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
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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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
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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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
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执行政府有关安全规范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同时要求公司全体员工有高度安全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自觉遵守安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公司全体员工遵守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事故分析制度,发生事故不得隐瞒,必须及时汇报总经理,事后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教训、措施);
2、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新员工进公司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门、班组),不准上岗工作;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准擅自动用和摸、弄本岗位以外的机器设备和电气装置等。
5、爱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准私拆和损坏防护装置。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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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无违章、无隐患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检查,并督促工友遵章守纪。
7、员工在操作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防用品等造成事故的,均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8、本守则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办公室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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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赵 勇
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张学祥
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翁 强
1、主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3、主持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和处理本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落实安全工作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
6、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认真组织学习、传达、贯彻、执行。
7、负责对全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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