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不因单个企业、单次审核随意变动。
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对各地物料平衡系数的调整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表2-1的关键拆解产物物料系数进行动态调整。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参考如下程序及方法核算单台平均重量和关键拆解产物校正物料系数:
1.组成物料系数核算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至少有1名环保部门或审核机构的代表、1名处理企业的代表和1名专家组成。
2.选取样品,记录拆解处理重量
原则上,对需要测算校正物料系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或者规格,对本地区每家处理企业选取不少于500台进行抽样核算。抽样选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是符合基金补贴范围且部件齐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工作小组应当对样品的拆解处理进行全程监督,并记录样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数量、重量和关键拆解产物的种类、重量,作为测算校正物料系数的依据。
3.校正物料系数的测算 校正物料系数测算公式如下:
单台平均重量=抽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总重量/抽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总数量
关键拆解产物校正物料系数=抽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得到的关键拆解产物的总重量/抽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总重量
4.专家论证
召开专家论证会议,确定合理的校正物料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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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拆解产物处理情况审核
重点对关键拆解产物和危险废物类拆解产物处理情况进行审核。 拆解产物去向应合理、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应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不能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应交给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处置,并附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自行利用处置的,根据生产台账、视频记录审核关键拆解产物产生量与处理量,处理设施环保手续应当齐全,处理过程应当具有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关键拆解产物应在6个月之内处理完毕,计算方法如下: (一)核定关键拆解产物处理数量
审核资料:关键拆解产物日报表、拆解产物的出入库日报表、基础记录表和原始凭证,如销售合同、销售票据、称重磅单。
(二)计算关键拆解产物前6个月(如审核时段为4月1日—6月30日,则前6个月为1月1日—6月30日)的累计产生量B。
(三)计算关键拆解产物的累计产生量D(自审核以来至审核时段末日的产生量)和累计处理数量E(自审核以来至审核时段末日的处理量),计算其差值F(即审核时段末日的库存量),即F=D-E。
(四)比较F和前6个月的累计产生量B。如果F大于B,则说明关键拆解产物未在6个月内处理完毕,则该审核时段的审核结果暂不予纳入补贴核定范围,并暂停下一审核时段的审核,直至F与B的差值数量处理完毕。如:CRT锥玻璃未在6个月内处理完毕时,暂停对彩色电视机和电脑处理数量的审核。
七、延伸审核
审核时,如接到举报或存在重大疑问等情况,可以根据相关线索追踪物质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对相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单位、拆解产物接收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延伸审核,与处理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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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向拆解产物接收单位发函询证,或者商请接收单位所在地同级环保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确认利用处置资质、转移的拆解产物类别、数量或者重量、转移的时间、次数等情况。
八、提出现场审核要点
结合书面审核发现的问题,提出现场审核工作重点。
表2-2 现场审核确认的问题和建议(示例) 书面审核发现的问题 不平衡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理过程中观察工人拆解操作是否规范,现场称重产物重量,计算物料系数是否一致。 (2)查看视频录像,是否存在拆解处理操作不正常、缺少关键零部件等异常现象。 (3)… 财务资金往来情况与生产信查看分析原始财务凭证和生产台账。 息有差异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料系数(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现场拆解处理,在拆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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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现场审核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宣读廉政和纪律要求
宣读廉政和纪律要求,自觉接受处理企业的监督。
二、了解处理企业基本情况
梳理处理企业生产流程、台账情况,结合书面审核结果,明确审核资料清单。
三、贮存情况抽查审核
在处理企业自我盘点基础上,对审核时段内处理企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等库存情况进行抽查核对,确认标签记录、库房记录情况与实物是否相符(账物相符),以及库房记录情况与财务记录情况是否相符(账账相符)。要点包括:
(一)基金补贴范围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和不属于基金补贴范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分别抽查。 (二)根据处理企业的贮存场地功能区划图,分类、分区域抽查。 (三)对基金补贴范围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至少选择3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3类拆解产物进行抽查。
处理企业提供以下资料作为抽查基础文件:原料库、拆解产物库房盘点清单;库房功能区划图;上次审核时的抽查记录;处理企业自查盘点记录。
四、“三流合一”抽查审核
按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统一的原则,对处理企业接收和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比对审核,确定抽查时段内处理企业自查报送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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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是否真实、准确,如:视频监控录像反映的拆解处理数量与拆解处理基础记录的数量应当相符等等。
抽查审核内容包括台账记录真实性、台账记录准确性、拆解处理过程规范性等。重点关注以下点位:厂区进出口、货物装卸区、上料口/投料口、关键拆解产物和危险废物类拆解产物拆解处理工位、计量设备监控点位、包装区域、贮存区域,以及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工位。
(一)台账记录真实性
在抽查时段中,选取一定的生产台账记录信息,查看对应生产过程的视频录像,检查台账记录是否真实。
1. 进出厂
(1)从抽查日中随机选取30%的天数,对当天厂区进出口的录像进行100%查看,核对所有车辆、货物进出情况是否全部都有相对应的进出厂台账记录。
(2)对每个抽查日,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厂和拆解产物出厂的原始地磅单,调取对应车辆进出厂视频录像,核对地榜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厂或者拆解产物出厂记录等信息与视频录像记录的时间、车辆信息等的一致性。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入库
(1)对进出厂抽查环节选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厂车辆,追踪查看该车辆进厂后的运输、卸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入库情况,查找对应卸货、入库、空车出厂的原始台账记录和视频录像,核对台账记录与视频录像的一致性。
(2)核对入厂地磅单对应的供货商对账单等财务凭单,核查与供货商资金往来情况是否相符。
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领料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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