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 氯 安 全 指 导 意 见
试 行
编 写 说 明
近年来,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也对构建各谐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据2005年统计数据表明,氯气(液氯)的泄漏事故占危险化学品事故总数的22%,其中发生在运输、使用和生产环节的事故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1%、29%和17%。为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把氯(液氯)、氨(液氨)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氯气(液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经营单位液氯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和减少液氯泄漏事故的发生,委托江苏省氯碱工业协会组织编写了《液氯安全指导意见》,经指导我省氯气(液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经营单位在液氯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参加编写本指导意见的人员有省内主要氯碱企业安全、环保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秦文浩、夏在庆、张小波、李展飞、孟长春、汪海洋、孙履滨、张建平、伍华胜、胡宏林、刘红玲、朱钢军等;由协会专家委员会程立人、张乃慧、伍华胜、姚锦余、张大鹏、杨佐良、孙勤、潘锡堂及协会吴永肃、张小波、何雪仇等进行汇编、审查,在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的直接指导和关心下经多次修改后定稿。
《液氯安全指导意见》经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定于2006年10月11日下文“关于发布《液氯安全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06]190号)在全省范围内发布执行并由江苏省氯碱工业协会负责组织全省液氯生产、经营、运输企业进行宣贯。
由于时间仓促,可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期望能在试行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完善。
江苏省氯碱工业协会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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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液氯生产安全管理 一、液氯生产安全技术 (一)物料的安全要求 (二)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三)安全管理要求 二、液氯工艺安全管理 (一)工艺概述
(二)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三)设备安全管理 (四)液氯包装
第三章液氯钢瓶的安全管理 一、法律法规依据 二、液氯钢瓶充装 三、液氯钢瓶定期检验
四、液氯钢瓶的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 第四章液氯汽车槽罐车安全管理
一、液氯汽车槽罐车充装单位应具备的安全条件 二、液氯汽车槽罐车充装安全管理 (一)通用安全 (二)充装安全管理 (三)充装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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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液氯充装安全要求 三、液氯汽车槽罐车运输安全管理 四、液氯汽车槽罐车使用、卸车安全规程 (一)液氯汽车槽罐车使用的基本规定 (二)液氯汽车槽罐车的卸料作业安全规定 五、液氯汽车槽罐车充装安全情况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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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 述
氯气常温下为黄绿色气体,有刺激性气味,分子式CL2,分子量70.91,是空气重的2.5倍,微溶于水,易溶于碱液,遇水生成次氯酸和盐酸,次氯酸再分解为新生态氧和盐酸。
液氯为黄绿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臭味、腐蚀性极强,剧毒,比重1。47G/CM3,熔点-101℃,沸点-34。05℃。液氯临界压力76。1大气压,临界温度143。9℃,因而在此温度下只要施加压力氯气即可液化。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液氯是第2.3类有毒物质,在《剧毒化学品目录》中氯的序号是84。氯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能与金属、非金属及其化合物进行反应,与有机化合物发生卤代、加成反应,与一氧化碳在高热条件下可生成光气。本品不燃烧,在日光下与易燃气体混合时会发生燃烧爆炸,与许多物质反应引起燃烧和爆炸,潮湿的氯气对钢铁有很强的腐蚀性。
液氯一旦因各种原因泄漏,会在空气中迅速蒸发为氯气。氯气本身属剧毒性气体,对人体主要经过呼吸道侵入,损害上呼吸道,空气中氯浓度较高时也侵入深部呼吸道。空气中的氯气浓度达0.09%(1200mg/m3)时,人吸入5-10分钟即致死;浓度达0.00425%(55 mg/m3)时,吸入30-60分钟即致死;浓度达0.00175%(22 mg/m3)时,吸入30-60分钟即致重伤;在极高浓度下会产生“电击样”死亡。
长期低浓度接触氯气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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