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
9、所有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电器、灯具。 10、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作可靠的绝缘包扎。
11、对于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信号灯和总配电室工作照明灯的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六)桥梁施工安全用电 1、临时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2)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
(3)各种导线配线时,应使用与之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导线及瓷夹、瓷管、瓷瓶。 (4)电线接头应牢固,并应用绝缘胶布包扎。 (5)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2、工地架设电线路的位置、杆高及杆型应按设计图施工。低压动力线路不得使用裸铜线(或裸铝线)。
3、几种线路同杆架设时,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电力线路应在通讯线路的上方,高压线路应在低压线路的上方;
(2)、 通讯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OKV高压线路相互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4、工地内的变、配电设备应有完善的屏护装置。安装在室外的变压器以及室内的变、配电装置,均应设有遮栏、栅栏。配电站、所应有防雷及消防设施,户外围墙高度不宜低于2.5m,并应设有明显的警告牌。
5、能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6、发电、变配电站、所的房屋,应不漏雨,不进风沙尘土,保持通风良好,还应配有防爆设备。地面应铺设地板或灌注混凝土,并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7、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配电盘等,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电路中的保险丝开关,必须符合用电标准规定。以手直接操作的开关,必须有完整的绝缘外壳。
8、工地电线路的安装,应按标准进行施工,不得将线路捆在无瓷瓶的木桩、树木和铁架上。露天设置的所有闸刀开关,应设在木匣内,并设遮雨棚,必要时须加锁。绝缘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
9、在水中桥墩上架设输电线路与安装配电间时,应与桥墩施工范围分开。否则应设有防护装置,并严禁非电力工作人员入内。 (五)电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保证措施
1、电(氧)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禁止穿背心、拖鞋、凉鞋、布鞋等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然后方可作业。
4、乙炔着火,宜采用干黄砂、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灭,禁止用水、泡沫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5、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放置,必须保持5米以上距离,乙炔瓶不得卧放。 6、搬运气瓶时,要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7、气瓶放气不能太快,用后的气瓶必须留在0.098-0.196Mpa的余压。 8、作业中发生回火时,应先关氧气阀门,再关乙炔阀门。
9、点火时,割枪不准对人,已在燃烧的割枪不准放在工作台和地面上。 10、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注意现场下方,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1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器材。
1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1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1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和设备应切断电源。
15.焊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应清除干净,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1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8.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应连接牢固。
19.更换场地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焊线爬梯登高。 20.消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21.多台焊机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零接地,并有隔光板。 22.钍钨机要放置在密闭铅合内,磨削钍钨机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将粉尘及时排除。
2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2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
2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施焊。 27.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㈠、交接班制度
1、轮班作业的工点,建立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完毕后,由交接班负责人填写“交接班记录薄”并签字。
3、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
4、交接班双方交接主要内容:一是施工进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应采取的方法。二是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及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对策。三是工地负责人及安监(检)人员对本工点的要求,上一班的执行情况,本班还应继续做些什么。四是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及保安设施完好情况。五是一个工点有几个工种同时施工时,除班长参加交接工作外,组长也参加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接班负责人向生产员工布置工作的同时,必须交待上班安全情况,提出本班安全要求。 ㈡、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
1、施工生产班(组)必须执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立即上报,求得解决。
2、班前检查内容: 一是作业场所是否安全,工具、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二是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精神充沛。
3、班中检查内容:一是作业场所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二是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则。
4、班后检查内容:一是分析目前工地上还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提出解决办法;二是对
不遵守劳动纪律及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分析追查事故及未遂事故。 ㈢、安全无事故挂牌,事故次数登记制度。
1、实行安全无事故挂牌、登记制度,是为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激发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集体荣誉感。
2、各工区必须在群众集会的或出工必经处设置安全无事故牌,并做好事故次数登记,每天一次填写各工班累计安全无事故天数和发生事故次数。 ㈣、班组安全员及安全岗哨制度
1、各班设工班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监督岗哨,建立群众性安全工作网络。 2、兼职安全员及各种安全岗哨佩戴“安全员”红袖章或臂章进行工作。
3、安全员及各种安全岗哨人员应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安全员及各岗哨人员要选择思想好,工作积极、熟悉一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 5、工班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㈤、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各施工队必须开展安全包保和安全生产评比竟赛活动,运用激励机制,加强安全考核力度,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健全安全包保体系。
2、安全包保必须责、权、利明确,并严格按包保责任状进行考核,对完成与未完成任务包保目标,都要按包保考核条件、严格实行奖罚兑现。
3、围绕安全包保目标,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评比竟赛活动。
4、对经理部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除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外,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