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二)味精制造
(1)应根据液氨储罐、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氨单元,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
(3)充装管道应选用万向液氨装卸臂(鹤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氨。
(4)贮氨器上方宜安装可靠水喷淋、泄漏检测报警系统。
(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至少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2套,其他防护器具应满足岗位人员一人一具。非重大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套隔离式防护服、防毒面具及岗位人员一人一具橡胶手套、胶靴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定期进行液氨泄漏应急演练。
(6)制定落实液氨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应急演练。
(1)液氨频繁充装时罐车和管道泄漏。
1
液氨(原料)
中毒和窒息
《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
(2)液氨储罐区域无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不规范。
火灾
其他爆炸
每半年对避雷设施进行一次检测。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2发酵车间
液氨管线进入发酵车间泄漏。
中毒和窒息
(1)车间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并与液氨管线快速切断阀、事故排风系统连锁。
(2)液氨管线禁止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3)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应用其他介质进行二次换热或采用单独的环保型冷媒空调系统。—20—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罐内的物料;再检测,对罐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罐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罐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罐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依据
3发酵罐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气体集聚造成中毒或窒息。
中毒和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三)食醋生产
1
粉碎机、料仓等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2)应在粉碎机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并规范使用。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5)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21—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2车间
粉尘扬起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
3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22—
(续表)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四)污水处理
(1)在作业点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作业流程。
(2)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3)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在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前提下,排净池内的物料;再检测,对池内硫化氢、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池口至少设两人进行监护,并能正确使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4)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不能少于3~5次/h。通风换气应满足稀释有毒有害物质的需要。作业时,操作人员所需的适宜新风量应为30~50m3/h。
(5)监护和救援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具。
(6)作业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7)作业结束后,清理干净池内工具、杂物,作业和监护人员签字保存记录。
1
污水处理池清理
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硫化氢、甲烷等)积聚。
中毒和窒息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T707)
—23—
九、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一)加氢环节(木糖醇、山梨醇等生产)
(1)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线路穿金属管防护,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通讯设备使用防爆型。
(2)静电积聚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消除静电等措施,大于0??03欧姆的法兰应进行跨接。
(3)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密封及润滑良好并做好记录;设备应避免撞击、摩擦和无润滑运行。
(4)氢气储罐防雷接地装置每半年至少检查、测量一次。
(5)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防静电或导电功能。
(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1)必须根据制冷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制冷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
(3)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4)系统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
(5)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上部均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事故排风机。(6)制冷机房内事故风机及应急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型。(7)贮氨器上方宜安装水喷淋系统。—24—
1
制氢(氢气罐、管道输送)
氢气罐附近违章动火、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引起爆炸。
其他爆炸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
(二)制冷
1制冷机房
液氨储罐、压缩机、阀体、调节站等,液氨泄漏。
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冷库安全规程》(GB28009)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