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浸泡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车间设置通风措施,防止气体在低洼及生产区的边角处积聚。
(3)有限空间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作业应先通风,再检测,合格后进行监护作业。
(4)人员操作及观察时,应防止正对设备、容器的孔洞。
(5)清罐作业前30分钟,应再次对有限空间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做好记录,达标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并配备监护人员。
(6)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并满足安全作业的条件。不能满足安全作业时,不得停止机械通风。
(7)作业人员和监护、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具。
1玉米浸泡罐
亚硫酸浸泡形成二氧化硫积聚产生中毒危险。
中毒和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二)干燥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应在干燥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干燥设备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并设置超温预警监测报警装置。
(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10—
1
输送设备、干燥机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引起粉尘爆炸危险。
其他爆炸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2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1)除尘系统内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2)设备、机架、管道的每段金属外壳间应采用跨接等方式,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不得中断。
(3)吸风口应能有效控制和收集粉尘,其风速应根据粉尘特性合理选择,避免管道堵塞或不能有效吸尘。
(4)建立回收尘的收集、储存、处置的密闭措施,防止二次扬尘。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3除尘系统
(1)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除尘系统按工艺分片(分区)相对独立设置,所有产尘点均应装设吸尘罩,各除尘系统管网间禁止互通互连。
(2)应采取预防粉尘爆炸在除尘系统之间扩散的隔爆措施。一个除尘系统同时存在多个粮(料)仓设有多个吸风口时,则各个吸风口应分别设截止阀。—11—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2)除尘系统各吸风口相互连通,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依据
4
污水处理池清理
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甲烷、硫化氢等)积聚。
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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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便食品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油炸
(1)安全操作规程应设置在作业现场,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2)油炸机应有油温过热自动保护和预警装置,严禁员工离岗、脱岗。
(3)油烟排放系统应建立现场可视监控、监测报警系统和定期清理制度,并确保执行到位。
(4)作业完毕应及时关闭加热设备,确保降温措施执行到位。(5)油炸锅配备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6)车间物理隔离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1油炸机
温控及保护装置和油烟排放系统失效,违规操作等造成油料过热,存在爆炸危险。
火灾
其他爆炸
《肉类加工机械油炸机》(JB/T11068)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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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乳制品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奶粉生产
1
糖粉投料、乳粉干燥、包装设备区域内的摩擦、碰撞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安全操作规程应设置在作业现场,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每年定期检测。
(4)易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设备在打开或清理时,应确保内部粉尘清除干净,动火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6)干燥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
(7)压力喷雾干燥器主体应设置排风温度超温报警装置。干燥塔应有超温、超压报警系统。
(8)对干燥塔、旋风分离器等应有定期巡视制度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防止因塔内温度增高使残留的乳粉结焦引发事故。(9)鼓风机、引风机、高压泵等设备应安装减震器,并采用软接管连接。
(10)上下金属制卡子或法兰之间应用铜片或铜网编织导线做好跨接,形成良好的电气通路。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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