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IT系统 BSS系统域 企业外部门户系统 业务规范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目前,联通总部及各省分已经建设了相关的对外(指在公众互联网上)宣传及服务网站,为进一步整合、规范、优化联通的网站,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组织中国联通外部门户系统业务规范的编制工作。
本规范是中国联通外部门户系统业务规范,是制定外部门户相关技术规范、建设(整合优化、完善、改造)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
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在2006年3月制定了《中国联通网站信息内容管理规范》(试行稿),网站内容管理维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该文档。
1.2 内容概要
本规范内容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外部门户系统总体架构(第2章)、系统功能描述(第3章 ~ 第15章)、对省分外部门户服务功能的基本要求(第16章)。其中:
(1)外部门户系统总体架构中对中国联通的外部门户系统的网站架构进行了描述,给出了外部门户网站的网站参考地图,同时对总部外部门户系统和省分外部门户各自功能、相互关系等进行了总体描述,并提出了总部外部门户系统的总体功能需求;
(2)系统功能主要对门户网站上需要实现的功能逐一进行描述,包括各个功能的服务对象、场景描述、服务流程等方面;其中包含了网上营销(或称“网上商城”)所对应的相关需求功能。
(3)省分外部门户服务功能的基本要求主要指中国联通对各省分公司近期进行省分外部门户系统的建设(整合、优化及改造等)时所必须实现的服务功能进行的规定。
整个文档的内容结构如下: (I)总则
第1章 总则 (II)外部门户总体架构
第2章 外部门户总体架构
(III)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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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宣传
第3章 联通业务宣传 第4章 品牌专区 第5章 终端专区 网上营业厅
第6章 网上营业厅(网上营销部分) 第7章 网上营业厅(个人客户自助) 第8章 网上营业厅(VIP客户自助)
第9章 网上营业厅(集团成员客户自助) 第10章 网上营业厅(集团客户管理员自助) 面向合作伙伴的服务
第11章 合作伙伴服务 面向销售渠道的服务
第12章 代理商服务 关于中国联通
第13章 联通企业宣传 网站基本功能
第14章 网站基本功能 系统管理功能
第15章 系统管理功能
(IV)外部门户服务功能基本要求
第16章 对省分外部门户服务功能的基本要求 1.3 术语解释
以下是对本文档中部分术语的说明性解释,目的是便于对本文档相关内容的理解,且这些术语的解释和说明主要限于本文档范围。
外部门户:中国联通外部门户系统是公司的对外窗口,是面向社会公众、联通客户〔个人客户、集团客户〕、合作伙伴〔例如SP/CP、服务合作伙伴、国际漫游合作伙伴〕等对象提供相应信息发布、业务受理、服务帮助的一个综合性的业务平台。
使用对象:在本文档的业务功能描述中,“使用对象”用来描述该项功能的服务对象,即该项功能由谁来使用。
场景描述:在本文档的业务功能描述中,“场景描述”用来描述该项功能的主要目的,即使用对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该项功能、以及使用该项功能可达到什么目的。
业务场景流程:在本文档的业务功能描述中,“业务场景流程”用来描述该项功能完成的主要过程。
接口描述:在本文档的业务功能描述中,“接口描述”用来描述为完成该项功能对后台系统(主要是BSS系统)提供的接口功能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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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服务:在本文档中,主要指外部门户系统为联通客户提供的不需要中国联通人工参与的相关服务功能。
个人客户:主要指联通的具有自然人属性的客户。如果一个企业客户不具备集团特性(即不是由多个成员构成的),则也可以把企业客户看成一个个体性客户(例如企业使用联通的数据专线或互联网专线业务),在网上营业厅上相关的服务功能与提供给个人客户的服务功能相似。但企业客户登录的帐号则是一个客户ID号(例如合同协议编号等)。
VIP客户:指个人客户的高端客户,通常是指给联通带来的收入较多的个人客户。VIP客户的范围的定义、以及VIP客户的分级可参阅《客户俱乐部会员分级服务标准与规范》。
集团客户:指由多个个人客户构成的集合性客户。通常属于集团客户中的个人客户可以享受联通的一些附加服务、优惠套餐等。
代理商:是联通业务及产品的外部营销渠道之一,本文件中特指规模较小、但数量较多的代理商。这些代理商通常不具备联通的生产性营业终端。
合作伙伴:指与联通分工负责、共同向联通客户提供电信服务的合作对象,例如CP/SP、服务合作伙伴、国际漫游合作伙伴。
网站标签:用于中国联通总部网站与中国联通省分公司网站网上营业厅末级功能链接导向数据库,通过建立二级标签库实现网站末级功能链接自动更新。方便最终用户通过联通总部门户末级功能标签直接进入省分公司相应功能界面,减少用户目前从总部门户被引导至省分门户再由用户自己在省分门户查找相关功能的步骤。
1.4 参考资料
(1)市场、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需求类文档资料;
(2)文档编制人员在(1)之上的相关分析和需求设计结果; (3)对相关实例(联通及其他运营商的相关网站系统)的参考; (4)文档编制人员的相关经验; (5)联通内部相关的规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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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相关说明
1.5.1 关于网上营业厅功能描述内容的组织
在本规范中,关于网上营业厅功能描述的内容按如下章节组织:
第6章
网上营业厅(网上营销部分)
网上业务产品的营销是网上营业厅的重要功能,也是中国联通打造电子化营销渠道的重要内容。该章对网上营业厅应具备的网上营销的相关功能进行了描述。
第7章 网上营业厅(个人客户自助)
描述提供给普通个人客户的服务功能,这些功能同样也提供给VIP客户、集团客户中的成员个人客户。故在第7章、第8章中不再重复描述。
第8章 网上营业厅(VIP客户自助)
描述仅针对VIP客户的、区别于普通个人客户的服务功能部分的内容。 第9章 网上营业厅(集团成员客户自助)
描述仅针对集团客户的成员个人客户的、区别于普通个人客户的服务功能部分的内容。
第10章 网上营业厅(集团客户管理员自助)
描述提供给集团客户管理员的服务功能部分的内容。
1.5.2 关于WAP营业厅的需求
随着无线互联网技术的发展,WAP应用逐渐在手机用户中得到推广和认可。WAP手机为用户带来的便利性,真正实现了用户随时随地可以上网,网络无处不在的目标。尤其,联通在WAP技术相对竞争对手有着较大的优势,网络速度更快,用户使用感受更加畅快、便捷。如何推广WAP应用技术,如何利用无线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无线互联网上应该提供哪些应用服务等问题摆在了运营商面前。
网上营业厅,作为运营商为用户开辟的服务窗口,服务渠道,已经逐渐被广大用户所接受、认可。在网上营业厅用户可以足不出户进行业务办理、话费查询等操作,进行自助式服务。无线互联网作为互联网的延伸,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作为数据通信的新途径和新渠道,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联通建设在无线互联网上为用户提供业务受理、业务咨询服务的WAP营业厅也是势在必行。对于联通,建设WAP 营业厅更是有更多的益处。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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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列功能在WAP营业厅中可根据实现难度适当取舍,建议采用同样的业务逻辑实现,不作单独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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