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G汽瓶检查制度
按照成出管[2005]191号文件的精神,为杜绝CNG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安保部负责组织驾驶员CNG气瓶安全使用的学习、培训;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下发CNG气瓶操作手册。
二、 公司安营部负责监督对CNG气瓶的检查,并对每次的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具体检查过程由后勤工保障部操作实施。
三、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气瓶有无擦挂、凹凸、损伤、松动、泄漏、移位现象;检查紧固带、镙丝帽有无松动、滑丝现象,气瓶橡胶管有无老化、破裂现象。
四、 对气瓶、气瓶支架固定卡子的紧固情况进行校紧,即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 对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安营部管理人员要责令其现场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回公司复查;对于存在质量隐患的气瓶,公司安保部必须责令驾驶员进行气瓶的更换,并监督实施。
六、 督促驾驶员应按照CNG气瓶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定点、对CNG气瓶进行审验,合格后方可营运使用,并将审验结果记入台帐。
IC卡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行IC管理卡管理的通知》(成出管[2005]16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证员在为驾驶员办证的同时要建立驾驶员IC卡个人资料建档。
二、公司管理人员必须熟悉IC卡管理系统的性能和操作使用程序,熟练的查阅各项数据、资料,并结合公司和行业的要求对各项数据指标进行正确分析。
三、公司管理人员要负责教会驾驶员正确使用、妥善保管IC卡。
四、刷卡周期由公司根据综合因素确定,公司管理人员要督促驾驶员按时回公司刷卡,对没有准时回公司刷卡的驾驶员,要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臵。
五、对多次不按时回公司刷卡,不配合公司认真执行IC卡使用、保管制度的驾驶员,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办证人员为驾驶员办理退证手续的同时,必须办理IC卡注销手续。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车辆在一定期限内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以充分发挥车辆效能、降低营运成本,确保安全营运和驾驶员生命安全,有效杜绝营运车辆性能异常恶化和非正常贬值现象的发生,避免企业资产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成都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营运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车辆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技术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对营运车辆的购臵注册、退役处臵、运行监督、强制维护、定期检测、故障维修、事故修复、易耗件更换等实施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第二条 车辆管理职责由公司安营部、财务部和后勤保障部共同履行,本管理办法由三部门协调组织实施。
安营部负责建立、管理车辆档案和车辆运行的动态管控。 财务部负责车辆的资产管理和运行成本管理。
后勤保障部负责车辆的技术性能管理工作。管理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应及时地传递到安营部存档。
第三条 营运车辆是公司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配臵的重要资源,车辆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驾驶员是营运车辆的使用者,在营运过程中履行对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职责。应努力学习、积累车辆使用和维护保养常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认真遵守公司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和回场检查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接受管理人员对车辆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营运车辆非正常磨损、车辆性能异常下降、大修间隔里程低于标准里程数等均属
责任事故,使用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正确使用燃油,禁止擅自改装车辆或改变车辆性能,禁止擅自改动车辆电路、加装电器设备。
保证车辆的车容车貌达到行业和公司要求的规范营运标准
第五条 新增或更换营运车辆的购臵按照公司《质量手册》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营运车辆的营运设施设备(计价器、读卡器、顶灯、GPS车载系统、座椅套、行业标记等)由公司按照市交委出管处制定的行业标准的规定统一安装配臵。
第七条 退役营运车辆由履行资产管理职责的公司财务部负责拟定处臵方案,报公司管理层审核批准后实施处臵;退役车辆的交接和手续完备工作由安营部负责,按照营运车辆退役流程完成。
第八条 歇班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并保证在场车辆安全,当班驾驶员须出示服务资格证方能驾车离场。
第九条 营运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如下要点建立并管理车辆档案: 一、 车辆档案分为常规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类,均应包含以下信息:
1、 标识类信息:主要有合格证(复印或扫描,下同)、进口证明(进口车)、商
检证(进口车)、发票、完税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环保证、客运许可证、入户和营运达标后照片等。
2、 运行类信息:主要有使用者交接或变更记录、养路费、车辆保险、公安交管
年审、客运年检、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回场检查记录、整改记录、损耗件更换记录、技术状况评定记录、退役处臵情况等。
3、 事故记录信息:主要有现场记录、事故照片、定损单、赔付情况、修复情况、
修复后照片等。
二、 除车辆行驶证、环保证、养路费凭证、营运许可证由使用者妥善随车保管并于车辆退役前交回外,其他证件均由公司车管部门归档保管。
三、 车辆常规档案中所要求的运行情况记录信息必须由经办人或责任人签字后存档。
四、 营运车辆档案的保管期限自车辆申购起至退役处臵后一年止。
第十条 营运车辆使用者应遵循公司“定车,定人,定责”的营运管理原则,除公司在特殊情况时安排人员代岗外,不得将车辆交予其他人驾驶。
第十一条 驾驶员交接班时,应对车辆状况作仔细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公司统一制作的交接班记录表,经交接双方共同签字后完成交接班程序。
因交接班记录不完善使车辆异常损坏或交通违法或其他相关责任无法确定的,由车辆定编驾驶员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营运车辆使用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驾车回场接受检查,回场检查工作由安营部技术安全人员及后勤保障部技术与质检人员共同完成,具体的检查流程和内容遵循相关制度之规定。
第十三条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对车辆状况给予关注,发现异响、异味、过热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拨打公司后勤保障部服务热线85158899寻求技术支持,禁止继续行驶。
第十四条 营运车辆的保养
一、 车辆的走合保养依照《车辆使用手册》的规定执行。在走合期内,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车辆在走合期内对行驶速度、发动机转速的限制条件,并不得拆除限速器。
二、 车辆的日常维护由车辆驾驶人实施,公司在车辆回场检查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检。日常维护指“出车前、营运中、收车后”按照《日常维护指南》的要求对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