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3)

2019-03-11 15:58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包括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信号工、施工升降机司机等。

二、内容:

1、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3、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含以下工种: (1)电工;

(2)电焊工、切割工; (3)塔机司机; (4)架子工; (5)外梯操作司机; (6)信号指挥工;

9

(7)经国家批准的其它的特种作业人员;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省建工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报市建委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7、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8、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

10、公司各项目公司(部)应对参与本工程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0

第五章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使用,满足建筑施工的需要,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机、高空作业吊篮等)的管理,也包括租赁设备的管理。

二、内容:

1、物资供应部负责公司各工程所需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工作。在塔吊、施工升降机、高空作业吊篮等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前,会同安全环境部对有关单位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权备案证书等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对塔机、施工升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顶升机构、导轨架、吊笼、附着架、防坠安全器、限位开关、结构件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裂纹、严重磨损、变形等情况,不得进行租赁使用,应确保手续齐全、设备状态良好,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

2、安全环境部参与本公司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的验收,并派人到工地对起重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拆除、登记备案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安装、拆卸方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核,发现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机整改。

11

3、项目部参与进场起重机械设备的验收,协助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高空作业吊篮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提升、附着、拆除时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安全使用,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三、机械设备的标识:

1、新购入的起重机械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由物资供应部负责保管,物资供应部负责对新购置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建立机械设备台帐。

2、项目部负责对工程所需的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后的编号,设备编号后应有明显的标识。

四、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拆除:

1、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由物资供应部同具有相应安装、拆除资质的单位签订《安装、拆除合同》,公司安全环境部和工地项目部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前,严格对安装单位的相关资质、安装拆除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等进行审核,在安装、拆除过程中,安全环境部、项目部派专人到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塔吊、施工升降机、高空作业等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后,应由建设单位、产权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产权单位、安装拆除单位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后,项目部应及时报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公司项目部应自起重机械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起重机械设备验收资料,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证件

12

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识置于起重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

4、起重机械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和使用,操作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制度,操作司机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和设备运转记录。

5、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本机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和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操作司机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目标责任制。

五、起重机械的应急措施:

1、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起重机械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级责任,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措施,建立相关的应急档案。

2、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塔吊、施工升降机、高空作业吊篮等起重机械设备应急预案,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自救。

3、公司项目部应做好起重机械设备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督促租赁方提供相关物资,加固抢险物资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4、凡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前,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进行加固,并按规定对加固器具的安装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在汛期来临前,项目部应按建管局文件要求对塔吊、施工升降

机采取降低高度的措施,对无法加固或加固、降低高度后仍达不到要求

13


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电子政务外包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