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对于组织所购买和(或)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标识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并将有关的程序与要求通报供方和承包方。
④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于作业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作业组织的设计,包括人力配置。
对组织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大部分是需要采取控制措施加以控制的,那么运行控制是指,与这些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相关联的运行与活动都要处于受控状态。这种受控状态是指对具体生产活动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规划,而这种规划是指制定具体指导工作活动的程序,这种程序大体包含三方面内容:
① 组织工作场所中与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相关联的工作活动,都要有相应成文的运行控制程序,且要在程序中规定运行标准。
② 相关方给组织带来的风险,对其要有成文的管理程序。相关方给组织带来的风险,可能包含在供方给组织提供的货物、设备中,以及承包方给组织提供的服务中。
③ 对组织新增加的工作项目,要针对其设计和人力配置,建立并保持消除或降低其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的控制程序。 (7) 应急准备与响应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以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响应,用来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疾病和伤害。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组织应评审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检验上述程序。
组织在其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由于某种主观或客观原因都有可能发生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如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等。组织就应建立一套应急准备的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或消除由于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这是控制事故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本身也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
本条款要求形成的计划和程序应有以下几点规定:
① 确定组织在活动、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潜在的及可能发生紧急情况和事故的活动场所,分析其后果。
② 根据紧急情况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和特点,制定措施,以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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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可包括:
1) 应急工作的组织及相应职责;
2) 关键人员名单、应急服务部门(如消防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等); 3) 内、外部信息交流;
4) 危险物质信息,包括每种物质危害因素,以及发生事故时应采取的有效措施;
5) 相关人员的培训。
③ 虽然规定了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和程序,但由于情况估计不足,在实施过程中,计划和程序文件已规定的应急措施尚不能达到预期的要求。因此,标准中规定:\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组织应评审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
④ 标准中规定:\可行时,组织应定期检验上述程序\。\可行\的目的是实施某项活动不会产生新的风险。而\检验\是通过实施该活动以验证其有效性。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理解(四) 3. 2.5 检查与纠正措施
检查与纠正措施阶段包括有:绩效测量与监测,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记录及记录管理,审核。 (1) 绩效测量与监测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程序,对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进行常规监测和测量,这些程序应提供:
① 适用于组织所需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② 与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相适应的监测;
③ 主动的绩效测量,监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遵循情况;
④ 被动的绩效测量,监测事故、职业病、事件(包括未遂过失)和其他不良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历史证据;
⑤ 充分的数据记录和监测与测量结果,以便对后来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分析。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测需要用到监测设备,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这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应将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记录予以保存。 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要不断对取得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进行测量和监测,以配合纠正与预防措施,保证体系运行有效。绩效测量与监测应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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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实现过程的监测;
② 是否遵守组织程序文件中运行标准的测量与监测; ③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符合性监测;
④ 组织的事故、职业相关病证、事件和其他不良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监测。
所有上述内容的测量与监测,要考虑其指标的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同时其结果和数据记录要充分,为采取正确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提供支持。 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测量与监测活动中,要用到一些监测设备,那么这些监测设备本身有一个计量问题,所以组织要建立并保持程序,保证监测设备得到校准与维护,以使得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测量与监测结果保持精确。
(2) 事故、事故、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便: ① 处理和调查: 1) 事故; 2) 事件; 3) 不符合。
② 采取措施减少由事故、事件或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③ 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完成;
④ 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及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这些程序应要求,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评审。任何旨在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风险相适应。
对于纠正与预防措施引起对成文程序的更改,组织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一个组织即使建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在其活动过程中同样还会发生事故、事件、不符合。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发生一定数量的事故、事件、不符合是正常的,但在事故、事件、不符合发生后,如何总结、分析经验教育,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及其他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发生,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证完成如下方面内容的任务:
① 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和不符合;
② 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由事故、事件和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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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④ 对所采取的纠正及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对于某一具体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有可能会给组织增加新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要保证将新的风险控制在组织可接受的程度,在所在拟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前,必须对其进行风险评价。
组织内所产生的各种事故、事件、不符合的问题严重程度和伴随的风险程度是不一样的,所以针对特定的事故、事件、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无论是行政、管理措施,还是技术措施,都要与其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风险相适应。
对于组织所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往往会引起对组织原有程序文件的修改,修改后的程序文件是组织的最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对其遵照实施也是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过程的一部分。对程序文件的修改,组织要有记录。
(3) 记录及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安全卫生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职业安全卫生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中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保存和管理的职业安全卫生记录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其保存期限并予记录。
组织应保存记录,在对其体系及自身适宜时,用来证明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记录是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所不可缺少的客观事实的文字或数字记载,有了记录才使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开展过程更具可追溯性,从而获得有益的经验信息,更好地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记录也是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供第二方或第三方认证审核的见证,通过记录的审核可以具体地了解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及有效性;可以协助组织在内部审核时发现体系运行当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而采取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记录包括: (1)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清单;
(2) 组织适用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 培训记录;
(4) 协商与交流记录和相关方投诉及处理记录; (5) 文件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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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运行过程记录; (7) 监测记录;
(8) 设备检修校准记录;
(9) 紧急情况及应急措施记录;
(10)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记录;
(11) 分供方、分承包方等合同文本及相关记录; (12) 内部审核记录; (13) 管理评审记录。
对于记录的管理,应达到如下要求:
① 记录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晰,不可涂抹,标识明确,便于查阅;
② 根据记录的内容,落实保管单位,分别由专人保管,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
③ 确定记录主管单位,统一造册,规定保存期限,加强监督管理,由授权人员进行记录的销毁。
④ 审核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案与程序,目的是:
① 判断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否:
1) 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 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3) 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 ② 评审以前审核的结果;
③ 向管理者报送申核结果的信息。
组织的审核方案包括时间表,应立足于组织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审核程序中应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和能力,以及实施审核和报告结果的职责与要求。
如果可能,应由与所考察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无关的人员来完成审核。(注:这里\无关的\并不是意味着来自组织外部)
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除了常规的绩效测量与监测外,在经过一段时间后,还要对其进行一次系统、完整的判定,看其是否符合原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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