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为适应港口建设发展的需要,规范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和格式,保证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质量,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沿海和内河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对以潮汐作用为主的河口港,既有河流水文特性又受潮汐影响的河港,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可根据不同情况按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1.0.3港口工程项目的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应按本规定执行。
1.0.4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1.0.5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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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规定
2·0·1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或备案文件和港口工程岸线使用批复文件等进行编制。
2·0·2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中,工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等应符合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
2·0·3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由“设计说明书”、“主要设备与材料”、“工程概算’’和“设计图纸”等4篇组成。
2·0·4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写格式应符合附录A的有关规定。设计说明书应分章、节编写,章、节宜按照附录B中的有关规定设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无内容 的章、节应列出该章、节的序号和名称,并应注明本章、节无内容。 2.0.5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2·0·5·1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起到控制和指导施工图设计的作用。 2·0·5·2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方案、设备、主要材料、工程量、工期、概算和经济效益等。
2·0·5·3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0·5·4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所使用的基础资料应齐全、翔实、可靠。 2·0·5·5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应选择安全、合理、经济的建设方案,应积极采用可靠、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2.0.5.6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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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说明书
3.1第1章总论
3.1.1总论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与分工”、“概述”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 议”等4节。
3.1.2设计依据应包括依据文件、依据资料和工程技术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2.1依据文件应列出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和发文日期。其中,重要的依据文件应将全文附后,作为设计说明书的附件。依据资料应列出资料名称、编制单位和日期。 3.1.2.2依据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港口总体规划的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备案文件和港口工程岸线使用批复文件;
(3)工程地点、规模、性质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的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 (4)有关工程使用要求和重要技术条件的文件; (5)承担初步设计编制的有关委托文件。 3.1.2.3依据资料应包括下列文件: (1)批复的港口总体规划;
(2)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 (3)自然条件勘测报告; (4)专题研究报告;
(5)工程地点、规模、性质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的论证报告; (6)其他作为初步设计依据的资料。
3.1.2.4工程技术标准应列出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主要执行的国家现行技术标 准的名称和编号。
3.1.3设计范围与分工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说明本工程设计委托的内容和范围、本工程与相邻工程的分界、铁路接轨点、道 路衔接点和管线接线点等;
(2)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初步设计时,说明总体设计单位、参加单位及其分工。
3·1·4概述应包括工程建设地点与规模、设计方案、推荐方案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建设外部条件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4·1工程建设地点与规模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和建设地点;
(2)工程建设规模包括泊位性质、泊位数量和吨级、吞吐量和设计通过能力等。 3·1.4.2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简述总平面布置方案和推荐方案: (2)简述装卸工艺方案和推荐方案;
(3)简述主要水工建筑物结构方案和推荐方案; (4)简述主要配套工程方案。
3·1.4·3推荐方案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简述推荐的综合方案;
(2)列表说明推荐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
(3)技术指标主要包括泊位数、泊位吨级、码头长度、防波堤长度、护岸长度、航道规模、吞吐量、设计通过能力、铁路长度、道路面积、堆场面积、建构筑物面积、水域疏浚量、吹填方量、陆域挖填方量、主要工艺设备名称与数量、工程用地面积、海域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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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负荷、用水量和综合能耗指标等;
(4)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概算、资金来源、建设工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和贷款偿还期等。
3·1·4·4工程建设外部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建设的外部交通、供水、供电和通信等条件: (2)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地、海域使用等情况。
3·1.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应包括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初步设计审查确定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3.2 第2章 自然条件
3.2.1自然条件应包括“工程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形、地貌与工程泥沙”、“工程地质”和“地震”等6节。其中“水文”一节的内容,应根据工程属于沿海港口或内河港口,分别按3.2.4条或3.2.5条规定执行。
3·2·2工程地理位置应简述所在行政区域、工程建设地理位置和相邻城镇。 3·2.3气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简述所采用气象资料的气象台(站)名称、位置、地理坐标、观测场高程、使用资料年限及代表性分析和资料统计方法等;
(2)气温,包括历年极端最高、最低气温,年平均气温,年平均最高、最低气温; (3)风,包括按蒲氏风级列出年各方向不同风级出现的频率、风向和风速分级统计表,风玫瑰图,常风向、次常风向及年出现频率,强风向、次强风向及年出现频率,风向季节变化和分布,灾害性大风,年风力超过作业标准的天数统计;
(4)降水,包括年最大、最小、平均降水量,日最大降水量,降水量季节分布,年降水量超过作业标准的天数统计;
(5)雾,包括年平均大雾日数,大雾实际出现天数统计,雾的季节分布,年能见度低于作业标准的天数统计;
(6)雷暴,包括年平均雷暴日,雷暴日季节分布;
(7)相对湿度,包括不同季节空气相对湿度。 3.2.4沿海港口工程水文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3.2.4.1所采用水文资料的水文站、验潮站的位置和使用资料年限应予以说明。 3.2.4.2潮位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准面及其换算关系;
(2)潮汐性质及潮型;
(3)潮位特征值,包括平均海平面、历年最高潮位、历年最低潮位、年平均高潮位、年平均低潮位和年平均潮差;
(4)设计水位,包括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极端高水位、极端低水位;
(5)乘潮水位,包括不同延时、各种频率的乘潮水位,对北方海区冬三月潮位较低时,给出冬三月不同延时的冬季乘潮水位;
(6)风暴潮。
3.2.4.3波浪应包括下列内容:
(1)测波点位置、水深、观测方法和使用资料年限;
(2)波高、波向分级统计表,波玫瑰图;
(3)常浪向、次常浪向、强浪向、次强浪向及出现频率;
(4)水工建筑物处不同重现期的设计波浪要素,必要时经数值模拟计算或物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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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分析确定;
(5)年波浪超过作业标准的天数统计。 3.2.4.4海流应包括下列内容: (1)海流性质和流场概况;
(2)大、中、小潮的海流特征值,包括最大涨、落潮的流向和流速,各测点垂线平均流向和流速等;
(3)对大型开敞式码头,通过流场数值计算,分析工程建成后的流场情况。
3·2·4·5 冰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初冰日、终冰日、总冰期和严重冰期; (2)固定冰宽度;
(3)流冰的冰型、流冰量和流冰密集度; (4)冰况影响分析;
(5)年冰况影响作业天数的统计。
3·2·5内河港口工程水文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3·2·5·1所采用水文资料的水文(水位)站的名称、位置和使用资料年限应予以说明。
3·2·5·2径流应包括径流特征值和年径流频率统计结果。
3·2·5·3洪水应说明洪水特征值的统计分析方法和统计结果。 3·2·5·4水位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论述港区设计水位的标准; (2) 特征水位值;
(3) 设计水位,包括设计高水位、设计低水位和施工水位。 3·2·5·5水流状况应简述工程建设前后港区河段的水流状况。 3·2·5·6冰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冰期、冰型、冰况月分布特征和流冰密集度等;
(2) 冰况影响分析;
(3) 年冰况影响作业天数的统计。
3·2·6地形、地貌与工程泥沙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3·2·6·1地形、地貌应个、包括下列内容:
(1)简述工程所处位置的地形和水深条件;
(2)简述海岸或河岸的性质、类型,地貌发育、形态和特征等: (3)说明底质类型、分布规律和底质粒度参数特征等;
(4)论述海岸的长周期和短周期冲淤变化规律,预测未来冲淤演变趋势; (5)论述工程所在河段的河势和航道演变。 3·2·6·2工程泥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动力条件、泥沙来源、泥沙运移规律和含沙量的分布;
(2)分析水工建筑物布置对泥沙淤积或冲刷的影响;
(3)预测工程竣工后淤强和淤积量、港口构筑物对地形、地貌环境的影响,必要时
进行骤淤计算分析;
(4)简述海岸动力地貌或河床演变调查分析报告、泥沙淤积分析论证报告、泥沙数学模型分析报告和泥沙物理模型试验报告的主要结论,必要时将这些报告附列为设计说明书附件。
3.2.7工程地质应包括下列内容:
(1)区域地质构造,包括区域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情况,区域稳定性评价,对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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