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灾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4.1.5.6 各单位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技术改造费用或其它生产费用中提取。 4.1.6 安全教育培训
4.1.6.1 新入厂(公司)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厂(公司)、部门(分场、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4.1.6.2 新上岗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下列培训,并经厂(公司)组织考试合格后上岗。
1)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
2)检修、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检修、试验规程的学习和跟班实习。
3)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1.6.3 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由所在部门(分场、车间)负责进行。
1)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2)离开本岗位3 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安全工作规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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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3)生产人员调换岗位、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设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行业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援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人工呼吸方法。
4.1.6.4 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所在单位负责。新任命的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由上级管理部门安排或组织考试。各级领导人员参加的生产培训,应有安全方面的培训内容。
4.1.6.5 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1)蒙东能源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所管各单位班子成员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考试,由蒙东能源组织进行,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
2)各单位对生产科室(分场、车间)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3)各单位对部门(分场、车间)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4.1.6.6 蒙东能源根据情况对一线人员的安全考试进行抽查考试,如抽查考试成绩与定期考试成绩差距较大时,应重新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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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7 各单位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发布,并通知有关单位。
4.1.6.8 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4.1.6.9 各单位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1.6.10 各单位应将本单位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汇编下发组织学习,吸取教训使有关人员受到教育。 4.1.6.11 蒙东能源所属的非发电企业,所有电气作业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1.6.12 各单位可运用闭路电视、计算机网络、广播、报纸、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1.7 安全例行工作 4.1.7.1 班前会和班后会
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班长要结合当班各项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臵安全措施,交代作业中的注意事项。 班后会:班长应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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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2 安全日活动
班(组)每周或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由班长或副班长主持,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车间(分场、部)领导至少每月应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检查活动情况。
4.1.7.3 安全生产分析会
蒙东能源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所属各单位应组织参加中电投集团公司每月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视频会;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
安全生产分析会重点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并对下季(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臵。 会议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委托行政副职主持,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监督及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4.1.7.4 安全监督网例会
蒙东能源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主任主持,蒙东能源所属各单位安全监督网成员参加。
各单位召开安全监督网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人主持,安全监督网成员参加。 4.1.7.5 指标的统计分析
各单位每月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每月3日之前把上一个月的指标统计分析情况上报蒙东能源。 4.1.7.6 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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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纪律、查隐患、查安全设施、查事故处理。主要采取定期、不定期、专项和季节性检查等形式。 1)定期检查:
蒙东能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前编制检查方案或“安全检查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按照定项目、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的原则及时整改,并监督落实。
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落实表作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存档备查。
2)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各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季节变化和重大事故防范需求,随机安排不定期安全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执行蒙东能源专项安全检查管理的有关规定。 4.1.7.7 通报、简报
蒙东能源、所属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编写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每月至少要编制一期简报。
对其他单位的安全情况通报各单位要及时下发并组织学习,并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 4.1.7.8 安全评估
各单位应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业绩评估的有关要求,每年对本单位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专项评估,找出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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