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南(环境保护)
陵湖保护分区以及通天河保护分区。在保护分区的重点保护内容主要为高原植被、高原湿地以及高原野生动物等。
(6)荒漠化草原
本工程沿线荒漠化草地主要分布在塔拉滩以及棉沙岭。这两区域的荒漠化草地属于半干旱流动沙丘,土质为粉砂。因气候较低而不稳,降水时多时少,植被很不稳定,植被覆盖度低,多为针茅、芨芨草、赖草等稀疏草地。
(7)沿线湿地
工程沿线湿地主要位于黄河冲积平原上、野马滩上和多年冻土区河谷及沟谷内。这些湿地的植被类型主要有两种,在积水的洼地区域多发育藏嵩草沼泽草甸,在无积水的区域多发育小嵩草草甸和草原化嵩草草甸。
(8)冻土
本工程位于青藏高原腹地大片连续多年冻土区逐渐向岛状多年冻土区过渡带,分布着大量的连续、不连续的多年冻土以及深季节性冻土。公路在冻土区域修建可能会破坏原有冻土的水热平衡,从而导致冻土区域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同时冻土环境发生变化后引发的工程地质问题也将对公路产生不利影响。
3.3.2水环境保护对象
项目区内以巴颜喀拉山脉为界,以北为黄河流域水系,以南为长江流域水系,本项目涉及黄河流域水系的河流有:水塔拉河、青根河、黄河、黑河、查曲及其支流;涉及长江流域水系的河流有:扎曲(清水河镇境内)、切阿尺曲、切扎、通天河、歇武河、扎曲(玉树县境内)及其支流。工程与沿线水环境保护对象的关系见表3.3-1。
表3.3-1 工程与沿线河流关系
名称 水塔拉河 水质 目标 流域 使用功能 与工程关系 在K275~289段与本项目伴行,并设4座大桥 跨越 备注 Ⅰ 黄河流域 自然保护 青根河 Ⅰ 黄河流域 自然保护 设1座大桥跨越 黄河 Ⅱ 黄河流域 非集中饮设1座大桥跨越 用 星星海 Ⅱ 黄河流域 自然保护 黑河 在K469+800~k471+000段、K473+500~ K476+900段距路较近,最近距离约40m。 Ⅰ 黄河流域 自然保护 设1座中桥跨越 第 9 页 共 32 页
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南(环境保护)
水质 目标 名称 查曲 流域 使用功能 与工程关系 备注 Ⅰ 黄河流域 自然保护 在K522~k551段与本项目伴行 扎曲在K660~K707段与本项目伴行,并设4座大(清水Ⅰ 长江流域 源头水 桥跨越。 河镇) 切阿尺扎曲支流,Ⅰ 长江流域 源头水 在K603~Kk643段与本项目伴行 曲 按扎曲执行切扎 Ⅰ 长江流域 源头水 设1座大桥跨越 水体功能 通天河支流,按通天河执行水体功能 通天河 Ⅰ 长江流域 自然保护 设1座大桥跨越 歇武河 Ⅰ 长江流域 自然保护 设13处大桥跨越 扎曲(玉树县) Ⅰ 长江流域 自然保护 设6座大桥跨越 3.3.3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对象
工程沿线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共涉及5个县的10个村镇及1处学校,具体情况见表3.3-2。
表3.3-2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对象
所属 区域 共和县 距现状距拟建路中路距离路基相敏感点(所心线距离和和方位对高差敏感点概况 属行政区) 方位(m/方(m/方(m) 位) 位) 40/路左现有居民约40户,200人。房屋结构砖瓦1.0 铁盖乡 110/路右 右 房为主,临路有窗。 青根河村 兴海县 温泉村 野牛沟 歇武镇 曾头村 50/路左右 40/路左右 40/路左右 40/路左右 30/路右 1.0 1.0 1.0 1.5 1.2 1.3 1.3 1.5 30/路左 现有居民30户约130人,房屋结构砖瓦房为主,临路有窗,大部分房屋现无人居住 现有居民约200户,800人。房屋结构以砖130/路右 瓦房为主,临拟建路一侧有少量坯房,临路有窗。 100/路左 现有居民约30户,130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玛多县 拆迁后 现有居民约300户,人1200,房屋结构以50/路左右 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40/路右 100/路右 80/路右 60/路右 现有居民约16户,90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办公楼为2层,教室为1层,教室有6间,房屋结构砖瓦房为主,临路有窗。 现有居民约37户,156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现有约11户,50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称多当巴小学 50/路右 县 当巴村 仁达村 60/路右 30/路右 第 10 页 共 32 页
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南(环境保护)
现有约15户,60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现有约10户,40人,房屋结构以砖瓦房和坯房为主,临路有窗。 玉树县 前进村 勒巴村 20/路右 230/路左 1.3 -9.0 130/路右 穿越 3.3.4社会环境保护对象
(1)国道214灾后重建保通问题
G214是玉树灾后重建物资运输的重要通道,其保通问题意义重大,关乎灾后重建的进度与质量,关乎党和国家对藏族同胞的关怀之情。
(2)项目沿线的居民问题
本项目沿线是藏族群众集中居住的地区,民族团结问题较为敏感,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重视。
(3)征地拆迁问题
项目的建设必然涉及沿线的占地(包括永久及临时占地)及房屋拆迁等,将对当地的耕地及草地造成一定得影响。
(4)道路两侧居民的生产、生活问题。 (5)对地方经济的影响问题。 (6)项目沿线的寺院等。
3.4环境保护目标
1)
项目建成后对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及其分区的影响不遗留较大的植被
破坏面(主要是取弃土场、砂石料场等),原有的草皮及表层腐殖土全部得到利用,不阻碍路基两侧的水力联系等;
2)
项目沿线土地资源基本不减少,路基开挖造成的植被破坏基本得到
恢复(铲除的草皮全部回用及撒播草种),没有切割项目两侧的野生动物生境及通行路径,野生动物数量及种类基本不减少,取弃土场、砂石料场不会造成生态和景观影响,临时占地得到及时恢复,没有造成项目沿线的湿地规模减少或者消失及湿地间的水力联系,不会造成大的冻土环境的破坏;
3)
不污染项目沿线的水体,不造成应弃渣等而产生的河道变窄,不造
成因施工人员的捕捉而带来的河流中鱼类的减少;
4) 5)
尽量不因施工扬尘、沥青烟气而造成项目沿线的空气污染; 尽量不造成项目沿线施工机械的噪声扰民问题;
第 11 页 共 32 页
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南(环境保护)
6) 施工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回填至就近的取弃土场,白色垃圾
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按时清运至有条件的填埋场;
7)
不因施工造成民族团结及安全问题,保证灾后重建物资运输通畅。
第 12 页 共 32 页
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南(环境保护)
4施工指南
4.1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施工指南
4.1.1 一般规定
严禁在保护分区范围内随意倾倒垃圾、取土(石)、弃土(石)等,垃圾、弃土(石)必须在指定的弃渣场弃放;
严禁施工人员追赶、捕杀野生动物和下河捕鱼,严禁采摘、践踏及随意铲除植物等;
严禁在施工区外保护分区范围压占土地、破坏湿地、灌木林地、草地等; 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和机械作业的范围及行进路线;严禁越界施工,施工车辆严禁在施工区外保护分区内随意行驶、随意停放,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
严禁在保护分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拌合站、预制场等设施;
加强与星星海、扎陵湖、鄂陵湖以及通天河自然保护分区的联系和沟通,在其指导下,及时调整施工组织,确保野生动物正常迁徙。 4.1.2 具体要求
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分区的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对穿越自然保护区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植被的破坏和路基工程阻断公路两侧湿地的水力联系上。根据不同路段的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表4.1-1中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对不同路段进行保护。
表4.1-1 本项目在三江源保护区不同路段施工指南
路段范围 植被类型 施工指南 ① 施工前,先剥离表层土壤和草皮,并完好临时堆放,待路基修建完毕后,将表土覆于路基边坡或者沿线料场,并撒播披碱草、早熟禾等草种,促使植被自然恢复; ② 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活动; ③ 路基底层应采用砂砾或者片石作为填料,加强公路两侧的水力联系; ④ 严禁在保护区范围内倾倒垃圾设置取弃土场等。 黄河冲积平原湿地 公路两侧为黄河冲积平原湿地,植被以草原化草甸和草原为主,覆盖度相对较低,约30%左右;主要群系为针茅-冷蒿草原、草原化嵩草草甸。 第 13 页 共 3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