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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护财产或公众健康。
(3)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
(4)与其他应急人员协同处理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 2、控制人员:控制演练时间进度的人员。具体任务:
(1)确保规定的演练项目得到充分的演练,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 (2)确保演练活动的任务量和挑战性。 (3)确保演练的进度。
(4)解答参演人员的疑问,解决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确保演练过程的安全。
3、模拟人员: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门,或模拟事态发展的的人员。具体任务: (1)扮演、替代正常情况或响应实际紧急事件时应与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指挥所相互作用的机构或服务部门。
(2)模拟事故的发生过程,如释放烟雾、模拟气象条件、泄漏等。 (3)模拟受害或受影响人员。
4、评价人员:负责观察演练进展情况并进行记录的人员,有2方面任务(观察记录;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进行)。
5、观摩人员:有关部门、外部机构以及旁观者 三、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
1、演练准备阶段:讲解演练方案与演练活动。 2、演练实施阶段任务:记录参演组织的演练表现。
3、演练总结阶段任务:评价人员演练参与人员;编写书面评价报告、演练总结报告,举行公开会议;通报不足项;评价和报告补救措施;追踪整改项的纠正。 四、演练结果的评价
(一)不足项:应急准备缺陷,可能导致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应急组织或应急救援体系采取合理应对措施。(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纠正)
(二)整改项: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 (应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
(三)改进项: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它不会对人员的生命与健康安全产生严重的影响。(不必一定要求予以纠正)
第八章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
第一节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
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主要有: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 1、生产工艺过程:如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及传染性因素等; 2、劳动过程:劳动组织、生产设备布局、生产制度与作业人员体位和方式等;
3、作业环境:室外不良气象条件、室内厂房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通风、照明不良等。 按照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可分为: (一)环境因素
1、物理因素:不良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温、高湿、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
2、化学因素:也称工业毒物。如电焊工烟尘、焊条药皮中金属氧化物。
3、生物因素: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如霉菌、真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二)与职业有关的其他因素:如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不合理,工作的紧张程度;个人生活习惯的不良;劳动负荷过重,长时间的单调作业、夜班作业,动作和体位的不合理等。 (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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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病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职业病的概念和分类
1、概念: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法定职业病。
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 (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 (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 (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2、分类:按照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108号?职业病目录?将10大类115种职业病列为法定职业病:
尘肺有13种,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细看)。 (二)常见的生产性粉尘及尘肺病
1、矽肺—SiO2粉尘引起的严重的肺部疾病,煤炭的开采、爆破、铸造。 2、煤矽肺—SiO2粉尘和煤尘这种混合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
3、石棉尘肺——石棉粉尘是公认的致癌物,引起的肺部疾病。接触石棉作业主要是纺织、建筑以耐火材料作业。
4、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引起全身中毒、局部刺激性、病变反应性、致癌性、尘肺。其中以尘肺的危害性最为严重。
(三)生产性毒物及职业中毒 1、生产性毒物:是化学因素。
如氯、溴、氨、一氧化碳、甲烷以气体存在,电焊烟尘以固体微粒存在、水银蒸汽、苯蒸汽。 2、常见的职业中毒类型
①金属及类金属中毒。铅中毒、锰中毒、磷中毒。
②有机溶剂中毒:苯、甲苯、汽油、四氯化碳中毒。苯中毒主要影响造血系统(产生白血病)及中枢神经系统。
③刺激性气体中毒:氯气、光气、氮氧化物及氨气中毒。中毒症状主要是眼、上呼吸道均有刺激症等,严重时引起突发性呼吸道阻塞而窒息。多具有腐蚀性。
④窒息性气体中毒:一氧化碳是一种最常见的窒息性气体。常见煤气制造、炼焦、炼钢等作业、采矿时爆破烟雾及未充分燃烧的物质;硫化氢造成“闪电型”死亡。常见粪池、垃圾、阴沟清理;二氧化碳中毒,常见不通风发酵池、地窖、下水道、粮仓等。 (四)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职业危害因素包括气象条件(气温、气湿、气流、气压)、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 1、噪声及噪声聋:噪声可分为: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三类。
2、振动及振动病:振动病分为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两种。局部振动病为法定职业病。产生振动工具:空气锤、凿岩机、风钻、砂轮机等 3、电磁辐射及所致的职业病。 (1)非电离辐射
1)射频辐射:微波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 2)红外线:引起职业性白内障
3)紫外线:损伤眼睛和皮肤,职业病是电光性眼炎
4)激光:对人体的危害是其热效应和光化学效应造成眼睛、皮肤损害。 (2)电离辐射:全身放射性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白血病。 4、异常气象条件及疾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和航空病。 (五)职业性致癌因素及职业癌
我国已将石棉、联苯胺、苯、氯甲甲醚、砷、氯乙烯、焦炉逸散物、络酸盐等8种职业性致癌物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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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列入职业病名单。
(六)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我国将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列为法定职业病。也称为职业性传染病。 (七)女工的职业卫生问题
成年妇女禁忌参加连续负重,禁忌每次负重重量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重量超过25kg的作业,低温、有毒和矿山井下、四级体力劳动。 (八)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VDT综合症”、长期体位不正常、长期吸入刺激性气体、粉尘引起慢性支气管炎;单调作业引起疲劳;夜班作业导致失眠、消化不良;精神压力大、紧张引起心血管系统改变;工作压力大或责任重大引起的心理压力增加等。
三、导致职业病发生的因素 1、有害因素的性质
2、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量:接触浓度/强度和接触时间。 3、个体易感性
第二节 职业危害评价与管理
一、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接触限值: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类(记)
2、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8h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3、最高容许浓度:任何情况下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4、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min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二、有害作业分级评价 (一)有毒作业分级
依据是生产性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接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通过计算有毒作业分级指数C,确定有毒作业分级级别。 (二)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依据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人接触粉尘作业时间内肺总通气量、粉尘浓度超标倍数,计算粉尘作业分级指数,以指数范围评定生产性粉尘危害级别。Ⅱ级以上需限期整改。 (三)高温作业分级
高温作业危害分级评价的依据是湿球黑球温度(WBGT)结合评价指数和劳动者接触高温作业的时间两项指标。
(四)噪声作业分级
分级依据是实测噪声作业工作日内等效连续A声级LW和接触噪声作业时间对应的接触限值LS,综合计算噪声危害指数I,根据指数范围确定噪声作业危害级别。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分类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依据文件是类比现场调查资料、建设项目基础资料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依据文件:现场调查资料、建设项目基础资料、建设项目试运行资料。 (2)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控制效果评价,并指定评价工作由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在试运行6个月内进行。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 属于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有:
1、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危害因素的。
2、可能产生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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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能产生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的。 4、可能产生石棉纤维的。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范围的
第三节 职业健康监护
一、职业病危害申报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在竣工之日起30日之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变更内容;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内容: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职业病危害申报受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二、职业健康监护内容 (一)职业健康检查
1、上岗前的健康检查:筛选职业禁忌症。 2、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症。
3、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单位分合、解散和破产时。
4、应急检查: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职业病诊疗等有关健康资料。
用人单位应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从业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档案;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向劳动者提供其本人的健康档案,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三、职业病报告 (一)?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报告职责及法律责任 1、职业病报告职责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二)职业病报告程序与时限
1、急性职业病由医疗机构24小时报卫生监督机构。 2、尘肺病患者死亡后,15日内报卫生监督机构。 (三)职业病报告内容
(1)尘肺病报告卡:报告尘肺病 (2)农药中毒报告卡:报告在农林业等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或生活中误用各类农药而发生中毒者。而农业生产而发生中毒者归入职业病报告卡。 (3)职业病报告卡。
第九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一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运行模式与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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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
1、戴明模式:PDCA含义(策划、实施、评价、改进)。
2、ILO—OSH2001运行模式:方针、组织、计划与实施、评价、改进措施。
3、OHSAS18001运行模式: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 4、目的是为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一个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以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系统地实现即定目标。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 (一)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1)承诺遵守守法;
(2)承诺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健康安全。 (二)组织:
1、机构与职责:最高管理者对安全健康全面负责,规定从事管理、执行和监督的各级管理人员作用、职责和权限,并设管理者代表负责体系正确实施。 管理者代表的工作任务是:
1) 建立、实施、保持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 定期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 3) 推动企业全体员工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2、培训、意识与能力:
规范持续地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具备必须的OHS意识与能力。 3、协商与交流
建立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协商交流的渠道,保证员工知情权、建议权和充分参与。 4、文件化
其内容包括:1)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关键岗位与职责;
3) 主要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内的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5、文件与资料控制:
规范文件与规范文件资料的管理,包括发放、书写、传达、失效处理、标识和存档等管理,保证其易于查询并定期评审。 6、记录与记录管理:
规范记录的标识、保存、处置、填写办法,要求记录清晰,妥善保护,已防止火灾和损坏。 (三)计划与实施: 1、初始评审:
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目标
制定整个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不同层次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3、管理方案
制定职业健康安全计划,规定相关职责、权限、完成的方法和时间安排。 4、运行控制
控制对象是认定需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运行和活动。 5、应急预案与响应:
识别潜在的事件和紧急情况,制定应急和响应计划,并适时评审和演练。 (四)检查与评价
1、绩效测量和监测:
规定主动和被动的测量方法及相应的测量内容,监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规定监测设备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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