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7消防工程设计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3·17·7·1 消防介质的选择和用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灭火介质和冷却介质的种类、性质;
(2)确定灭火介质和冷却介质的供给强度、供给时间和使用范围; (3)计算确定一次火灾灭火介质和冷却介质的用量; (4)说明码头冷却水陆上和水上供给量。 3·17.7.2消防设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论述消防设备的选型:
(2)列出消防设备的名称、数量、性能和主要参数; (3)说明消防设备的布置和保护范围。 3·17·7.3消防供水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说明消防供水方式的选择;
(2)论述消防供水水源的供水时间、流量和水压:
(3)说明各消防供水地点的流量、压力;说明消防供水管网形式、布置、消防供水与其他供水的组合情况。
3·17·7.4消防泵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论述消防储水量、储备措施、消防补水量和补水时间;
(2)确定消防泵站位置、工艺布置、供水流量、供水压力、水池容量和消防加压泵的数量与规格等。
3.17.7.5其他消防介质的供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泡沫液、干粉等其他灭火介质的种类、供给方式、供给量、储存方式和补给方式;
(2)泡沫液、干粉等其他消防介质的设备选型和管道布置。 3.17.7.6灭火器应说明配置的位置、品种和数量。
3.17.7.7设有消防控制室时,应说明消防控制室的位置、功能和设备等。 3.17.7.8装卸油品码头应说明消防船的监护、配备监护消防船数量、消防能力和防止流淌火措施等。
3.17.7.9消防站应说明陆域消防站配置的依据、等级、位置、占地面积和消防车配备,并应说明水上消防站配置的依据、等级、位置和消防船配备。 3.17.8消防工程费用应列明。
3.18 第18章 环境保护
3.18.1环境保护应包括“设计依据”、“环境现状”、“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环境保护工程措施与预期效果”、“建设项目引起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绿化设计”、“环境监测设施”和“环境保护工程费用”等8节。 3.18.2设计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列出环境保护设计执行的国家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技术标准的名称和编号; (2)列出本工程采用的允许排放标准和指标;
(3)列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文件的名称。
3.18.3环境现状应说明大气、水质、土壤、生态和水土保持等状况。
3.18.4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3.18.4.1工程概况可包括下列内容:
(1)简述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周围地形、水文、气象及环境敏感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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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法,重点说明对境可能造成污染的环节。
3.18.4.2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名称、数量、浓度和强度等。 3.18.4.3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简述环境本底情况;
(2)说明工程建成投入营运后对环境的影响; .
(3)说明营运期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名称、数量、浓度、强度和排放标准等; (4)说明营运期的噪声污染的产生、噪声强度和污染范围。 3.18.5环境保护工程措施与预期效果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3.18.5.1 营运期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锅炉房消烟、除尘、脱硫的设备选型、布置和预期效果;
(2)干散货泊位防尘、除尘的设备选型、构筑物、工艺布置和预期效果; (3)油品、液体化工品泊位防治有害气体挥发措施和预期效果; (4)其他防治大气污染的工程措施和预期效果。
3.18.5.2营运期防治水污染的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说明各种污水的收集、处理设施和预期效果;
(2)设置污水处理厂时,说明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建设规模、污水水质指标、工艺流程、处理设备的选型、主要构筑物、工艺布置、占地面积、出水水质、净化效率和排放强度等。
3.18.5.3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处理应说明水陆域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等措施。 3.18.5.4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可控制噪声在局部空间内的设备、隔声措施和效果; (2)对空压机、风机等采取的消声措施和效果。
3.18.5.5装卸油品码头事故溢油或液体化工品污染防治应说明控制措施和回收、消 除设施。 ,
3.18.5.6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措施与预期效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1)疏浚、陆域形成等工程的防护措施和预期效果;
(2)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污水、粉尘和噪声等的防治措施。 3.18.6建设项目引起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简述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说明防治水土流失的工程措施。
3·18.7绿化设计应说明港区绿化原则、布置、绿化面积和绿化率。 - 3·18.8环境监测设施应说明环境监测站的等级、监测任务及范围、监测设备等。 3.18.9环境保护工程费用应列明。
3.19 第19章 安全
3·19.1安全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评价与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等3节。 3.19.2工程概况可包括下列内容:
(1)简述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地理位置;
(2)简述自然条件中产生危害的主要因素及相关资料;
(3)简述工程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和水工建筑物等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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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3安全评价与危害因素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3·19.3.1安全评价应简述安全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论。 3.19.3.2劳动安全主要危害因素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说明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2)列出易燃、易爆、有毒、粉尘和射线等有害物质的种类、名称和数量: (3)列出高温、易燃、易爆、辐射、振动、噪声、高空作业和重体力劳动等岗位; (4)列出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危害因素较大的设备、型号和数量; (5)说明自然灾害对安全的影响。
3.19.4安全措施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3·19·4·1安全措施应说明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工程措施及落实情况。 3.19.4.2劳动安全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防火、防爆安全设施:
(2)生产过程的监控、安全操作、防止误操作、防止高空坠落、防止机械伤害和防触电等措施;
(3)危险品在储存、装卸和运输各环节的防范措施; (4)危险环境的安全措施。
3·19·4·3港区保安应说明监控、报警和通信等设施的设置,并列出保安定员。
3.20 第20章 劳动卫生
3·20·1劳动卫生应包括“设计依据”、“劳动卫生危害因素’’和“劳动卫生防护对策,,等3节。 ’
3.20.2设计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列出国家现行有关劳动卫生的法规、技术标准的名称和编号: (2)简述建设项目与劳动卫生相关的基本情况; (3)简述本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的主要结论。 3.20.3劳动卫生危害因素应包括下列内容:
(1)易燃、易爆、有毒、粉尘和射线等有害物质的种类、名称、数量及其危害; (2)有害工作环境及其危害。
3.20.4劳动卫生防护对策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有害工作环境监测措施及监(检)测仪器的种类、性能和数量; (2)有害工作环境卫生防护措施及防护设备的种类、性能和配置; (3)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区设置的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防护措施; (4)工作环境卫生条件、生产和生活卫生设施。
3.21第21章节能
3.21.1节能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能耗量”、“能耗分析”和“节能技术和措施”等4节。
3.21.2工程概况可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及能耗种类;
(2)工程项目能耗的主要工序环节和设备; (3)节能设计依据。
3.21.3工程能耗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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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按煤、油、电和燃气等分类列出实物能耗总量; (2)列出工程项目综合能耗总量和万吨运量能耗总量;
(3)按煤、油、电和燃气等分项说明工程项目供能规模和来源。 3.21.4能耗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列出单位产品能耗并折算成标煤;
(2)列出主要工序各耗能设备的实际能耗总量,并计算万吨运量能耗指标; (3)能耗水平结论按“先进”、“较先进”、“一般”、“差”评述; (4)改建、扩建工程进行改造前后的能耗指标分析比较。 3.2l.5节能技术和措施可包括下列内容: (1)陆域布置的节能技术和措施; (2)装卸工艺的节能技术和措施; (3)机械设备的节能技术和措施;
(4)采暖、通风、空调、供热与动力的节能技术和措施; (5)建筑物的节能技术和措施; (6)给排水的节能技术和措施;
(7)供电、照明的节能技术和措施; (8)港作船舶的节能技术和措施。
3.22 第22章 施工条件、方法和进度
3.22.1施工条件、方法和进度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依托条件”、“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总体布置”和“施工进度安排”等5节。 3.22.2工程概况可包括下列内容:
(1)简述工程的建设规模、范围和主要工程内容;
(2)列出主要工程数量表,包括主体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
3.22.3施工依托条件可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所在地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条件、水陆交通条件、场地条件、各类主要建筑材料供应条件和施工水、电、通信等供应条件;
(2)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水文、气象和地质等自然条件; (3)工程施工可利用的当地或周边现有设施的情况。
3.22.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论述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施工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法;
(2)说明施工所需使用的主要大型施工机具、船舶的型式、规格和数量等。
3.22.5施工总体布置应说明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所需主要施工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规模、能力和布置方式。
3.22.6施工进度安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列出项目总工期、目标工期;
(2)说明影响工期的关键项目和保障工期的措施; (3)说明大型建设项目分期投产安排的建议; (4)列出施工进度表。
3.23 第23章 经济效益分析
3.23.1经济效益分析应包括“基础数据”、“财务效益指标计算和分析”、“不确定性分析”、“财务效益分析结论”和“附表”等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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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基础数据应说明工程建设规模、吞吐量、收费依据、工程概算、项目计算期、税率、资金筹措方式、流动资金和财务基准收益率等。
3.23.3财务效益指标计算和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财务营运情况包括港口营运收入、税金、总成本费用、利润测算;
(2)财务盈利能力分析包括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和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3)项目清偿能力分析包括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和资产负债率。
3.23.4不确定性分析应包括财务敏感性分析和盈亏平衡分析。
3.23.5财务效益分析结论应分析评价项目在经济方面的合理性,并应对项目财务效益分析做出结论,提出相关建议。
3.23.6附表可包括下列内容: (1)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2)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3)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4)资产负债表;
(5)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6)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7)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
3.24 第24章 存在问题和建议
3.24.1 存在问题和建议的内容应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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