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8)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并采用开式喷头。
(9)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定期进行液氨泄漏应急演练。
(10)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
(11)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23
液氨管线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
液氨管线超压破裂造成液氨泄漏。
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中毒和窒息
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
(1)快速冻结装置应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9人。
(2)快速冻结装置上方的回气集管在车间吊顶上方应单独隔离或移至车间外。
(3)在快速冻结装置的出口处的上方应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应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自动停止成套冻结装置的运行,漏氨信号应同时传送至机房控制室报警。
(4)热气融霜用的热气管,应从制冷压缩机排气管除油装置以后引出,并应在其起端装设截止阀和压力表,热气融霜压力不得超过0??8MPa(表压)。如果需要采用热氨融霜工艺,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止产生超压、液击的控制装置。—25—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依据
中毒和窒息
4快速冻结装置
快速冻结装置液氨泄漏。
中毒和窒息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热氨融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压,待系统内液氨回抽完全(压力降至零)后,方可向蒸发器管道供热氨。
(2)水冲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待蒸发器管道压力降至零后,方可用水喷淋,严禁关闭回气阀。
(3)不得将热气直接注入低温液体中(尤其不能从液体下部注入热气)。
(4)使用热氨融霜的制冷系统宜采用自动化控制进行融霜,避免手动操作。
(5)避免多个大型蒸发器共用一套除霜方案。
依据
5融霜作业环节
违反操作规程,融霜作业间隔时间短,液氨回抽不彻底。
中毒和窒息
《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7004)《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GB9237)
(三)污水处理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26—
6
污水处理池清理
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甲烷、硫化氢等)积聚。
中毒和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四)乙醇提取加工
(1)应安装乙醇浓度探测装置。(2)电器应采用防爆型。
(3)金属储罐必须设可靠的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4)对避雷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
(5)罐区或库区周围必须设置放静电消除器,进入罐区或库区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放电。
(6)储酒罐的进出酒管道要设置在罐体的底部,需要高位安装时,在罐体内部必须将管道引到罐体底部,并保证出酒口与罐体底部平行,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
(7)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
(8)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必须严格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并进行置换,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
(9)酒精储运设备、酒精储罐及罐内所有金属构件均应接地,进出车辆应安装防火帽。
7
乙醇提取车间、乙醇蒸馏车间等酒精储存和使用场所(如黄原胶生产等)
摩擦、碰撞火花、静电,违规操作等因素,容易引起火灾及爆炸。
爆炸
《白酒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T1852)《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
—27—
十、白酒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储存
(1)金属储罐必须设可靠的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2)对避雷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
(3)罐区或库区周围必须设置放静电消除器,进入罐区或库区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放电。
(4)储酒罐的进出酒管道要设置在罐体的底部,需要高位安装时,在罐体内部必须将管道引到罐体底部,并保证出酒口与罐体底部平行,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
(5)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必须严格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并进行置换,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
(7)酒精储运设备、酒精储罐及罐内所有金属构件均应接地,进出车辆应安装防火帽。
(1)白酒勾兑、灌装车间,以及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库应安装乙醇浓度探测装置。
(2)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独立的负压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1)禁止使用塑料机橡胶软管连接。
(2)酒精输入管应该在液面之下或容器底部不超过30cm。
(3)运输、装卸酒精的机动车辆应符合规定,并安装防火帽和消除静电装置。—28—
1
储酒罐区、原酒库等(酒精库)
(1)摩擦、碰撞火花、静电,违规操作等因素,容易引起火灾及爆炸。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火灾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
《酒精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1853)《白酒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T1852)
(2)酒库内通风不良引起乙醇气体积聚,形成爆炸危险。
容器爆炸其他爆炸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
2输酒环节
输酒过程中酒精输入管口未在液面之下的。火灾
容器爆炸
《酒精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QB1853)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应在粉碎机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并规范使用。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
(6)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措施。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29—
依据
(二)粉碎、制曲
1
粉碎设备、输送设备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2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3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