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共和至玉树(结古)公路建设标准化施工指南(环境保护)
路段范围 植被类型 施工指南 棉沙岭、大野马岭低山丘陵 山前冰水-冲洪积扇平原 巴彦喀拉山北坡 巴彦喀拉山南坡高山峡谷区 ① 施工前要剥离表层草甸草皮和土壤,临时堆放保护好,及时将表土覆于路基边坡,草皮移植到路低山丘陵的山脊或山坡基边坡或料场,并撒播披碱草和早熟禾等草种。 上布线。沿线植被在山② 路堑段,应根据实际地形采用开挖面较小的坡上以嵩草草甸和垫状线位,避免沿线植被的较大破坏和水土流失植被为主,在山脚和湖面积的增大; 边为沙化草地,湿地植③ 在沙化区域应注意加强对路基边坡和路基周被较少。 围防沙治理,对路基边坡及坡脚以外20m 范围内进行植草防护,防止植被遭到破坏后沙土裸露,风蚀加重。 ① 施工前先把表层土壤和草皮剥离,并妥善保护好,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路基边坡,草地势平坦,积水面积大,皮铺设要严密,并防止草甸草皮风化,利于植被为典型湿地。植被主要恢复,降低路基边坡水土流失; 为草原化草甸、沼泽草② 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活动; 甸和高寒灌丛草甸。 ③ 路基底层应采用砂砾或者片石作为填料,加强公路两侧的水力联系。 ① 施工前先把表层土壤和草皮剥离,并妥善保两侧植被为高寒草甸,护好,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路基边坡和料在山坡汇水低洼区发育场,利于植被恢复,降低水土流失。 有嵩草沼泽。 ② 路基底层应采用砂砾或者片石作为填料,加强公路两侧的水力联系。 施工前先把表层土壤和草皮剥离,同时对灌木林地进行移栽,并妥善保护好,待施工结束后将表高寒草甸和灌丛植被 土和草皮及时回填路基边坡,将灌木林地用于临时占地的绿化,从而进一步减轻工程路基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的破坏。 4.2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指南 4.2.1 一般规定
⑴ 施工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土地资源,施工后能恢复的应尽量恢复;
⑵ 取弃土场、路基基底、施工便道、场地、营地内的地表植被及表土应进行有效保存和养护,临时存放地点应选择在植被相对稀疏地带、公路废弃场地及取弃土场中,并做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 ⑶ 路基开挖及填筑前应首先进行30-50cm的表土清除,清除的表土应选择地势平坦的场地进行临时堆放,并采用袋装土等临时防护措施进行拦挡,堆放高度3-5m,临时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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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场周围设置简易排水沟及沉砂池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有草皮的应先将草皮分割成50cm×50cm的小块,厚厚度30-50cm,采用人工揭除,并堆放整齐,定期进行洒水养护,待工程完工后将草皮进行铺砌恢复裸露的坡面; ⑷ 施工期间应搭建临时的动物通道,防止切割沿线野生动物生境;
⑸ 项目以路基形式经过湿地的,应采用沙砾或片块石路基保证路基两侧的水力联系;
⑹ 取弃土场应设在公路两侧500米范围以外或者视线以外的地方,取土深度应控制在3-5m,取弃土场取弃土后应刷坡,坡度控制在1:1以上,刷坡前应进行草皮揭除及腐殖土的清除,以备恢复之用; ⑺ 石料厂在靠近公路及村庄的地方严禁放响炮;
⑻ 弃渣场弃渣前应修建挡土墙等拦挡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水土流失,挡土墙具体尺寸及要求等参见水保方案报告书内容;
⑼ 施工临时占地应紧邻公路,尽量减少施工便道的设置规模,预制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完工后应进行场地砼拆除及沙砾挖除等以进行植被恢复; ⑽ 严禁一切不利于野生动物的不合理的施工方式;
⑾ 对项目沿线的冻土的保护应采用挡水捻措施,不宜设置边沟,如采用边沟
应尽量采用铺草皮防护方式。
⑿ 对景观恢复中的工程措施和植被措施,要严格按照要求施工,确保质量和效果。 4.2.2 具体要求
1)土地资源保护与施工指南
(1)工程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沿线低覆盖度草地和裸地上,严禁占压高覆盖度草地。
(2)施工期临时工程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施工前要将耕作层进行剥离,尽量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用于新开垦耕地或其他低产耕地的土壤改良。
(4)土地补偿恢复措施
①临时用地尽可能利用荒地,并且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
②各种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恢复植被,做到边使用,边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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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恢复。
③使用荒地或其它闲散地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2)路基生态保护与施工指南
路基开挖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植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路基填挖导致公路两侧水力联系被阻隔;以及公路作为带状廊道,切割了沿线野生动物的生境,并阻隔了部分野生动物的活动路径。为减缓路基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应做到:
① 路基施工前应该注意先剥离表层土壤,并完好临时堆放,待路基修建完毕后,将表土覆于路基边坡;结合地方防沙治沙工程,撒播草籽,并加强日常维护,促使植被自然恢复;
②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破坏站场周围草地以减少站场周围植被的损失和减少新增的水土流失;同时临时工程占地严禁占用高覆盖度的草地。
③ 对于站场建设产生的清表土方应该尽量做到填挖平衡,减少弃方量;如果产生弃方,建设方应根据项目施工图阶段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④ 在冻土区域采用透水性好的沙砾、片石路基,加强对公路两侧的水力联系。 ⑤ 对于隧道工程,应该注意对隧道进口和出口开挖面土壤和草皮的剥离和保存;同时注意隧道弃渣场选址的处理,应选择地形开阔、汇水面积较小的台地和平地进行堆渣;采取工程措施对弃渣场进行平整治理,防止水土流失;爆破施工应在白天进行。
⑥ 施工期间,加强沿线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沿线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禁止猎杀野生动物,严禁捣毁、破坏野生动物巢穴;同时建设时应避免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音对周围远处的动物活动产生影响。
⑦ 桥梁桥墩施工尽量缩短工期,严禁将挖出的泥渣及废弃物弃入河道或河滩,弃渣应堆及时放到指定地点,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现场的清理,避免废物料进入水体,对河流水生生态造成影响。
⑧ 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分内的路段应该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禁止施工人员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内;在星星海保护分区缓冲区路段沿线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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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料场和土场;
3)取、弃土场生态保护与施工指南
①工程尽量利用原有国道214修建的旧料场,新设取、弃土场严禁侵占河道及湿地等环境敏感地带,并选择在无植被和植被稀少的地带,一般取土场的距离应远离路线500米,并遵循集中取土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取土场数量。
②取土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随取随平整,做到场地周界规则;取弃土场的地表植被和表土的铲除应分段进行,并在取弃土场内选择地点进行有效的保存,场地使用完毕后应及时予以平整、并利用原有的表土和植被进行覆盖恢复。
③取土后应刷坡,坡率为1:1~3,刷坡产生的草皮及腐殖土应集中堆放并妥善保管,刷坡后及时回填坡面以利恢复,必要时采取覆盖等措施。
④取土不可过深,应在3-5m范围内,尽量保护永冻层的自然状态,工程结束后应对开挖面进行恢复地形地貌的整治;由于本区自然条件严酷,植被恢复周期较长,要以尽量保护、减少扰动、自然恢复为原则。
⑤对于取土场的恢复,撒播草籽可用于边坡坡度缓于1:1的土质边坡、土夹石边坡等;喷播植草护坡可达到迅速绿化、稳固边坡的目的,适用于坡度为1:0.5-1:2的土质边坡、土夹石边坡、强风化石质边坡等。
⑥取土(料)场及周围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地表水流对取土(料)场及坡面的冲刷。
⑦临时占地具有复垦条件时,应进行复垦,种植作物或作为林草场。弃石比例大且植物生长具备条件时应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农业用地一般覆土30~55cm、林业用地20~45cm、牧业用地15~25cm。
⑧对弃土场要求保持顶面平整、坡面平、顺、直,严禁无序堆弃;弃于取土坑(包括公路取土坑)中的弃土弃渣应及时平整,碾压,并且弃土顶面不得高于坑顶平面。
⑨严格按照路基土石方调配设计做好施工组织安排,不得随意增加设计之外的弃土、弃渣场。
4)砂、石料场生态保护与施工指南
①采集砂石料的地点应尽量选择在基岩裸露地带和无植被的河滩地,并尽量远离公路,严禁在河流常水位以下采集砂石;
②砂石料的开采要严格按设计指定的位置和规模进行,开采深度不宜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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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3-5m,严禁随意乱开乱挖和进入保护区的缓冲区;
③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和开挖和恢复措施,坚持随采随平整的原则,在河滩材料时,应及时做好河道疏通和平整工作;
④砂石料场址变更时,应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手续,并办理相关土场使用证和开采许可证;坚持逐级审批,持证开采。
⑤施工前,剥离表层有肥力的土壤和草皮,临时集中堆放。
⑥石料场采用自上而下分级开挖,分级台阶高度2m,对开挖面及时进行清理,削缓采石坡面、边坡,防止危岩塌落。
⑦开挖废弃渣料需按指定位置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进行场地平整或刷坡,回填废渣料,再平整或刷坡、压实,然后覆盖表层剥离土和草皮,并撒播披碱草、早熟禾等草籽,并修建完善的排水系统,砂、石料场的具体恢复措施可参照取土场进行。
5)弃渣场施工指南
(1)严禁工程沿线随地弃渣和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弃渣,路基和隧道弃方应均弃于指定弃渣场。
(2)弃渣前应先剥离表土和草皮,并且妥善堆放保存,待施工完毕后及时回填渣场表层,作为料场植被恢复的基质,并覆盖剥离的草皮和播撒草籽,促进植被恢复。
(3)弃渣前,先修建工程挡渣措施,然后先弃废石,再弃废土覆盖,以便为植被自然恢复创造条件,拦渣墙尽量采用青海、西藏等地区常用的重力式石笼拦渣墙。
(4)渣场要做好工程防护工作和排水工程,防止弃渣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灾发生,避免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5)弃土(石)场宜选择在不易受水流冲刷的荒沟、荒地、低产田地设置,不宜在林草地、基本农田、泥石流沟、冲沟上游设置;
(6)弃土(石)场不宜影响河流、沟谷、排灌沟渠的行洪与灌溉功能,不宜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
(7)路堑外侧设置弃土(石)场时,弃土(石)场宜设置在路堑段山坡下侧低处100m以外,不宜在路堑顶部或路堑段山坡上侧设置弃土(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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