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龙及海龙纸业自备电厂扩建工程 引风机技术协议
工作油流量 润滑油压 润滑油流量 t/h MPa(a) t/h 冷却水量/水t/h·℃ 温
3.5.2 主驱动电动机(由供方填写)由需方自行采购,供方提供参数(技术协议签订后7日)及总图
名 称 型 号 最小推荐电机功率 电 压 周 波 转 速 绝缘等级 防护等级 额定电流 启动电流 70%额定电压下启动电流 额定转矩 起动转矩 升速时间 效 率 功率功数 冷却方式 旋 向 总 重
4、技术要求
4.1 对风机性能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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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数值 kW V Hz r/min A A A N·m N·m S % cosΦ T YKK 1765 10000 50 985 F IP54 空空冷 备 注 玖龙及海龙纸业自备电厂扩建工程 引风机技术协议
4.1.1供方保证满足需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第3节各条给定的运行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
4.1.2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限制在 4.1.2.1在T.B点的风量:±2% 4.1.2.2在T.B点的全压:±2% 4.1.2.3在T.B点的效率:±3.2% 4.1.2.4在T.B点轴功率≤2.5%
4.1.3供方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小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稳定运行。
4.1.4当二台风机并列运行时,供方应检查每台风机的特性曲线,保证使风机从正常运行的风量减小到最低风量时负荷分配偏差在5%的范围内,并均能正常并列运行和正常解列。
4.1.5每台风机的一次临界转速至少比正常运行转速高25%。 4.1.6风机有良好的调节性能。
4.1.7风机要有平坦的效率特性曲线,以保证运行时机组在各种负荷下都有最佳的效率。供方应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低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应落在风机稳定运行最小流量点的范围之内,必须避开喘振区域。
4.1.8风机及其辅助设备,有良好的可控性能以及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1.9风机及附属设备,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能承受地震能力的因素,在设计中根据所在区域发生地震的可能性进行酌情考虑。
4.1.10风机的设计,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和隔声层重量的同时作用。
4.1.11设备的噪声水平遵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采用保护听力和身体健康的容许连续噪声声级检验,在风机本体包覆消音隔护层(供方只负责隔护层设计),距设备外1米处的干扰噪声不得大于85分贝(A)。。
4.1.12供方提供最大噪声水平处噪声频谱特性,倍频带的中心频率为31.5~8000赫兹。
4.1.13需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风机压力变化±2%,流量变化±2%,供方不增加风机设备价格。 4.1.14对需方所订购的数台具有相同特性的风机,供方提供的部件及备用件应是可以互换的。
4.1.15运行中风机轴承的振动振速报警值为5.5mm/s,跳闸值为9.5mm/s。
4.1.16风机主轴承如采用滚动轴承,则应采用原装进口SKF滚动轴承,其正常工作温度不大于 75 ℃,最高温度不得超过 85 ℃。并要求设置 90 ℃以上的报警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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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每个轴承处设测温装置 1 点。
4.1.17 轴承采用SKF滚动轴承、自动调整的、油环润滑,本风机滚动轴承不需要油站,不需要冷却水.
4.1.18 为了提高运行的稳定性,风机转子应采用具有双支点的支承方式。风机的转子和轴应经过热处理,通过动态平衡试验.
4.1.19材料和润滑油的选择,要考虑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的影响;如有润滑油站则应有电加热装置和冷却设施,以保持适当的油温。
4.1.20供方须向需方提供有关风机、电动机机组基础图的详细要求,以使风机电动机的振动和不稳定性减少至最低程度。
4.1.21风机及其配套设备的油漆由投标人负责,其面漆颜色需由需方确认。 4.2风机制造的基本要求
4.2.1风机机壳及进气室和进风口,必须做成带法兰的分段式结构,要求有衬垫或垫片结合面;应考虑到运输、安装、检修时的方便。
4.2.2风机带有必要的密封人孔门,以利于检查风机内零部件情况。风机的最低点应装设管径不小于DN50的放水管及隔离阀。
4.2.3在机壳和进气室内部和外部均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以消除由于其刚性不足产生的振动。
4.2.4为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涡流诱导振动,制造厂负责采取合理的消振措施,避免风量、风压和功率的大幅度波动,在后弯叶片风机的调节门和叶轮之间必要时应加装叶片整流装置。
4.2.5风机轴穿过进气室的地方,设置轴密封装置,以防止介质泄漏。 4.2.6联轴器处设置钢制联轴器保护罩,该保护罩是可拆卸和封闭的。
4.2.7在风机壳体内一旦出现紊流工况时,主轴承经受得住全部附加推力而不发生故障。
4.2.8为了便于轴校正和轴承拆装,轴承座有单独的底板和调整垫片。
4.2.9风机主轴承箱不允许有润滑油泄漏。轴承底座应为焊接钢结构或铸铁结构,轴承箱应设有放气塞。
4.2.10引风机采用SKF滚动轴承,轴承箱应为自然冷式,并配有储油箱和油位指示器; 4.2.11风机的各个组件和部件,配备方便检修的吊耳或吊孔。
4.2.12风机机壳、进气室等的焊缝应进行渗油检查及直观检查。风机机壳应为焊接结构,能在各种运行工况下防止出现变形和振动。 4.2.13风机转子叶片等关键部位采用进口材料制造。
4.2.14风机转子,包括转子叶片和轮毂的焊接,均进行直观检查,并用磁粉探伤或超声波探伤合格。风机转子在应制造厂进行动平衡.
4.2.15设备和支撑的焊接,按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火力发电厂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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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的要求进行。
4.2.16对于组装后整体发运的风机,力求做到使现场的安装工作量达到最小。 4.2.17 吸风机叶轮等受尘粒磨损部位采取有效、可靠的防磨措施,根据现有数据,无法保证叶片使用寿命,但对叶片加部分衬板以保护其安全运行.
4.2.18 选择吸风机的材料充分考虑锅炉尾部燃烧、空预器短期故障等原因可能引起的超温(300oC,半小时)。
4.2.19 风机保温由供方负责设计,其型式和布置得到需方认可。
4.2.20 风机及其配套设备均应涂两道防锈底漆,再涂二道耐风化、耐腐蚀的优质面漆,油漆供方供货。其面漆颜色需由需方确认。
对钢结构、设备表面的除锈必须采用喷丸(或喷砂)除锈的方式,喷丸除锈质量必须达到Sa2 1/2级。并采用喷漆工艺,不得采用手工刷漆,油漆要求环氧富锌底漆两道,漆膜厚度80um,环氧云铁防锈中间漆一道,漆膜厚度60um,丙烯酸聚氨酯面漆二道,漆膜厚度50um,油漆的品牌(海虹、阿克诺诺贝尔、式玛卡龙、佐敦、ICI)和外表面颜色需得到业主同意方可使用,颜色RAL-5015 蓝色。平台楼梯采用的格栅板、花纹钢板等采用热浸镀锌工艺,根据部位和面积不同格栅板扁钢要求在30×3mm以上。室外的控制箱柜或接线盒采用户外型设计,用304不锈钢材质制作,原色(不喷漆)。 4.2.21风机的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正常工况和运行条件下保证在一个大修周期(4年)内能连续正常运行。
4.2.22产品的质保期为机组通过168小时后12个月或设备抵达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的为准。在产品质保期内制造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并不发生任何费用。 4.3 对离心式风机调节装置的基本要求
4.3.1 调节装置的形式:入口箱导叶调节+液力偶合器
4.3.2 供方应提供调节装置在各种工作位置的P-Q、N-Q的全特性曲线。 4.3.3 风机的流量调节装置应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调节装置必须能准确定位,要求动作灵活,启闭时阻力尽可能地小。
4.3.4 调节装置采用智能型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具备现场总线接口和故障报警功能,接受4~20mA DC信号。可以远方和就地控制,并可手轮操作,要求在手轮操作后能自动回复到电动操作。电动执行机构的行程时间不超过30~40秒,并配置球形铰链组件。
4.3.5 调节装置的电动操作各联结件和密封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4.3.6 驱动电动机应能全电压启动,并能经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在额定的周围温度、频率、端电压下,风机能正常启动。
4.3.7 电机在额定频率,当电压只有额定值的80%或规定的最小启动电压时,应能启动风机。
4.3.8 轴承设计应考虑到要所要使用的润滑油及使用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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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轴承的结构应能防止润滑油流失及外部物件进入。供方应提供加注润滑油时不移动轴承盖的设备,或者提供密封的永久润滑油轴承。 4.4 对液力偶合器的技术要求
4.4.1液力偶合器的动力传动性能与调速性能完全满足吸风机的工艺调节要求。 4.4.2 液力偶合器按整体供货。偶合器采用中分式箱体结构,液力偶合器的工作油管路布置在箱体内部,箱体的下部作为油箱,使得偶合器的箱体与油箱构成一个紧凑并完好密封的整体。
4.4.3液力偶合器应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理论进行设计,传动效率高、运转平稳。 4.4.4液力偶合器采用中分式箱体结构,使其具有结构紧凑、轴向尺寸较短、中心高低、振动小、性能稳定可靠的特点。
4.4.5液力偶合器的油泵驱动齿轮为整体结构。齿轮采用优质合金钢调质处理,齿面淬火磨削精加工而成,具有很好的强度和耐磨性。
4.4.6偶合器的泵轮和涡轮均采用ZL104高强度铝合金铸造而成,并采用调质处理和粗精机械加工,以保证泵轮、涡轮的强度和精度。
4.4.7液力偶合器采用单齿差、内啮合摆线转子油泵作为工作油泵。油泵转子为粉末合金材质经精密拉制而成。油泵具有噪音低、压力脉动小、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4.4.8液力偶合器在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试验。设备出厂前必须经过业主和供货商在生产地的验收后方能发货。供货商应在设备试验前10天书面通知业主。 偶合器出厂试验必须测定以下参数: 1)空载损耗 2)油温 3)振动 4)噪声水平
4.4.9 液力偶合器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少于20年。
4.4.10液力偶合器设有轴承温度测量,进出口油温、油压等就地仪表,并配供进出口油温一次元件、油压变送器、磁阻式转速探头。测点接线都引至本体防水接线盒。 4.4.11液力偶合器配置控制勺管的可连续调节型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品牌选用Auma的SA+AC系列进口智能一体化产品。
4.4.12 电动执行机构能接受4~20mA直流标准信号,输出4~20mA DC信号,电源为AC380V。可以远方和就地控制,并可手动操作,手轮操作后能自动恢复电动操作。在手轮操作过程中开启电动操作,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不会损坏设备。 4.4.13 电动执行机构全行程时间可以满足液力偶合器的调速要求。
4.4.14执行机构工作时,行程指示的开度和电动操作器的行程指示一致,并保持同步,且与勺管的实际位置一致。
4.4.15手轮操作装置的手轮传动方向,与输出轴的转动方向一致,顺时针方向为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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