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环保工程招标文件 第一卷 投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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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的生效 廉政规定 安全条款 其它
第三卷 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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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
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 设计要求与设计联络会
监造、检验、调试和性能考核试验 设备交付进度及工程进度计划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技术服务和联络 业主方技术人员培训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大(部)件情况 技术规范偏差表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1) 投标人需就投标标的有关原材料从准备至采购完成的计划(备料周
期)、生产排产计划(制造周期)、产品发运交货计划等方面进行专题说明,并以进度横道图的形式表示。 (2) 投标人对脱硝装置投运以后在设备运行成本和设备维护成本等方
面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进行专题说明。 (3) 投标人就脱硝装置对液态排渣锅炉燃用高钙煤时,防催化剂活性失
效、防堵及空预器防堵、防腐等方面的经验介绍,并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处理措施等做专题说明。 (4) 其它。 13
投标设备的技术资料和附图
6.1.2 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及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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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按照本须知第6.4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6.1.4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6.2 投标文件的编制
6.2.1 一般要求
6.2.1.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6.1条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二、三
卷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图纸。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9的格式统一汇
总说明。
6.2.1.2 对进口设备的特殊要求
进口设备报价应为到项目现场价,包括运杂费、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等。催化剂的报价包括每立方米单价及总价,同时还应明显标识出催化剂的总用量。
6.2.1.3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6.3 投标有效期
6.3.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80 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对其投标
文件的内容不得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除外)。 6.3.2 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6.4 投标保证金
6.4.1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投标人开户银行的支票或银行
汇票,或通过市级及市级以上级别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7)。 6.4.2 投标保函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30天。
6.4.3 对于预中标人,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预中标人与招标人(业主)签定合同,并按合同要求递交履约保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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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凡没有按本须知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6.4.5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 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
规定的技术方案、工作范围、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 投标人违反纪律与保密的有关规定。
6.4.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招标方收到中标人的履约保函后予以无息退还。 6.4.7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尽快原额无
息退还投标人。 6.5 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投标文件第一卷附件10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6.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6.1 投标文件一式8份(2正6副),另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2份(文字采用Office
97及以上版本,图纸采用AutoCAD 2002及以上版本或MicroStation 2004及以上版本)。如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应提供投标保函2份(1正1副);“开标一览表”正本1份;附件3价格表(表中项目均要填写)及报价说明4份(1正3副),另提供电子版价格表2份。电子版可以是光盘或U盘。 6.6.2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报价表均应
由投标人授权代表逐页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6.6.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
字才有效。 6.6.4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书面版与电子
版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书面版为准。 6.7 投标报价
6.7.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一卷附件3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分项报价表的具体内容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二章的要求分项予以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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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6.11条规定,将被认
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6.7.3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按招标文件附件3中1.2条规定处理;若数字和文
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6.7.4 为计算方便,投标人在附件3报价表中2.2.3进口设备(部套)价格表的汇
率按投标人认为恰当且事实上合理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计算。汇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8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8.1 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
标人名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6.8.2 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和“保密”字样。 6.8.3 在投标技术文件澄清后提交的第一卷附件3价格表,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
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一卷附件3中1.10开标一览表,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和“保密”字样。 6.8.4 电子版文件应与正本密封在一起。 6.9 投标截止日期
6.9.1 除“价格表”和“开标一览表”外的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前附表所标明的投
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递交。“价格表”和“开标一览表”将在开标澄清后规定时间内送达至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6.9.2 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
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的除外。 6.1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6.10.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
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10.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
证金将予以没收。 6.11 被拒绝的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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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拒绝。
6.11.1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8的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
字; 6.11.2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
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11.3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11.4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6.11.5 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11.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11.7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第6条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
标文件有严重背离的; 6.11.8 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除招标文件要求外),且未明确
哪个报价有效的; 6.11.9 投标文件没有逐页签字的; 6.11.10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6.11.11 在投标或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本卷第12条所述的违纪或泄密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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