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5)

2019-03-15 12:33

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1.7.9 风险评估

各单位应结合季节性特点,设备更新和事故规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或应急处臵方案并组织落实。

4.1.7.10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专业人员例行工作

1)日例行工作:每日应对所管范围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上级及蒙东能源的有关要求进行布臵、落实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对较大的施工作业及安全事件的进展进行监督。

各单位利用早会对前一日的安全、文明生产等情况进行讲评并对当天的重点工作的防范措施进行强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巡视检查,专业人员每天至少进行两次现场巡视检查,对较大及危险性作业的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周例行工作: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周工作提出具体安排;召开一次部门内部会议布臵具体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与上级对应专业部门进行业务沟通。 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对生产现场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进行讲评通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一次生产现场文明卫生清扫工作,对发生的安全事件组织进行调查、分析和通报。

3)月例行工作: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月工作提出

- 20 -

具体安排,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本月安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对安全事件报告进行整理、归档,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月度安全简报;和地方安全监督部门进行一次业务沟通。

各单位对本月安全生产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及安全网例会,组织一次部门内部的安全活动。 各单位组织一次人身及设备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下发隐患整改督办单;对技术监督、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及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专业人员至少两次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日。

4)季例行工作:对本季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季度工作提出具体安排;结合季节性变化开展专项活动及检查;蒙东能源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进行一次专项的安全生产督查。

各单位对适应本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一次辩识更新;对本单位发生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效果评价;对上一季度违章作业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本单位职业危害相关数据进行一次公示。

5)半年例行工作: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工作提出具体安排;对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策划、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工作;蒙东能源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与工程建设集中会议。

- 21 -

各单位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各单位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对应急预案组织进行一次演练及评价。

6)年例行工作: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年工作目标、主要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具体安排;对规章制度的适用性进行评价,并制定修订计划;对应急预案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修订计划;对本单位的安全事件进行汇编,并下发组织学习;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一次表彰。

各单位公布现行有效文件清单,要以文件形式下发;编制年度技术监督、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及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计划;对工作票许可人、签发人、负责人进行一次考试,并以文件形式公布下发;对本单位及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对管理人员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考试。 4.1.8 建设项目

4.1.8.1 建设项目及较大工程项目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整体安全管理工作。

4.1.8.2 蒙东能源系统投资和控股的建设或重大技改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队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项目法人承担本规定所明确的组织、协调、监督责任;施工企业承担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委托专业单位管理的项目,由专业单位承担合同约定的监督管理

- 22 -

责任。

4.1.8.3 蒙东能源系统投资和控股的建设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委员会。 1)同时有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建设工地施工。 2)施工人员总数(含临时工)超过100 人。 3)项目工期超过180 天。

4.1.8.4 安全监督委员会由项目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或委托项目法人单位在工程现场负责工程管理的行政正职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项目法人单位在工程现场负责工程管理的行政正职及项目法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委员会成员单位发生变化的,要在7 天内根据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委员会成员。

4.1.8.5 安全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2)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

3)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关系。

4.1.8.6 安全监督委员会必须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4.1.8.7 安全监督委员会下设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人员由安全监督委员会聘任,不得聘任本工程的施工企业人员。

- 23 -

安全监督人员的人数根据工程施工人数确定,一般不少于2人。

4.1.8.8 安全监督机构向安全监督委员会负责并由安全监督委员会授权。

4.1.8.9 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与各施工企业安全监督机构(或安全管理机构)的联系制度,共同保证安全监督委员会各项决议的落实。

4.1.8.10 安全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事故报告制度,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事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由项目法人单位逐级向蒙东能源报告。

4.1.8.11 蒙东能源系统各单位作为项目法人,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时,应将本章有关条款作为合同内容加以明确。 4.1.9 发包工程

4.1.9.1 各单位应建立发包工程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明确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4.1.9.2 各单位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同意。

4.1.9.3 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 年安全施工记录。

- 24 -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08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及过程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