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业务职系、操作职系
业务、操作职系的月度、年度绩效考核系数与本部门月度、年度绩效考核系数挂钩,由各部门自行考核确定。
3、试用期人员
按试用期录用条件进行考核。 4、借用人员
借用人员指因工作所需,临时性安排集团下属单位员工到集团总部工作的人员。借用人员不办理单位调动手续,员工在临时工作完成之后仍然回本单位本岗位。
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岗位工资等级维持原单位标准不变,薪酬、福利、劳保等仍由原单位发放。在集团总部工作期间,借用人员纳入所在借用部门考核体系,统一进行考核,每月5日前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上月的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给借用人员原所在单位,由原单位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工资兑现。
(五)绩效考核兑现流程 1、管理职系
统一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绩效考核兑现。 2、业务职系、操作职系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各部门月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发业务职系、操作职系的月度、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在总额范围内自行组织考核分配,并于规定时间将考核分配结果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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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利工资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缴纳按国家《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按泸市公积(2006)41号文《关于同意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及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总部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暂按200/月.人标准执行,采购的劳动保护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费用在劳动保护费中列支。每季度末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拟定季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及资金预算,上报分管公司领导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发放。
(二)防暑降温
为了确保夏季高温天气员工的身体健康,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夏季清凉饮料、防暑降温药品需求计划和发放方案,报分管公司领导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发放,费用在劳动保护费中列支。
(三)工作服
为树立和保持集团总部良好统一的社会形象,总部员工按季节统一发放工作服,夏季工作服每人两套,每两年发放一次;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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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工作服每人一套,每五年发放一次,费用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使用未满半年者,辞职或被辞退时,全额缴纳工作服成本费。
八、福利 (一)商业保险 1、补充医疗保险 2、意外伤害险 3、家财险
以上商业保险属员工福利性质,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制定年度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二)体检
按《总部员工体检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执行。 (三)带薪休假
按《集团公司本部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四)安家费
大学应届毕业生入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1、发放标准
重点大学研究生3000元/人、本科生2500元/人;其它大学本科生1500元/人。
2、发放时间
享受安家费政策的人员,其人事档案转入公司一个月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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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回
享受安家费政策人员,劳动合同服务年限为5年及以上,未满劳动合同服务期限,因本人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将安家费按比例退回。
退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安家费退回金额=已领取安家费金额×(1-已服务月数/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月数),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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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岗位等级薪酬标准表(试行)
岗位层级 核心经营层 总经理助理 部门正职 部门副职 高级业务主管 中级业务主管 初级业务主管 高级业务主办 业务主办 业务管理员 驾驶员 年薪标准(试行) (万元) - - 24 20 14 12 10 8 7 6 5.5 备注 集团核心经营层年薪标准采取市场化薪酬标准,并最终由泸州市国资委考核确定。总经理助理按经理层正职标准的65%核定,如果兼任部门领导的,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部门正职参照子公司副职平均薪酬标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