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报告
1.报告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2.报告公文的结构
报告的格式一般由标题、受文机关、正文、结尾等几部分组成。
(1)标题:由制发机关、事由、文种构成。
(2)正文:正文反映所报告的内容。其结构可采取纵式结构或横式结构。
纵式结构:按工作过程、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安排材料。 横式结构:按所提问题、所取得的经验、成绩安排材料。 如工作总结报告,是比较典型的横式结构。 (3)结尾
报告一般不要求上级批复。因此报告的结尾一般写“特此报告”
(4)落款
制发机关名称和时间。制发机关名称以制发机关公章表达,不另打制发机关名称。
3.报告公文的写作
(1)写报告必须真实,条理清楚,不得虚报冒估,甚至弄虚作假,邀功请赏。
(2)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如暨需详细报告情况,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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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请示问题,可采取两种处理方法。一是请示、报告分开,形成两个文件。二是作为请示处理。在请示文件中简述报告内容,提出请示事项,把详细的报告内容作为请示的附件处理。
(3)报告属上行文,公文格式按上行文要求,发文号用“字”不用“发”,如“西政字”,而不用“西政发”。
九、请示
1.请示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某个问题给予指示,作出批示、答复、审核批准等的上行文。)
(这里所说的上级机关是指本系统直属上一级机关。) 2.请示公文的结构 (1)请示事由
请示事由要扼要讲明所提问题的背景或依据,明确写出所请示的是什么问题或什么事项。
(2)请示事项
请示事项是请示正文的主要内容,需详细、具体地写明要求给予指示、批准的问题或事项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本单位对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建议与设想。意见要写的有根有据,中肯可行。
(3)请求
请求是请示的结尾部分,另起一行书写。根据请示事项的内容可分别用“当否,请指示”,“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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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3.请示公文的写作
(1)请示的问题应是工作中亟待解决而下级又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情况必须确实,原因必须说清,理由必须充分,建议必须切实可行。见例21
(2)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一请示,专文上报,以便上级研究批复,不能一文数事。
(3)请示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因上级未批复之前文件还未生效)。
(4)不以部门或部门负责人的名义直接的送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除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和需要报送市政府领导同志的绝密事项以及少数特别紧急的涉外事项、重大突发事件)。
(5)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协调工作。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如涉及其它部门的职责,主办部门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后,经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签上报市政府。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面协调。经协调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主办部门应将有关部门的意见及理据列明,经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签后上报市政府。
(6)各部门上报市政府审批的公文(请示),由部门正职签发(正职外出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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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请示是上行文,按上行文格式要求,发文号用“字”不用“发”。落款下要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1)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的事项应是工作中亟待解决而下级又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行文目的是向上级机关请求解决问题,请求指示和批准有关事宜。其实质是陈请、祈使,要求上级批复。
报告的行文目的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其实质是陈述。
(2)行文时间不同
从时间上看,请示所涉及的事项是准备作而尚未作的事,要等上级机关批复以后才能办理实施,属事前行文。
报告所涉及的事项是正在作或已经作过的事,属事后行文。 (3)结束语不同
请示公文和报告公文的结束语汇写法不同,其实质区别是请示要求批复,用“请批复”。报告公文只汇报情况,不要求批复。
(4)结构不同
请示一般由事由、请求事项、请求三部分构成。而报告则由情况、经验、问题、今后设想或意见构成。
(5)涉及问题的广度不同
请示是一文一事,专题请求。而报告则既有专题报告,又有综合报告。综合报告涉及多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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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处理方式不同
请示作为办理件,领导阅后要提出具体批办意见。报告作为传阅件,只须领导阅知,上级机关不作答复。
十、批复
1.批复的适用范围: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请求事项时所使用的一种带有指示、答复性的下行文。行文对象是提出请示的下级机关)。
2.批复的结构 (1)引语
引语是引用下级机关请示公文的时间、标题和发文字号,简述请示事由。例2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蓝田县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中你县《关于蓝田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审批的请示》(蓝政字XX号)收悉。经第XX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2)正文
正文是针对下级机关所请示的事项表明同意与否的态度。如同意,还须作一些指示;如不同意,则要说明理由,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使下级明白原因,有所遵循。如下级机关请示的问题有的同意,有的不同意,则须逐条表明态度,分别说明同意与不同意的原因。
(3)结尾:结尾一般以“此复”、“特此批复”等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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