是汉代汉族各种民间歌曲的总称。它包括清唱的“徒歌”;一人唱、三人和的“但歌”。但名副其实的相和歌是以乐器与歌唱相和的形式,是指在弹弦乐器和吹管乐器的交替伴奏下由歌者击节而唱,乃是唱奏并重的一种艺术歌曲。相和歌常用的乐器有节、笙、笛、琴、瑟、琵琶、筝等。相和歌的最高发展形式为多段体的大型歌舞,叫相和大曲。是一种歌、舞、乐并用,有一定复杂结构形式的作品。结构包括“艳”、“曲”、“解”、“趋”四个部分。“艳”是华丽、婉转的抒情段落,一般在曲前,相当于“前奏”;“曲”是歌唱部分;“解”是器乐伴奏下的舞蹈部分,它的速度是快速、急剧的,情绪是热烈、奔放的;“趋”的速度比较急促,常用在一曲末尾,相当于“尾声”。“乱”属于全曲的高潮,常处于带有结束性的段落。 27、清商乐
清商乐是相和歌的继承与发展。由于魏氏三祖尤爱清商三调,亲自制作了不少歌词,于是设立清商署,把相和歌包括清商三调从鼓吹署里独立出来。东晋南渡以后,北方的相和歌随着汉族政权南迁,南方音乐和北方音乐逐渐融合成一种新颖的音乐,即所谓“清商乐”。所以清商乐是北方和南方汉族民间音乐的总称,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