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试剂
A2.1 0.025%麝香草酚蓝乙醇溶液:称取125mg麝香草酚蓝溶于500ml95%乙醇中。 A2.2 0.2mol/L的氢氧化钾溶液。 A3 操作方法 A3.1 试样制备
将精米(精度为国家标准一等)样品置于室温下2 天以上以平衡水分,取约5g磨碎为米粉,过孔径0.15mm筛,装于广口瓶中备用。 A3.2 米粉水分测定
米粉测定按GB1350执行。 A3.3 溶解样品和制胶
称取通过孔径0.15mm筛的米粉试样两份,每份100mg(按含水量12%计算,如含水量不为12%时,则进行折算,相应增加或减少试样的称量)于试管中,加入0.2ml0.025%麝香草酚蓝溶液,并轻轻摇动试管,使米粉充分分散,再加上麝香草酚蓝0.2ml0.2mol/L的氢氧化钾溶液,并摇动试管,置于涡旋的振荡器上使米粉充分混合在均匀,紧接着把试管放入沸水浴中,用玻璃弹子盖好试管口,加热8min,控制试管内米胶溶液面在加热过程中宜达到试管高度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取出试管,拿去玻璃弹子球,静置冷却5min后,再将试管放在0度左右的冰水浴中冷却20min取出。 A3.4 水平静置试管
将试管从冰水浴中取出,立即水平放置在铺有坐标纸,事先调好水平的操作台上,在室(25±2)度下静置1h。 A3.5 测量米胶长度
即时测量米胶在试管内流动的长度(mm),双实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7mm,取平均值,即为检验结果。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食味品质试验方法 B1 用具 B1.1 蒸饭锅; B1.2 带盖铝盒; B1.3 筷子; B1.4 评分表。 B2 试样精度
按GB1354-1986中特等大米要求执行。 B3 米饭的制备
按GB/T15682-1995中6.2执行。 B4 品评要求
按GB/T15682-1995中7.3执行。 B5 食味评定 B5.1 食味的评定程序
按照米饭气味、外观、适口性和冷饭质地顺序评定。趁热打开饭盒盖,先鉴定米饭是否有米饭清香味、香味,接着观察米饭色泽,饭粒结构,再通过咀嚼、品尝鉴定米饭的柔软性、粘散性及滋味。再过1h,评定冷饭质地,看是否柔软松
散,不粘结成团。 B5.2 评分
根据评定人员感觉器官鉴定评分,采用100分制,按表B1所列项目和评分标准记分。 表B1 食味品质评分 品评人: 年 月 日
冷 饭 质 综 合 评 气 味 外 观 适 口 性 地 15分 15分 60分 10分 分 100分 评分时应选择有代表性同类型优质品种,并确定其合理的分值作为评分对照。 B5.3 统计分数
每份评分表计算其平均值,即为食味品质分。 附录C
(标准的附录) 特型长宽比的检验方法 C1 仪器用具
C1.1 测量板(平面板上粘贴黑色平绒布); C1.2 直尺; C1.3 镊子。 C2 测量方法
C2.1 随机数取完整无损的精米(精度为国家标准一等)10粒,平放于测量板上,
按照头对头、尾对尾的,不重叠、不留隙的方式,紧靠直尺摆成一行,读出长度。双试验误差不超过0.5mm,求其平均值即为精米长度。
C2.2 将测量过长度的10粒精米,平放于测量上,按照同一个方向肩靠肩(即宽度方向)排列,用直尺在测量,读出宽度。双试验误差不超过0.3mm,求其平均值为精米宽度。 C3 结果计算
按式(C1)计算粒长宽比:
绿色食品 大米(NY/T419-2006)
中国绿色食品网 2010-05-09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419-2006 绿色食品 大米 Green food – Rice
农业部2006-01-26发布2006-04-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代替NY/T 419—2000《绿色食品 大米》。
本标准与NY/T 419-2000《绿色食品 大米》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删除了3 定义;
——删除5.2稻谷的碾米品质指标; ——删除5.3外观品质指标; ——修订了5.4蒸煮和营养品质指标
——修订了5.5加工质量指标,其中黄米改为黄粒米; ——删除了甲拌磷、对硫磷、氯化苦、二硫化碳限量指标; ——增加了毒死蜱、甲基毒死蜱、三唑磷、甲胺磷、溴氰菊酯、溴甲烷、七氯、艾氏剂、狄氏剂指标的限量。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