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汇4 - 11 - 12 - 楼招标文件(6)

2019-03-11 10:59

河南和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怡丰·新都汇项目一期4#、11#、12#楼、地下车库工程招标文件

5、施工中如发生零星借工,按43元/工日计入税前。

6、由于甲方或监理方原因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或机械停滞,经双方协商给予一定的人工和机械降效补偿。

(二)、任何变更均不构成解除合同的后果。

如果本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由于承包方的过错或违约和责任造成的,则这种变更所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按建设部颁布的现行验收规范执行。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等级以上,其评定标准及奖罚条例如下:

(1)按照有关验收规范和国家标准执行,工程质量为合格。

(2)如果承包方承包的工程在主体验收或竣工验收时一次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经修整后仍未达到合格标准者,罚已完工程造价的1%。

(3) 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应设计文件的要求,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规范、质量防治通病)。

3、工程材料与设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验收规范组织进货,“三证”(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进场复验报告)俱全,建筑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分批号进行抽检,复检合格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使用;未明确厂家的材料进场前应报3 个以上厂家的样品报监理及甲方认可。所有甲方指定厂家品牌的材料,由乙方自行购进,乙方购进价格与合同总价款无关。 九、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必须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并获得证书。否则按本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条款处罚。本工程建筑施工垃圾由承建方清运出小区以外,并运到政府认可的垃圾场,费用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计入税前总造价由承包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十、工期要求

1、工期要求 :600日历天(开工日期自监理工程师下发通知单次日起计算)。 2、工程分阶段节点工期要求如下表

怡丰·新都汇项目一期4#、11#、12#楼工程主要节点工期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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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形象进度 段 垫层 基础施工阶段 塔吊安装 筏板 ±0.00 五层顶板完成 十层顶板完成、施工电梯安装 十五层顶板完成 主体施二十层顶板完成 工阶段 二十五层顶板完成 三十层顶板完成 主体封顶 外架拆除 竣工交付 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备案资料开工后600天 完成 怡丰·新都汇项目安置区地下车库工程主要节点工期要求

地下车库按招标人要求的范围在主体封顶前完成,投标单位报出详细的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技术措施。

3、承包方必须承诺满足节点工期及总工期要求,否则按节点工期奖罚措施执行。 十一、付款办法:

1、按形象进度付款。原则上,每标段各单体各节点形象进度均达到付款条件后,经监理公司及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付款节点及比例如下: 付款节点及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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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结点 开工后25天 开工后35天 开工后55天 开工后75天 开工后150天 开工后183天 开工后216天 开工后249天 开工后282天 开工后315天 开工后348天 开工后510天 备注 2009年元月26日前 砌体开始 粉刷开始 河南和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怡丰·新都汇项目一期4#、11#、12#楼、地下车库工程招标文件

怡丰·新都汇4#、11#、12#楼付款节点及付款比例表

形象进度 ±0.000顶板完成 五层顶板完成 十层顶板完成、施工电梯安装 十五层顶板完成 主体阶段 二十层顶板完成 二十五层顶板完成 三十层顶板完成 付款比例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屋面电梯间、楼备注 主体结顶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梯间、水箱间、飘架等附属物主体部分必完成 砌体完成25层,内粉完成15层,外墙找平层完成10层,预埋套管预留洞完成50%,给水主干管、采暖干管完成50%,电气预埋管、盒完成50%,装饰、安装阶段(按照该部分合同价款的80%平均分五次支付) 砌体完成,屋面找平、保温、防水完成;内粉完成,外墙找平完成;外保温完成15层;地坪完成10层;楼梯栏杆、护窗栏杆(临空栏杆除外)完支付至已完成工成10层,预埋套管预留洞完成,给水主干管、采暖干管完成,电气预埋管、盒完成,配电箱(含弱电箱及等电位箱)箱体安装完成,施工洞口处除外。 程量80% 配电箱(含弱电箱及等电位箱)箱体安装完成50%,施工洞口处除外。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第28页 共 7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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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栏杆、护窗栏杆(临空栏杆除外)完成,地坪完成,外保温完成,穿线、开关插座、户内箱体安装完成,给排水支管、地漏、采暖支管安装及试压完成,电气桥架安装完成,地下室主要设备安装完成;防雷接地安装完成, 施工洞口封堵完成,地板砖完成,内墙涂料、外墙涂料及面砖完成,电梯间装饰完成;外架拆除完成;防火门、进户门配合安装完成; 工程完工,安装系统调试完成,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备案资料完成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支付至合同价的80% 支付至合同价的85% 支付至结算价的95% 质保期 备注 质保金5%按合同条款执行 怡丰·新都汇安置区地下车库付款节点及比例表

主体阶段 主体结顶 工程完工,安装系统调试完成,五大装饰、安装阶段 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备案资料完成 交钥匙后7日 竣工交付 结算完成,备案完成 质保期

2、招标人付款时,乙方必须同时满足施工工期和形象进度要求。

质保金5%按合同条款执行 支付至结算价的95% 形象进度 基础筏板完成 付款比例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以竣工验收为节点 退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保证金 交钥匙后7日 竣工交付 结算完成,备案完成 备注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80% 支付至已合同价的85% 3、各节点付款时,承建方必须承诺定额发放民工工资,付款前必须填写如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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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证明

由我公司承建的 工程自正式开工以来,建设单位 均已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了各阶段工程款。我公司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如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纠纷的问题,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建设单位无关。且甲方有权直接扣除我方的工程款发放民工工资。同时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民工工资等额的罚款。 特此声明

单位及保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十二、材料价差调整

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部分只对钢筋和给定暂定价的材料进行价差调整,其它材料不调整。甲方给定暂定价格的材料按甲方认定价进行调差,其他所有材料(含商品砼)不随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而进行调整。

1)钢筋调差的办法

主体部分钢筋按照正常施工阶段郑州市造价办公布的各月份《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与《郑州市建设工程2008年9月份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的差价进行调整,并执行合同中约定的优惠率;非主体部分钢材及铁件等不予调整;发生非甲方原因的工期拖延时,如果钢筋价格上涨,按原价格执行;如果价格下降,按下降后的价格执行。钢筋总量以标底数量为准,各月份数量按照施工单位经监理公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计划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施工单位须在合同签定后一周内与监理公司及甲方确认分层钢筋调整数量,主体结顶前一周内确认主体工程的形象进度,作为竣工结算时钢筋调差的依据。

各月份钢筋调差不随进度款支付,但在主体最后一次付款前必须确认钢筋量及价差调整,调整后的钢筋价差并入主体最后一次付款节点后共同付款。

钢筋应按照要求进行分层汇总,要求见附表。 2)暂定价材料价差的调整办法

例如,某材料的暂定价为A元/m2,实际购买价为B元/m2,招标方提供的标底为Cm2,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变更,则竣工时该材料的调整价=(B-A)*C*(1+税金);如果出现变更,则该材料竣工时的调整价为(B*变更后图纸数量-A*原图纸数量)*(1+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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